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7Nate (N7Nate)
2016-05-11 13:13:00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鄭捷伏法 魏揚:死刑是沒有效率的制度
3.完整新聞內文:
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的鄭捷昨晚槍決伏法,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的魏揚今天在臉書表示,鄭捷案正確確鑿,不用提冤案護航廢死,但他也想過如果有個人確實是罪證確鑿,且「罪無可逭」,而司法制度也無懈可擊,他是否會支持殺死他?「我還是認為,不,不該」。
魏揚說,確實「殺人償命」被很多人認為是真理,但他傾向根本性地質疑這件事。「殺人,當然要賠償,當然要受懲罰,但為什麼這個方式是也把這個人給殺了?」
魏揚說,如果討論「懲罰殺人犯」這件事情,是出發於對「生命權」的絕對尊重,是因為我們覺得這個人傷害了我們所有珍惜的價值中最為重要的那個,即生命,『那麼,「奪去他的生命」就不該成為我們的選項,否則就是自相矛盾』。
魏揚臉書全文如下
從昨天開始,各處的戰場整理起來,大概有幾個爭執點,我覺得有很多都是重要但尚未被全面理解的地方,應該來討論一下。
一、鄭捷罪證確鑿,無冤案可能,何必提冤案護航廢死
至少就我所知,沒有人主張鄭捷的案子是冤案。但問題就在於,今天國家為了殺掉一個罪證確鑿的人,你勢必需要一個叫死刑的懲罰制度,而這個懲罰制度的問題就在於:它可能會殺錯人。
或許這個案子你殺對了,下個案子你也殺對了,但你無法保證你下一個殺到的不會是江國慶、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或是鄭性澤。
廢死聯盟的QA大家有空可以看一下,再決定要怎麼罵,至少人家做運動做得很有誠意。(廢死可不可以不要每次都扯冤案?)http://www.taedp.org.tw/node/2893
「我們希望改變的是國家體制,若是要讓鄭捷被判處死刑,就代表我們必須容忍國家繼續殺人,然而在冤案無法被完全杜絕的前提下,就無法排除有人死於非命之可能。」
那你說,不殺掉他,怎麼辦,放出來嗎?不,也沒有人主張把他放出來,我們可以建立終身監禁制度,至於假釋標準如何,或是是否不得假釋,社會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討論。
「你可以從監獄中,但不能從墳墓中釋放一位無辜的人。」(同樣引自廢死聯盟QA)
二、為什麼要浪費稅金養廢物
看到有人質疑,「等你能接受殺人犯的囚禁.飲食.醫療.起居都在你家裏由你負責之時,我再來好好聽你談廢死!」
這大概是標準的「為什麼我要花錢養廢物」的論點。
一樣,廢死聯盟也幫大家整理好了數據,請參考這篇文章(http://www.taedp.org.tw/node/2892)
裏面提到,以台北監獄為例,每年花在一位受刑人身上的錢,大約是32076左右,這隻包括飲食、住宿、設備更新等,至於生活起居等日常用品,都是要受刑人自己負責的。
好,所以花錢養「廢物」的成本大概是:一年一人三萬二。
那,關錯人或殺錯人的成本是多少呢?
文章指出,一般的刑案冤獄賠償,是「每日補償金額為新台幣3000至5000元」;如果是死刑冤獄賠償,則是「按受刑人執行死刑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受刑人餘命,每日補償新台幣5000元,但其總額不得低於新台幣一千萬元。」
因此以江國慶被誤殺來說,國家賠了九千多萬元,一年可以多養3211的「廢物」,或者說可以把42個「廢物」關個七十幾年唷(其實也就等於終身監禁了)。
另外,前陣子回家過母親節的鄭性澤,如果最後被判無罪,國家最高要賠償一千萬左右。這筆錢又可以多養幾個「廢物」呢?
為什麼社會大眾可以接受自己的稅金拿去替國家殺錯人的失誤買單,但卻不願意拿稅金去支撐一個減少冤死的終身監禁制度呢?
