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6-07-19 10:31:04媒體來源:自由
非法入侵抓姦 脫光談公事…無罪
台中莊男與花姓女子偷情,莊男元配委託徵信社抓姦,拍下男女全裸臥床畫面,2人坦承
通姦,元配提告後,2人改口辯稱是「脫光衣服談公事」,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元配非法
入侵花女住處蒐證的惡,比通姦的惡更嚴重,「抓猴」的證物不具「證據能力」,判決2
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莊男(31歲)與元配結婚僅約1年多就出軌,他常到未婚的花女(31歲)承
租套房處流連,元配委託徵信社「抓猴」,徵信社人員租下花女套房樓上房間,合法取得
花女住處公寓大門鑰匙,並打聽得知花女套房的大門密碼。
前年6月13日晚間,莊男又到花女套房,徵信社與元配在套房外,聽到花女呻吟聲,徵信
社人員持錄影機強行開門,闖入拍攝並翻閱花女私物,見花女與莊男倒臥床上,用棉被遮
掩身體,還拉下棉被拍攝2人全裸畫面,取走衛生紙團。
莊男與花女坦承通姦並簽署和解書,不料元配提告後,2人翻供說,他們僅全裸在床上談
公事,未發生性關係,當時因誤信「全裸」就是通姦,才會承認通姦。
台中地院認為,通姦要件是性器官結合,錄影沒拍到性器官結合,只能證明「2人全裸在
床上」,花女呻吟聲,可能只是「親密的話」,不能證明2人當時正在交歡,更重要的是
,通姦僅是1年以下之罪,惡性「尚非重大」,但徵信社與元配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翻
閱花女雜物)與強制罪(拉下棉被拍攝2人裸體畫面),卻是3年以下的罪,非法蒐證的惡
,比通姦的惡更嚴重。
法官強調,如採用2人全裸的錄影證據,無異是鼓勵他人用暴力、危害人權與法治的手段
來蒐證,台灣沒有引用「毒樹毒果理論」,不過,依「法益權衡原則」,上述嚴重違法取
得的證據,不具「證據能力」,衛生紙也不是合法取得,不能當證據,也不需鑑定,據此
判決2人無罪,可上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12305
備註: 這種爛法什麼時候要廢掉? 全裸談公事會信我也是醉了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5-07-19 10:31:00蓋棉被純聊天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7-19 10:32:00司法院長不是說過了...現在的法院是法律人的法院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07-19 10:32:00台灣遲早也會廢除通姦罪
作者: chiaye (crazy) 2016-07-19 10:33:00
廢除通姦罪,你叫那些怨婦黃臉婆團體怎麼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33:00恐龍法匠 誤國無誤 晚上看到這篇新聞 就火了! 法匠自由心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7-19 10:33:00master0101 難道脫光有罪嗎?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07-19 10:33:00就因為沒有證據證明啊,被記者帶風向的水準真高啊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7-19 10:34:00這些法律人明明知道 大家在意的是什麼
只能告妨礙家庭吧...徵信社太不專業了...要有%%阿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運轉中)
2016-07-19 10:34:00原來抓奸的直接證據要搞的像片場導演一樣,還要取鏡阿,
證據要合法是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但是原意是方式逼人承認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7-19 10:34:00脫光談公事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sxman (超X人)
2016-07-19 10:34:00法律常識都丟到馬桶沖掉了嗎 重點是違法取證 證據無效力壓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34:00說沒證據的鄉民 請看這句再來好嘛! 還拉下棉被拍攝2人全裸
作者:
fp737 (Never worry)
2016-07-19 10:35:00錄影沒拍到性器官結合 , 以後根本通姦罪都不會成立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35:00畫面,取走衛生紙 還拉下棉被拍攝2人全裸畫面,取走衛生紙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7-19 10:35:00sxman 所以要怎麼取證阿XD這就是被詬病的地方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07-19 10:35:00祝法官天天被戴綠帽 小孩是別人的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6-07-19 10:35:00
沒有性器交合證據怎麼通姦⊙_⊙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7-19 10:36:00法律人坐在辦公室紙上談兵 充滿了腦內的幻想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36:00好笑的人 法匠還說 沒警察陪同 不行 X!警察主要任務是抓姦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7-19 10:37:00問問法官在法院會脫光光談公事嗎XD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6-07-19 10:37:00天氣熱脫光談公事臭了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37:00脫光光談公事,法匠會信大概認為台灣是南北極要脫光互相取暖
