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fam (用三隻手指托腮)
2016-11-03 11:34:53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教育部修法禁雙薪肥貓 高官3年內不得轉任私校
3.完整新聞內文:
教育部2日召開部務會議,部長潘文忠表示,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增設「旋轉門」
條款,曾擔任教育部次長、主秘、司處長等官員者,離職3年內不能轉任私校董事長、校
長,禁止「門神」、「雙薪肥貓」。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4條雖設有「旋轉門條款」,規範退休公務員3年內不得進入營利
事業任職,但轉任私校沒有納入限制,因私校不屬營利事業,教育部退休人員轉任私校後
,擔任董事、校長等要職,除擔任「門神」角色外,還可一邊領月退俸、一邊領私校職務
高薪,也在教育政策上偏袒私校。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初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限制退休公務人員
到私校任職「領雙薪」,但對私校月薪若超過基本工資2萬千元就停月退、停優存,或退
休部分還可領35%,仍有歧見,全案送朝野協商。
教育部則主動修法,潘文忠表示,過去教育部重要職位退休後轉任私校,被外界質疑是「
門神」,這些批評太沈重,因此提案修法,增設禁止「雙薪肥貓」,曾任教育部長、次長
、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司長及處長,離職3年內,不得擔任離職前5年內掌理的高教、技
職、會計職務相關的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以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潘文忠指出,此修正草案於部務會議通過後,將依程序送行政院審議、立法院三讀,完成
修法,依法律規定,新法修正不溯及既往,在修正條文施行前,已擔任相關職務者,可任
職到任期屆滿或離職為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649863ce-bd39-4663-a277-237695177e26
5.備註:
這才是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