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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前年在電視政論節目討論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的哥哥羅智勇,疑
涉當時炒得火熱的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案,事後與該節目2位製作人遭羅智勇提告涉犯加重
誹謗罪嫌,一審判周玉蔻等4人均無罪,羅智勇上訴求判4人至少2月徒刑,但高院今駁回
上訴,判4人無罪定讞。
羅智勇(48歲)提告指稱,壹電視政論節目《正晶限時批》2014年12月26日邀請周玉蔻(62
歲)、蔡玉真(50歲),以「關係人一大串?羅智強哥哥也涉頂新獻金案?」為標題,影射
他涉及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案,周玉蔻與蔡玉真還在節目裡互相唱和,使他被觀眾誤認為確
實涉及獻金案,且周玉蔻、蔡玉真另在年代、東森等電視台節目,點名他與頂新鞏固101
大樓股權一事有關,但2人的評論同樣毫無根據。
一審法官認為周、蔡依據羅智強曾與頂新魏應交等商界人士餐敘,而羅智勇常與羅智強一
起參加商界聚會等情事,在節目中以質疑語氣討論羅智勇是否與頂新獻金案有關,並非蓄
意杜撰,也未踰越合理評論範圍,均不構成誹謗,判羅智勇敗訴。
全案上訴高院後,周玉蔻出庭仍堅稱當天節目重點是評論羅智強與頂新集團的曖昧關係,
她沒提到羅智勇,節目畫面使用的標題與她無關。蔡玉真強調基於媒體人監督的立場,質
疑羅智勇是否參加不當的飯局,「但絕對沒說他和頂新有任何勾結」。2位節目製作人抗
辯僅負責節目流程順暢,無法干預來賓發言內容,更管不到節目畫面使用什麼標題。
羅智勇委任律師出庭強調僅在弟弟卸任後,因周玉蔻一而再、再而三邀請,才跟弟弟參加
一場台新集團的餐會,周玉蔻等4人卻將他和頂新獻金案相扯,刻意讓他的社會評價受損
,「不是宣稱媒體人評論就可以免責」,請求法官改判4人至少各2月徒刑。(黃哲民/台
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