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msmith (5566不能亡)
2016-09-23 08:24:08台灣人其實沒這種觀念 只要房子沒傾
牆壁沒裂開得很誇張 或海砂屋 不太會去care
但是這個可以當作 買方的一個談判手段
基本上我是支持啦 因為如果打官司時
比自己形容房子的狀況強多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9-23 08:25:00台灣各種商品都要求驗證才能賣 反倒是最貴的房子不用這合理嗎 房子對人身安全牽涉更大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6-09-23 08:27:00會動搖國本
是驗了之後,本來建傷的問題通通變成原屋主的問題了例如建商偷工減料,導致賣時建檢沒過,法律變成原屋主要負責...
u48652004 的說法更奇怪了... 現在是討論2手屋所以你是說建商偷工減料是後來買二手屋的人該負擔在這個時候應該是屋主要向建商求償吧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6-09-23 08:52:00機車摩托車都要年年定檢,幾百幾千萬的房子賣別人前檢查一下就該該叫,鬼島有鬼島的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