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po (gpo)
2016-08-20 10:23:40國道收費員案,我看得霧灑灑,因為沒看到前因,後果。我比較相信法律認證。我好奇,
她們真的對,為何不走法院,請法院判賠?小英政府若要買單,等法院判敗訴定讞再賠也
不遲。為何要這麼急買單?有掛嗎?
作者:
louic (...)
2016-08-20 10:24:00因為勞動契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只有民粹能解套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6-08-20 10:24:00
會贏還要抗議幹麻
當初噓噓東沒處置好早該把etc收回來自管了 拿賺的利益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6-08-20 10:26:00其實也不是民粹,小英政府也不一定聽人民的,主要是要幫遠通解套吧,政商關係
作者: w76530 2016-08-20 10:27:00
收費員不願意屈就,賴給遠通滿怪的
作者:
xx3877 (@_@)
2016-08-20 10:28:00一直鬧就好了 約聘又無技術性的職業 沒付出什麼努力 只把大家當白痴 挺的下去真的是噁心到不行
作者: blanc8558 2016-08-20 10:32:00
人家收費員很辛苦耶 不介紹幾個總經理的職位能看嗎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6-08-20 10:32:00
因為法律面站不住腳
作者: t396761440 2016-08-20 10:35:00
自己造業自己擔,趁現在還有權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6-08-20 10:35:00老實說,要找到工作內容比國道收費員簡單,薪水又跟國道收費員一樣高的薪水…真的很難,難怪不願屈就新工作
作者: michael54 2016-08-20 10:36:00
因為他們的要求完全違法,DPP連違法的事都幹!
作者: takako1014 (QQ) 2016-08-20 10:36:00
穩輸的怎麼告
作者:
jc0214 (æˆ‘æ€æ•…我在)
2016-08-20 10:37:00因為根本無理,走司法穩輸!所以只能用鬧的,一哭二鬧三上吊!
薪水高是高到哪裡xd 也別替財團說話 先繳罰款好嘛
作者: tikal0904 2016-08-20 10:37:00
因爲法律上站不住腳,只能訴諸民粹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6-08-20 10:39:00穩輸ㄚ
作者:
jc0214 (æˆ‘æ€æ•…我在)
2016-08-20 10:40:00偏偏小英當散財童子還一堆人說棒棒!以前老宋怎不是這標準?
作者:
snpr (阿笨)
2016-08-20 10:40:00traipse:吱吱(蔡政府為民服務,走啥小法律途徑zzz)
作者: fxntdsxdr 2016-08-20 10:40:00
政府簽那鳥約要怎麼贏 那種合約內容鬼才要簽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6-08-20 10:41:00所以我覺得小英會這樣應該是宋楚瑜教的…
前政府立的合約 拿去告站不住腳啊小英願意解決爭議值得讚賞 但對遠通麻煩以後叮死他台灣約聘制早該重整 勞工一年一聘 作了20年 難道不該保
作者:
zamki (躲在瓶子裡的蜜蜂)
2016-08-20 10:54:00全民買單 大家的錢拿去貼啊 真棒呢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6-08-20 10:56:00約聘雇法理上本就是到期走人 上法院必輸無疑 哪敢打官司哪幫什麼遠通解套 民間公司哪會在意? 是小英自己想做形象
前因後果不了解就可以下結論也是蠻有創意的啦~~這篇也太多留言像是慣老闆的工讀生了吧
作者:
sligiho (六年級大叔)
2016-08-20 11:16:00穩輸的啊!只有民粹大過法律,只有民粹可以超越專業
作者:
pupulzlz (就是鑰PU)
2016-08-20 11:26:00不會呀!蔡政府若穩贏怎不打官司,馬政府打官司抓癱瘓國道的人都不起訴,還不用繳癱瘓國道的罰單,那會輸
作者:
IMNPUS (= =+)
2016-08-20 11:28:00既然是違約,政府還給錢,這不就是是圖利特定人嗎……??
癱瘓國道因為言論自由所以不起訴,跟拿不拿得到錢無關
作者:
pupulzlz (就是鑰PU)
2016-08-20 11:31:00而且高公局遣散費才給7個月,連1年資能領1個月都沒算
機關約聘不適用勞基法,謝謝要吵這個法律問題可以上法院,而不是全面認輸
作者:
ann9812 (小安)
2016-08-20 11:42:00就是知道法律站不住腳才要在街頭上吵啊,未來政府兩萬多的約聘職有得看好戲囉
作者:
Mood10207 (å¤å•¦å•¦å•¦å•¦)
2016-08-20 11:49:00司法!?還沒睡醒嗎!?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8-20 11:52:00
要不就是勞基法,不然就是公務人員服務法,政府帶頭破壞制度亂搞,知法玩法自創辦法……製造一堆公務邊緣人……
作者: aromwu (你存在了嘛?) 2016-08-20 11:55:00
約聘制度根本就有問題!但這種處理方式很瞎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8-20 11:59:00
苗栗連公職人員都快付不出來,結果解聘近2000人,11/30前解聘又可以省下年終獎金,事後又聘回1700人,根本佔勞工便宜……
作者:
iincho (世界的盡頭)
2016-08-20 11:59:00才給七個月的怎麼不提前面年資結清過?你有結清又要重算年資的話這些領過得錢怎麼算?你要吵約聘年資,可以, 通通攤開來講...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8-20 12:01:00
可是公務員對自己的退休金可精的很,想洞想縫……
作者:
iincho (世界的盡頭)
2016-08-20 12:03:00講政府佔約聘便宜, 這個case勞工佔便宜的地方就不講話了?更何況這些人一開始訴求根本不是年資, 而是安置到公家機關然後吵不贏才開始拉這條, 網路上資料都還找得到我對這些搞社運的最賭爛的就是扛著正義的大旗把別人當白痴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8-20 12:06:00
收費員光是身份就有多種,適用法律也不一樣……
作者:
iincho (世界的盡頭)
2016-08-20 12:06:00樓上講來講去只會用這個講法, 要不要來點新的?
作者:
iincho (世界的盡頭)
2016-08-20 12:07:00這個問題從他們抗議一開始我就在追, 搞到現在這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