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6-11-17 09:50:55※ 引述《ilovesongyy (捍衛苗栗中年)》之銘言:
: 來源:時代力量 新竹時力公民平台
: 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HCNPP/posts/592677287585810
: 內容:
: 【一例一休是假的周休二日】
:
: 「如果一個雇主要讓員工在休息日加班需要什麼程序?」
: 「跟大家報告,沒有!」
:
: 做個對照,一般的加班、休假日的加班例假日的加班在現行勞基法都有做規範。
: 獨獨休息日,在目前行政院提出的草案當中,僅僅有說加班費提高,
: 加班時數要計入每月上限,但是並沒有任何一個需要工會或勞資雙方,
: 或勞工個人的程序規定。
:
: 雇主只要把每週可以安排的四十小時,一部分的工時排在休息日那天,
: 他就不是延長工時,既然不是延長工時,法律上並沒有要求你要經過勞工同意
: 才來加班。
:
: 「如果今天雇主叫你禮拜六來工作,你不能拒絕。
: 你想拒絕要請假,這叫什麼?這不叫放假嘛!」
:
勞動部民意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作者:
f124 (....)
2016-11-17 09:58:00勞資合意 哈哈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6-11-17 09:59:00勞資合意=資方說了算
作者: ARTORIA 2016-11-17 09:59:00
很多性侵犯也都說雙方合意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11-17 10:14:00勞資合意加班但不領加班費這麼常見還需要問資動部喔
作者:
otter (protect)
2016-11-17 10:20:00政府只會說勞資合意、勞資私下協商、需徵得勞工同意…問題是台灣的勞資話語權根本極度不對等勞工選DPP就是希望透過政府的政治力量改善這種不對等的情形,DPP怎麼又把球丟回勞工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