沒證據就能抓人?這我也醉了頂多告妨礙家庭,怎麼會告通姦??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6-07-19 10:39:00程序不合法。但證據是事實。這樣可以推翻喔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39:00一個毒樹果實打消一切證據,那麼以後監視器拍到要是沒警察陪同也不能算了!又一個沒證據亂扯的鄉民...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07-19 10:40:00就算警察陪同沒有搜索票也八成是違法取證啦
作者:
tjtjtj (新)
2016-07-19 10:41:00違法取得的證據 本來就可以權衡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41:00一個程序不合法就能打消一切證據,那麼警察取證有時候也不合法怎麼可以起訴判刑算證據,這不是很衝突嗎?只准州官放火.不准人民點燈
作者:
tjtjtj (新)
2016-07-19 10:43:00元配觸犯304及306 本來惡性較通姦還大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44:00台灣要向美國一樣陪審制+酸民可罷免恐龍法匠,不然恐龍法匠都亂判就好不用負責...座領一個月十多萬就好了!問題是誰是案件導火線?? 要是沒通姦這件事,會有私闖民宅這
作者: s01714 2016-07-19 10:45:00
全世界也只有法律人會相信脫光光談公事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45:00件膩?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46:00s01714你說錯了!是只有鬼島法律人而已
偷拍三年以下,通姦一年以下,權衡後侵害隱私比通姦嚴重,手段失衡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47:00法匠主要是以毒樹果實(自由心證)決定
這徵信社跟偷盜有什麼差別? 不過證據只是非法而已。
DICB...連報導裡面都講了「不採毒樹果實理論」...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48:00問題倒因事果,沒通姦會有偷拍??明明就是採毒樹果實垃圾理論打消一切
毒樹果實跟自由心證兩個概念完全不同,科[台灣沒有引用「毒樹毒果理論」]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49:00毒樹果實也可以套用在自由心證好嘛!就像這件...
作者:
Orcakaka (Orcakaka)
2016-07-19 10:53:00可以廢通姦罪了 嚴格審判標準 完全成立不了 還被反告妨礙秘密
神邏輯。毒樹果實理論是英美法概念,臺灣不採。然後毒果是針對證據能力,自由心證是對證明力兩個層次完全不同,最好是能互相套用
作者:
PKming (PK)
2016-07-19 10:54:00私闖民宅和掀開棉被拍全裸應該定罪通姦罪?落後國家的東西吧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0:57:00又在說台灣司法判決法匠沒採毒樹果實理論了!自己去google再來扯好嘛!
作者:
g21412 (實現之前不換暱稱)
2016-07-19 10:59:00法官也是照判例跟法來判 還輪的到酸民指責法官亂判?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11:00:00開大絕了
開大絕?去Google,第二個就是司法院公報,第一頁就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6-07-19 11:03:00
原來真有人喜歡法官不用管證據就能直接判有罪的法院真的是讓我也醉了不用講什麼拉 就算衛生紙拿去驗 看人家裸體尻槍是通姦?
叫人Google,真的Google到資料就說開大絕,呵呵。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6-07-19 11:06:00
人家律師一個辯護你就沒話講了 都只是在拖台錢而已
t大 毒樹果理論 我國有採喔 就在通保法裡 (小聲)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7-19 11:11:00記者跟酸民水準差還怪法官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07-19 11:12:00也是有法官是讀英美法的,不能說不會採毒樹果理論
通保法採毒果是在明文後修法理由中提到...但那也僅限通訊監察取得者,並非指毒果理論是共通的證據法原則去洗澡雄老師前面提毒果應該會被噹爆...158-4平台理論可是他的重要學說@@
作者:
Kodomi (丹羽就是要3武服的Kodomi)
2016-07-19 11:21:00這案件的爭點就是刑訴158-4在私人不法取證有無適用...
t大 若你敢去洗澡雄面前講158-4平台理論是他的重要學說我佩服你!! 我不敢 然後其實我是要挑你語病就這句"我國不採毒樹果理論" 說來是有語病的
作者:
Kodomi (丹羽就是要3武服的Kodomi)
2016-07-19 11:25:0098台上578是採法規範區分說 法務部的意見也是偏98台上578
作者:
dyc2008 (DYC)
2016-07-19 11:27:00這法官我也是醉了
作者:
sorcha (Themis )
2016-07-19 11:30:00宣導:抓姦請協同警察,才不會有非法取證的問題。
嗯,不重要的話,老師還會放在他的大作之中?d大,你都說要抓語病了也沒啥好講,雞蛋裡挑骨頭嘛那回到本案,這個私人不法取證有毒樹果實理論適用?
作者:
xxxcat (喵凹~~)
2016-07-19 11:42:00你跟別的女人脫光處一室,你看你老婆會不會相信你,台灣法官恐龍化越來越嚴重了。
作者: needspace (愛情也需要一點私人空間) 2016-07-19 11:57:00
法官看這種抓姦方式 看得心驚膽跳 晚上都睡不好
作者:
newgpx ( .)
2016-07-19 11:59:00法官應該都知道是通姦 問題是法律條文寫死 不敢破例吧抓姦問題很難去完整規範 破例後 後患無窮 法官不想惹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