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07-25 11:45:10※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根據媒體報導 全世界只剩下伊斯蘭世界的國家與台灣 仍然保留通姦罪
: 其他歐美、日本、中國、南韓,都已經宣告通姦除罪化
: 對於已經不愛了 要搞外遇的人來說 用刑罰似乎也沒有必要
: 而對於另一半來說 給更多的民事上補償
: 白話講 就是另一半多拿一點錢 比較有實益吧?
: 比方說,老婆跟別人跑了,但你可以多拿1000萬,可以接受嗎?
: 用刑法來懲治外遇、出軌的人,使他們留下前科或是去坐牢
: 這樣能解決問題嗎?
: 而且以公權力介入私領域也很奇怪。
: 為什麼台灣不推動『通姦除罪化』?
: 搞得台灣好像跟伊斯蘭基本教義派一樣,不分性別,都必須要忠貞不渝。
: 大家怎麼看?
通姦除罪化?
一. 你以為去刑後罰的比較輕嗎?
1. 目前作為破綻式離婚責任,有的人因為通姦後離婚,或者離婚中途被抓通姦...
判支付贍養費,除了養小孩所需之外,給女的大概一個月淨給3~5000
以通姦罪重為一年~ 易科罰金一天原則是900
每個月易科3~6天
一年就超過一個月~
十年就超過法定刑期。
有必要罰的這樣重嗎? 不就是老二癢找人打炮?
不是說去刑的目的是為了OOXX... (下省萬字)
2. 對於很有錢的人來說,一個月多五千而已,小意思..........
二. 對於非常弱勢的被害人~
1. 要給贍養費-名下沒錢
要養小孩-對方不屌你
你除了抓對方進去關,還有啥好手段?
2. 大老闆,非常有錢,三妻四妾一起告,也不過就三四個青銅聖鬥士打黃金教皇
你除了抓他去蹲,以此做為以刑逼民
你能做啥? 貴在那讓他從上面和朋友看了笑說:那個傻B...?
三. 對於沒有辦法防止的立法,沒實益與用處就可以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