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網路罵人判拘30天 亞洲統神爆氣:匿名發言哪來人格權?
3.完整新聞內文: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名洪姓網友在玩「英雄聯盟」時因輸了比賽辱罵玩家遭提告,最後法官認為,網路身分
具有人格權因此判洪男需拘役30天。報導一出引起熱烈討論,不僅前警大教授葉毓蘭發文
批法官「腦袋構造與凡人不同」,「亞洲統神」張嘉航也爆氣發文嗆,「一個只要有帳號
密碼隨便誰就可以登入的東西,有你媽的人格,笑掉別人大牙!」
先前也曾因在網路上罵人被提告的「亞洲統神」張嘉航,針對此案在臉書重批法官:「
這些象牙塔裡面的恐龍就是這樣,一堆七老八十的老頭連網路生態都不懂也在那邊因為自
己是法官就多屌,光會讀書的人而已,沒什麼好得意的。」
張嘉航指出,「網路早已是全球化的產物了,像這種匿名性質的發言,到底他媽的哪來人
格權」,並以知名遊戲「h1z1」、「全境封鎖」為例說,這些遊戲早就已經發展到全球一
個伺服器了,語音系統只要靠近就能直接收到語音,「我看別人玩,死了就直接髒話狂飆
,什麼再難聽的話都罵的出來,這時候網路上的我們會怎麼做呢,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噴回
去吧!
張嘉航認為,英雄聯盟也是同理,網路本來就是給別人抒發的地方,現在卻搞到像白色恐
怖一樣。而事件中該洪姓網友主張「網路帳號」申辦容易,且不知對方是男是女,因此不
具有「身為人的權利」,不受人格保護,張嘉航也力挺說:「啊我被告了,誰告我的?到
法院了才知道是誰告的,笑死人,網路誰會知道誰是誰,一個只要有帳號密碼隨便誰就可
以登入的東西,有你媽的人格,笑掉別人大牙。」
張嘉航說,若要這樣判罪就該跟大陸一樣實施「網路實名制」,一個人只能有一個帳號,
也希望洪姓網友可以上訴。最後他強調,自己的理論不是鼓勵大家可以在網路上亂罵人都
沒事,而是網路帳號(身分)應該是能連結到現實的人,「比如我去亞洲統神張嘉航的粉
絲團罵『張嘉航你是豬啊,怎麼長這麼像!』這當然就犯法了喔,懂嗎!重點是要能夠連
結ok?」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15/698456.htm#ixzz48mhyCpUa
5.備註:
下面的人神回文
那蒙面幹炮的人算不算嫖客?
豹頭 4ni?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6-05-16 11:17:00崩潰哦QQQQ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5-16 11:17:00為什麼幾個數字英文 不能代表某個人格 又不是天天換帳號
作者: DOUGOOD (爲妳好) 2016-05-16 11:18:00
法官應該仔細考慮統神的見解畢竟是新時代了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6-05-16 11:18:00張嘉航你是X啊
匿名發言沒有人格權 那我現在罵說張嘉航你他媽雜碎 麻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6-05-16 11:18:00是沒聽說過網路霸凌嗎?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6-05-16 11:19:00阿航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5-16 11:19:00哈哈 崩潰ㄌ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6-05-16 11:19:00又要上法庭了
作者: anglegirl13 (角度女孩13) 2016-05-16 11:19:00
豹子頭林沖
作者:
k10129 (無拘無束的天空)
2016-05-16 11:19:00真搞不懂怎麼一堆人喜歡看嘴跑肥宅打電動
作者:
OPisgood (Sad. Sad. Stupid.)
2016-05-16 11:20:00航航最近心情不好 有人要被開刀了
問題就在罵那個ID 不特定第三人會知道那個ID是啥嗎?
作者:
never1302 (Markelofffff)
2016-05-16 11:20:00亞洲剩文
aa大,你都把人家全名打出來,怎麼會是匿名啊 = =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6-05-16 11:21:00
還不就自己在網路上嘴的和三小一樣才會護這種東西
麻煩一下 全世界一堆叫張嘉航的 又不是到他個版罵 他可
樓下yayakaka 683T%$$#%&*%*(*&*()
作者: MORIH 2016-05-16 11:22:00
ip不就是連結到現實嗎 最後一段打自己打的臉腫腫的
在張嘉航的新聞留言罵張嘉航 被告又說我罵另一個嘉航
他下面不就說了,你說張家航是雜碎當然能連結啊,文盲嗎?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6-05-16 11:23:00自己罵自己應該不犯法吧?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6-05-16 11:24:00
搞得在網路上就不用為自己言行負責了 和黑函87趴像
作者:
cheko (缺口)
2016-05-16 11:24:00有人連文章都看不懂 在那邊秀下限科科
作者:
piggy37 (小時)
2016-05-16 11:24:00賣帳號
很多?有多多?PTT每天一堆人互告,成立的有多少?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16 11:28:00趙信你這個廢物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16 11:29:00有人把網路遊戲和PTT扯在一起更是好笑 大概連副本都不懂
作者:
cheko (缺口)
2016-05-16 11:29:00而且航航講的是被罵者跟id的連結 就有人中文看不懂 87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6-05-16 11:30:00被告還要到法院才知道被誰告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f9999 (foo)
2016-05-16 11:31:00嘉航,你何必自己承認呢?
媽的以前三國各種嘴 約出來單挑 現在都約法院喔 小題大作的玻璃就別打遊戲 又爛又不認
作者:
sionxp ( )
2016-05-16 11:35:00哈哈 約戰
玩的爛 擺爛 被嘴剛好而已 檢舉系統有用 早就一堆被鎖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6-05-16 11:38:00沒看內文 指名道姓罵的 恭喜妳喔
作者: su4vu6 2016-05-16 11:38:00
以前約單挑現在約法庭 合理
作者:
orz0928 (伊恩Ian)
2016-05-16 11:38:00實話總是殘忍 恐龍法官不意外
作者:
vbhero (嗯嗯呵呵)
2016-05-16 11:41:00白癡喔XD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5-16 11:44:00說的有道理啊
作者:
akiue (樂透冥登)
2016-05-16 11:44:00除非是實況玩家 不然素人被罵 檢舉停號或封號就好 問題遊戲公司處理要夠效率
作者: windhiei (天鎖斬月) 2016-05-16 11:48:00
神邏輯
作者: ishimaru 2016-05-16 11:50:00
中國癢
作者:
jacktypetlan (å››å四隻石ç…å)
2016-05-16 11:51:00問題是幾個數字英文能不能連結到本人啊 上面那個連名帶姓罵人的 真的要告你超簡單 法官連遊戲裡面罵人都覺得要判賠 你直接罵真實姓名我看可以準備和解金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6-05-16 11:57:00科科,如果是你們罵統神,他就說他是公眾人物,你是公然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