作者:
komuroboy (How Deep Is Your Love)
2016-11-29 11:28:16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同性伴侶法」 法務部:全球僅2國 直接實施同婚制
3.完整新聞內文:
日前傳出法務部正在擬定「同性伴侶法」,且限同性且無婚姻忠誠義務,引發同志團體反
彈,認為這部法更加深對同志的刻板印象。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明確表示,並沒有擬
定「同性伴侶法」。民進黨內部則對是否立專法未獲定見,部分立委認為一定要修《民法
》才能達到平等,但也有綠委傾向「同性婚姻法」。
根據法務部提供的書面資料指出,截至2016年5月止,全球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僅
有南非、以色列沒有先採取伴侶制,而是直接實施同性婚姻,其餘21國都是先採伴侶制;
另有15個國家僅承認同性伴侶,而非同婚。
另司法院資料顯示,承認同婚的國家中,挪威、瑞典、冰島、丹麥及美國康乃狄克等州,
是先有伴侶制度,待同性婚姻合法時停止伴侶制度,另有17個國家是伴侶登記與同性婚雙
軌並存;目前除了南非、英國是另立專法,其餘17國則採修正婚姻法或《民法》的方式,
但以色列則是以法院判決承認在外國成立的同性婚。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表示,若要訂定專法,他個人傾向應該是「同性婚姻法」,且權利義
務要比照《民法》,希望本會期前進入委員會併案審查,並一起送出委員會。
吳秉叡說,訂定專法是否違歧視可以討論,「但有些事情確實性質不同」,如《民法》婚
生推定,在異性婚相對概念明確,但同婚子女是直系血親還是姻親,是否比照生父追及、
或是婚生推定等,比如兩名女同志,若有一人完整懷孕生產,另一名配偶究竟該是直系血
親或直系姻親?
另據國民黨公布同性婚姻民調顯示,51.7%受訪民眾贊成修改法律讓同性戀可以結婚,但
53.3%支持立專法或特別法,64.1%不認為立同性伴侶專法是對同性戀的歧視。
調查結果顯示,如果要將同性婚姻法制化,53.3%同意立專法或特別法保障同性婚姻權益
,32.2%主張將《民法》中婚姻由男女當事人自訂的男女改成雙方即可。不過,有63.3%
認為同性婚姻修改《民法》會涉及很多法律權利問題,在相關配套修法未完成前不應該急
著修法。
這份民調是委託趨勢民意調查公司於11月22、23日成功調查1070個樣本,在95%信心水準
下,抽樣誤差正負3個百分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29001304-260118
5.備註:
女同又要上街露噁奶抗議了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11-29 11:29:00推!專法是底線了 同性戀憑什麼跟我們用一樣的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6-11-29 11:29:00老是拿其他國比較~那死刑咧?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6-11-29 11:29:00甲甲覺青:哪些國家都不是先進國家啦!
世界上195個國家絕大多沒同志婚姻23個國家21個專法開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29 11:30:00台灣連露奶抗議的頻率都追不上先進國家
作者:
rkb84 (rkb84)
2016-11-29 11:30:00沒啥高貴,就性傾向.婚姻結構.自然繁衍,不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29 11:31:00婚姻-家庭是社會需求而生的社會結構 不是權利
作者:
diyaworld (文化土匪)
2016-11-29 11:31:00無法自然繁衍的族群也在跟人講婚姻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11-29 11:32:00別的國家已經走到終點幹嘛把他們的老路再走一遍
作者: Richard86 2016-11-29 11:33:00
一個國家亂糟糟,整天吵這些議題就飽了
作者:
chadliu (阿宅工程師)
2016-11-29 11:33:00你可以讓全球僅兩國變成三國 然後還會被記錄在世界歷史上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6-11-29 11:33:00他們只會說反同的立論站不住腳 他們那麼站得住腳的話 那反對的人怎麼也不少 只是說明了這社會還是爭議性很大的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11-29 11:34:00誰要這種爛紀錄 丟臉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29 11:34:00別的國家是慢慢整理出終點 有些人只想要抄捷徑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11-29 11:35:00先有人力車才有汽車 那幹嘛不直接坐汽車還要先從人力車開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29 11:35:00無視別人立法過程中各種價值的爭議跟妥協 這種人 就是智帳
