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ri030 (木x3=森)》之銘言:
: ※ 引述《bobi5566 (台大電機六年級)》之銘言:
: : 各位鍵盤法官好
: : 請問殺貓咪比較過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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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還是因為別人做了自己看不慣的事情就揍他比較過分?
: : 當然辣,嚴格說起來,應該是立法者與執法者跟現今的民意有所脫節
: : 可是R 法律到底要不要民意,還是說應該由 李茂生這些大師來
你好
我是新系狗本
是這樣的...
像是這種大新聞渲染的暴力犯罪
現場都是有發生毆打狀況 不管是殺人 撞人 打人 還是殺貓狗
只是隨著新聞熱度 現場人潮聚集下手度有差
唯一一個例外就是腰子龍輝那一次 新聞鬧很大
但是專業鬧民紛紛不敢聚集加各各手軟
不用懷疑
台灣就是這咖小多 只敢對弱者動手 你越弱越無勢 鬧民下手就越重
上上下下 有權沒權 網路上現實中都是如此
習慣就好
我是很心疼看蘋果 有法警正妹 也被打傷
像這種 政府就該出錢 幫吉死這群打人
不要以為混在鄉民中大聲打人 大家都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