三、如果是你家人...
也是有看到鄉民說,如果我在你面前砍死你爸媽然後(下略),你會怎麼樣,又,如果今天給你一把槍跟一支電話,你可以選擇打電話報警或是一槍殺了這個人,你會怎麼做。
我想這也算是經典命題了。我記得之前聽我的前老闆邱顯智律師演講時,他說過:
「有人問我,如果今天小燈泡的事情發生在我女兒身上,我會怎麼樣?這還用說嗎?當然是把他頭扭下來沖到馬桶裏一百次啊!」
但他隨即說,這跟國家是不是要有死刑制度,是兩件事。
一個懲罰制度存在的理由,不能夠因為「我恨」、「我無法原諒」。今天如果有人殺了我親愛的人,我可以恨,我也不用原諒,我可以想要報仇,但這不代表國家就要順應我的報仇慾望去設置一個死刑制度。
回到那位鄉民的舉例,我理性上當然會選擇打電話報警,但也確實不能否認如果當下我極端憤怒,我可能會在憤怒之下殺了他報仇,而因此必須面臨後續法律的製裁,不論是死刑或是終身監禁,這跟我是否因此支持國家可以透過死刑殺人無關。
法律的存在,制度的存在,就是要阻止我因為憤怒、想報仇而做出這樣的舉動。我如果真的這樣做了,是要接受懲罰的。但國家如果代替我這樣做了,誰還可以約束國家?
四、不要扯誤判或冤案,殺人償命,你覺得鄭捷該不該死
這樣的提問很高明,繞過實際存在的制度問題,從價值面質問我:這樣一個罪證確鑿的人,是不是該用生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關於死刑這個問題,我想過很多次,我也想過如果有個人確實是罪證確鑿,且「罪無可逭」,而我們的司法制度也無懈可擊,我是否會支持殺死他?
最後,我還是認為,不,不該。
確實,「殺人償命」被很多人認為是真理。但我傾向根本性地質疑這件事。殺人,當然要賠償,當然要受懲罰,但為什麼這個方式是也把這個人給殺了?
如果我們討論「懲罰殺人犯」這件事情,是出發於對「生命權」的絕對尊重,是因為我們覺得這個人傷害了我們所有珍惜的價值中最為重要的那個,即生命。
那麼,「奪去他的生命」就不該成為我們的選項,否則就是自相矛盾。
當今天我們可以替「生命權的被剝奪」這件事找出某些理由與藉口,例如「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那麼生命權就不再是儼然不可侵犯的。
很多人說,主張廢死的人隻看到犯罪者的人權,沒有看到被害者的人權,「那被殺的人的生命權就應該被剝奪嗎?」
當然不應該,沒有人的生命權應該被剝奪(這是前提),所以,剝奪那個人生命權的人應該受到懲罰,隻是這個懲罰的方式不應該違背我們的前提,即生命權本身。
殺,隻會讓「殺」成為一個選項,而不會終止殺戮本身。
或許不會有什麼事情可以真正終止人類毫無意義、毫無理性的隨機殺戮行為,但至少,在我們可以理性決定的國家制度上,我們可以選擇讓殺不是個選項。
五、到底死刑的意義是什麼
透過要求國家殺戮,我們到底希望達到什麼?我們為什麼這麼急切地希望死刑的存在?
不論是務實的功利主義考量,例如成本問題,或是嚇阻犯罪的效力,死刑這個制度從過去到現在的表現都不甚佳。成本問題前文討論過了,那麼在嚇阻犯罪的效力上呢?很多人會說廢死拿其他國家廢除死刑的案例是國情不同,但即使隻看台灣,馬政府時期執行槍決這麼多次,前後殺了三十幾的死刑犯,但隨機殺人的案件卻隻是越來越多,死刑真的有嚇阻力嗎?對於陷入絕境者,或是對於一心求死者,「民不畏死,何以死畏之」?
