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tt (ott)
2016-08-20 11:06:58http://disp.cc/b/18-8OyU (國民年金 - ott板 - Disp BBS)
這就是原來的老人年金
以前年滿 65歲 有些縣市 每個月會有三千元可以領
(不同縣市規定不同 金額也不一樣)
後來的國民年金 就是取代了 老人年金 這項選舉支票
可是就變成要從年輕時 假如你沒有沒勞保 或公保時 就必須交保費
保費 政府負責 40% 自付 60%
所以 交了還算划得來
滿65歲 至少每個月有 三千五百元可以領
欠費不超過十年內 都可以補繳
所以 2008+10= 2018
從開辦以來都沒繳的人 可以在2018以前補交 就行啦
※ 引述《boomlin (覺醒公民)》之銘言:
: 如題 本魯是魯蛇中的魯蛇
: 已經一年沒工作了 沒繳勞保
: 現在在花以前工作的儲蓄
: 今日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
: 被唸了一頓 害本魯歸懶趴火
: 國民年金就是懲罰失業稅
: 白癡政策還不廢 還在用
: 馬腦水母用爽爽 木栓還是用爽爽
: 之前還聽說要懲罰不繳的
: 超級不爽 本魯就是不爽繳
: 以為票投綠的結果他給我用藍的
: 人一藍就………
: 懲罰失業稅……不…
: 國民年金的存在有何意義
:
廢掉,以後也不用再發,沒錢,各縣市成立服務窗口料理X
作者:
jtch (tch)
2016-08-20 11:08:00很划算 不過65歲的時候他發的出來嗎
作者:
boomlin (臺灣共和國公民)
2016-08-20 11:09:00那之前繳的勞保怎麼辦
作者:
KeynesGG (Keynes)
2016-08-20 11:12:00寧可自己存 靠政府還不如吃屎
作者: ivansai 2016-08-20 11:19:00
10年內可以補繳,意思是超過10就可以不用繳了嗎?
作者:
fedona (Solanin)
2016-08-20 11:27:00年輕人繳了 破產 拿不回來 老人爽翻天
作者:
boomlin (臺灣共和國公民)
2016-08-20 11:33:00兩者並行 就是問題有工作繳勞保沒工作繳國保,哪來那麼多錢,失業懲罰稅還是廢掉好了
作者: rogerwang (Keroro ~~~Keroro~~) 2016-08-20 11:35:00
國民年金是存到個人帳戶跟破產無關 謝謝樓上的井底之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