覺得 樓上們說的有理 婚姻結構 繁衍 不一樣 而且民法異性婚姻概念明確 應該立專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29 11:36:00貴國法律體系紊亂 就是有一堆智帳只會抄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11-29 11:36:00錯了 是有智障愛抄的同時又愛加入自己不專業的見解亂改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6-11-29 11:36:00我是覺得其實可以直接做對的事情啦... 只是會有一堆其實
作者:
longya (嗯)
2016-11-29 11:36:00要這種智障記錄幹嘛 同性戀就不是正常人啊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6-11-29 11:36:00得了便宜又賣乖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11-29 11:37:00鄉民最捧的德國人,德國人思慮最清楚,有沒有同婚?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6-11-29 11:37:00婚姻本來就歷史走向…好像不是從平權開始的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29 11:37:00直接作對的事情可不是只把夫妻改成配偶這麼簡單
作者: dimmy1001 (笨狼) 2016-11-29 11:38:00
一樓我幫你支援表情→▆▅▄▃-崩╰(〒皿〒)╯潰-▃▄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6-11-29 11:38:00但是我還是贊成現代人文,給他們結婚吧,但別在扯異性戀每講一句異性戀怎樣怎樣,對挺同的厭惡感會越來越嚴重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9 11:40:00直接做對的事有何困難?尤美女最新的條文明明就不會擠壓干涉到你們異性戀的稱呼及權利,我們同婚要的是真平等
同志婚姻23個國家21個專法,同志不要得了便宜還硬幹
作者: polosquare 2016-11-29 11:41:00
這個議題先放旁邊拉 先修加重酒駕的法啦
作者: wilsonchen26 (威爾森) 2016-11-29 11:41:00
法務部超守舊的啊 之前醫療大麻合法化也擋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11-29 11:41:00根本不是擠壓或干涉異性戀的問題好嗎
作者:
NuClei (肉鬆王)
2016-11-29 11:43:00等同性戀能不靠異性戀繁衍下一代再來吵領養 別死賴著不放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9 11:44:00還有許多反方一直忽略社會成本的問題,設專法會有掛一漏萬,德國即有前車之鑑,那為何我們不修這民法5個法條就好一直以來我們的訴求是「平權」!!!!追求實質平等!!!!!
德國也沒有要直上婚姻法,就在伴侶法基礎上修補..別老是愛拿德國來說嘴..其他20個國家同志法都運行很好專法的國家都是歧視? 那沒同婚的國家都是獵巫落後?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11-29 11:47:00等精子放到屎裡面能生出小孩再來說平權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9 11:53:00因為他們受限於憲法難修,還有基督教勢力阻撓,所以會有這種折衷版本。請問台灣是基督教國家嗎?目前有同婚的國家,幾乎都是基督教國家。再來,人家德國司法部門都建議台灣直接修民法就好了。舉德國是因為經典例子,為何我們要跟他們一樣的事?
向台灣一樣有憲法 護家盟 基督徒..有什麼不一樣呢?
作者:
jacktypetlan (å››å四隻石ç…å)
2016-11-29 12:00:00台灣太落後了 向進步的南非看齊
美個國家民情不同..要比德國你怎麼不比日本沒同婚比韓國比新加坡人家都沒同婚法..另外有同婚的國家23個中21個都是專法開始..他們都歧視??笑惹那現在沒同婚法的國家不都是還在獵巫放火燒同志..德國司法部哪一位?不就你只挑自己想要的看兒已??
作者:
whccpl (喵派)
2016-11-29 12:04:00原來亞洲國家都是基督教國家
作者: needspace (愛情也需要一點私人空間) 2016-11-29 12:07:00
本來沒意見的 看到覺青的嘴臉就想反同了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6-11-29 12:08:00法務部: 不爽可以出國結婚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6-11-29 12:08:00哈哈這樣一說反同就出來了吧,「你們同性戀有專法就夠了」這種心態不是歧視?什麼是「正常」,定義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