如果說,務實地來看,死刑是個沒有效率的制度。那麼我們支持死刑的理據,似乎就在於「犯罪者要付出等同的代價」的懲罰邏輯或「看到他死我才爽」的報復心理。
若是有人覺得「什麼教化可能,我才不在乎」,僅是覺得犯罪者應該要承受極大的痛苦、極大的不適作為罪刑的懲罰,因此要執行死刑。那麼我覺得反而應該支持終身監禁,並且提倡不得假釋,說認真的,這樣所造成的痛苦以及懲罰意味,可能更大吧。
若是有人覺得,「我就是要看到他死我才爽」,我覺得這或許才是社會最應該進行對話的地方,其實說穿了,就是純粹的殺人慾念,就是濃濃的恨,覺得有些人不論如何應該被泯滅其存在的事實。
如果是受害者與其家屬有這樣的情緒,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也需要來自國家、社會以及各種機構的陪伴與治癒,還有實質上的物質協助。
但如果是社會大眾有這種情緒,我覺得其實就是社會對話應該要聚焦展開的地方,其實也正是情感教育需要著重的地方。也正是死刑存廢最為關鍵的地方。
我們其實都不知道如何去面對心中的恨與惡意,或是不知道怎麼去面對日常生活中偶而浮現的荒謬感與無力感,正是在這種無力的基礎上,有了走不下去因此選擇走進黑暗與死亡的人,有了無法被理解也未曾被理解的鄭捷,也有了喊著打啊殺啊的我們。
在廢除死刑這一題上,最難解的,也正是這一題吧。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video.udn.com/news/487910
5.備註:
作者:
leo1990910 (魯刺客 Leo l'assassino)
2016-05-11 13:13:00先補血 有人會噓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05-11 13:13:00哪來沒有效率 執行後再犯率=0
作者:
ilovema19 (英ä¹è‹±ä¹æˆ‘æ„›ä½ )
2016-05-11 13:13:00學運綠吱吱的水準……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6-05-11 13:14:00喔 那有笑率的是什麼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6-05-11 13:14:00會被噓爆
作者:
ainor (><)
2016-05-11 13:14:00殺對的就有什麼問題?有疑慮就不要殺啊,奇怪
作者:
x19005 (肥宅o'_'o)
2016-05-11 13:14:00覺醒青年不EY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6-05-11 13:15:00
死刑並沒有遏止犯罪的效果
作者: lanslod (增壓中) 2016-05-11 13:15:00
有夠廢
作者:
smap123 (Donald_Dick)
2016-05-11 13:15:00餵羊吃草
作者:
mizubishi (mizubishi)
2016-05-11 13:15:0087分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1 13:15:00
.....有點失望喔 廢死派嘴砲這麼多 實際教化了沒?
別補血了 噓報你!!!!!! 什麼誤判,這樣講沒完沒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6-05-11 13:15:00廢死那邊涼快滾那邊啦
作者:
oneJack (JackSon)
2016-05-11 13:15:00覺醒青年都這種想法 馬的只會亂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6-05-11 13:15:00
有效率是政府的事,廢死是神聖的!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1 13:16:00
趕快力行帶混混回家教化 別等判死在網路上嘴砲廢死阿
作者:
piece1 (...)
2016-05-11 13:16:00果真是覺醒青年..就是潮就是清高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5-11 13:16:00所以呢?不該剝奪殺人犯的生命權,送給你養好不好?有效率
作者:
yinsh (littleyin)
2016-05-11 13:16:00腦蛆在看這篇文章的同時 我打了一槍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6-05-11 13:17:00你誰啊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6-05-11 13:17:00如果大家重視的是生命 那為何要把鄭捷殺死~乾 這樣說的話
作者: MacOSX10 2016-05-11 13:17:00
END噓
作者:
tinytod (22)
2016-05-11 13:17:00整天在那邊扯冤獄 鄭捷是因為冤獄被打掉?
