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lanna (Totally Ariel)》之銘言:
: 目前勞基法規定:
: - 基本工時單週40小時,每週一例假。
: - 凡超過40小時外的工時皆為加班時數。
: - 時薪 = 月薪/30日/8小時 (例:月薪48000元/30/8,時薪=200元)
: - 加班費 : 每日超過基本工時的前兩小時 = 時薪*1.33
: 每日超過基本工時的前兩小時之後 = 時薪*1.67
:
作者:
lapetos (latt)
2016-06-28 14:03:00垃圾kmt完全不表態一例一休,35席真的太多
作者:
hosen (didi)
2016-06-28 14:10:00總是有黨工認為都國民黨的錯,明明現在是民進黨完全執政
補修沒加班費不是嗎??????????沒吃到錢 只是少了選擇權吧
作者:
icem (越夜...)
2016-06-28 14:12:00民進黨 票太多了嗎
作者:
hosen (didi)
2016-06-28 14:19:00假日上班根本划不來業界補休根本沒有,有加班費沒補休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8 14:21:00事實上大部分公司 是給你補休加班費二選一彈性工時甚至能突破天際所以才會有12天的玩法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6-06-28 14:25:00什麼給勞工挖洞、資方開門.. 現在法規就只有每周 一例假而且執法也沒落實, 例假上班也沒得補休
作者:
hosen (didi)
2016-06-28 14:26:00平日上班:cp值是48000/22=2181假日上班cp值:48000/30=1600假日來上班其實不划算,除非比照中國給3倍,即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