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沒出過社會的葉宜津委員實在是太過分惹 破壞皇城內的和氣ob'_'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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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一例一休當然比現況有利勞工
曾韋禎·2016年6月28
日
看到一群都沒出過社會的網友在討論一例一休,完全就脫離現實。很多問題都沒被刻意誤
導了。
問題一:一例一休最後只剩週休一日?
首先,假設一位員工月薪6萬元,如果老闆要他週週加班、週休一日,代價就是要多給4天
工資,最少就是要給到6.8萬元,那是多出13%的人事成本耶。更別說,目前行政立法同意
的版本,加班費會比現行的一倍還多,用1.33倍+1.66倍去算,那就可能要給到7.2萬元(
(2*250*1.33+6*250*1.66)*4=12620),就是多出21%的人事成本耶!
那為什麼會有資方熱愛加班?
其次。目前的規定就只有「一例」,但已經有七成勞工是週休二日;這只要在週六的上下
班時間去看看捷運、街頭車流量,就非常明顯了。沒理由雇主現在可以剝削不去剝削,要
等條件更嚴格以後再剝削的道理吧?
問題二:一例一休、減7天國假是圖利雇主?
這本來就是互相的問題。當時機關學校實施週休二日,就是取消這7天國假,為什麼勞工
實施週休二日就不必取消?
過去在雙週工時84之下,率先實施週休二日的公司就已經多放13天假(84*26-40*52=104
,104/8=13),所以能直接減掉7天國假,還是多放6天。
原本在修法改為單週工時40時,就一定要同時面對週休二日、7天國假的問題。但是當時
大家都要同時討好雇主與勞工,所以都不敢面對。
結果就造成兩種現象:
取巧雇主在每日上下班不變下,中間塞進休息時間而把工時改為7,就能把多出來的5放到
週末用,照樣維持雙週工時84的作息。
老實雇主就是實施週休二日。但每週工時已經框在40了,不再有13天可供迴旋;所以原本
已經取消的7天國假就會自動「長」出來。如果不減7天國假,不就是懲罰老實雇主?
而多加一休後,對於前述取巧雇主來說,如果他不把工時恢復到8、實施正常一例一休的
話,而仍在每日工時7下實施隔週休二日,多出的兩天班要給加班費。取巧雇主會選擇總
工時不變、日工時8、週休二日?還是總工時不變、日工時7、隔週休二日、多付兩天加班
費?
所以休法在現行單週工時40下,再多加一休,對勞工絕對是有利的。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6-06-28 14:26:00
樓下說說老實雇主比例多少www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6-28 14:26:00難怪有85%
作者:
rayxg (序順不影響讀閱)
2016-06-28 14:26:00這誰?
作者:
regeirk ( )
2016-06-28 14:26:00大濕耶!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6-28 14:26:00老實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6-06-28 14:27:00前自由時報記者ㄇ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6-06-28 14:27:00樓下沒出過社會
作者:
rial (deoo)
2016-06-28 14:27:00這傢伙不是黑到發亮~~~~~講話還有人聽嗎?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6-28 14:27:0085%呢?
作者:
xil (stack200)
2016-06-28 14:27:00大濕必噓
作者:
cycyu (Xavier)
2016-06-28 14:28:00笑死人 法律從來都是最低要求 什麼時候要靠雇主的良心 那法律存在的意義呢
我只知道鬼島有2萬8千家企業沒提撥足額的勞退給勞工
作者:
xil (stack200)
2016-06-28 14:28:00不是「前」,人家現任自由時報記者啦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6-28 14:28:00所以剩下三成沒週休的員工不是人?
而且他說的絕對有利...那現在已經是周休二日的呢.有利?
作者:
Leeng (Leeng)
2016-06-28 14:29:00我只聽過張煒順
作者: ghjrgrgr (Alan Huang) 2016-06-28 14:29:00
討人厭的東西,這啥鬼算式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6-28 14:29:00兩例假賺的加班費比一例一休的更多,怎麼不提?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6-06-28 14:29:00政府開了巧門,所以那些被剝削的3成該死就對了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6-06-28 14:30:00老實雇主 我以為來到joke
鬼島政客和資方講的話能信,人均所得早就超過10萬鎂了吧
作者:
xil (stack200)
2016-06-28 14:30:00大濕開釋了 不噓不可
作者:
shreka (lem)
2016-06-28 14:30:00這位好像是在選舉時嗆王如玄那位喔XD
作者:
rocf117 (你腳骨甘有這軟Q?)
2016-06-28 14:31:00他是誰 google出來的東西寫的很難聽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6-06-28 14:31:00請問加班不給加班費,依照台灣律例該當何罪?
作者:
xil (stack200)
2016-06-28 14:31:00DPP李富城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6-28 14:31:00到底誰沒出過社會阿XD
曾韋禎=濕地=大濕=備取黨工=八卦版永久不受歡迎人物=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16-06-28 14:33:00自由時報大記者
作者: giggstw (giggs) 2016-06-28 14:33:00
怎麼不是假設25000
作者:
rial (deoo)
2016-06-28 14:33:00這傢伙不是黑到發亮~~~~~講話還有人聽嗎?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8 14:33:00誰跟你 1.33 1.66 2.0 不要騙大眾啦!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6-28 14:34:00老實僱主?那不老實的哩??
作者:
xil (stack200)
2016-06-28 14:34:00曾韋禎=大濕=備取黨工=自由時報大記者
作者:
jimmysts (jimmysts)
2016-06-28 14:35:00自由大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