有很多免死又痛苦又有貢獻的方法 但你們又說違反人權
作者:
neko0624 (æœ€æ„›å¦¹å¦¹çš„è‚¥å®…è‘›æ ¼<3)
2016-05-11 13:18:00還是很多人不看內文的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11 13:18:00魏延 字文長
作者:
uahj (心无罣碍)
2016-05-11 13:18:00好笑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1 13:19:00
內文就是無病呻吟阿 還怪人家不看內容咧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6-05-11 13:19:00你可以去佔領法務部
作者:
N7Nate (N7Nate)
2016-05-11 13:19:00看在簽名檔友偉忠推一下馬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1 13:20:00
所以廢死派到底實際教化了沒? 不要只會在網路上筆戰阿
作者: a123461666a (Iamahandsomeboy) 2016-05-11 13:20:00
87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5-11 13:20:00看完文章就可以批嗎?抱歉我全部看完了,還是只能噓。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6-05-11 13:21:00回家找媽媽吧
作者: bwlodfw 2016-05-11 13:21:00
廢死必噓
作者:
tinytod (22)
2016-05-11 13:21:00這麼愛廢死 拜託快去攻佔各大監獄!! 你看你們這次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11 13:21:00之前為了違停 也是寫了一篇
作者:
iuexeyz (路牧雅)
2016-05-11 13:21:00不能送你噓聲太可惜
作者:
tinytod (22)
2016-05-11 13:22:00會不會有人在外面挺你們!! 說不定先被裡面的犯人給XX
作者: bme15 (no) 2016-05-11 13:22:00
可以噓阿 但你能不能說出個所以然 還是無腦噓
作者: mystarrysky (眺望星空) 2016-05-11 13:22:00
哈好笑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6-05-11 13:22:00學匪去死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05-11 13:23:00假文青無腦跟風實在令人瞠目結舌
作者:
cz999888 (Sliver knight)
2016-05-11 13:23:00認真探討文要推,反而什麼都不想就按的反而扼殺自我進步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圓)
2016-05-11 13:23:00從小被父母灌輸算不算是洗腦
作者: XXXXHORSE 2016-05-11 13:24:00
自以為是神 可以教化鄭捷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05-11 13:24:00幹真憤青說廢話 只有統治者才會考慮刑罰效用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6-05-11 13:24:00這批人一天到晚講民意,現在民意就是要有死刑
作者: Hooz (鬍子) 2016-05-11 13:24:00
風涼話而已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6-05-11 13:25:00
寫這麼長的文才叫沒效率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6-05-11 13:25:00怎麼又不講民意了啊,難道是支持你的才是真民意喔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6-05-11 13:26:00
我也可以說廢死沒有實質教化能力 全部去死辣
呵呵, 第一段在鬼打牆, 會作文就是不一樣; 至於殺人償命的說法是他自己說的, 並不是每個人都這種想法.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5-11 13:27:00人渣無教化可能,幹嘛浪費錢
是沒效率啊,那把死刑犯都放到你家讓你去養你去教化好
作者:
tinytod (22)
2016-05-11 13:27:00講真的 有冤獄 所以不能判死 那講白的 連關都不能關
作者:
jympin (別跟我大聲)
2016-05-11 13:28:00太長了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1 13:28:00
再看一遍 就只是個人感想而已也沒啥邏輯
我建議以惡性重大的罪犯, 像陳進興跟鄭捷, 都送去給廢死教化.
作者:
tinytod (22)
2016-05-11 13:29:00為了避免冤獄 所以請魏先生去找割草力量提案 全部犯人都
作者:
jj1313 (跟我去冒險)
2016-05-11 13:29:00推
作者:
tinytod (22)
2016-05-11 13:30:00釋放 然後法院都不能判刑 因為有可能會有冤獄嘛!
作者: liker1412 2016-05-11 13:30:00
心得:一堆廢話 殺人償命是法律 有能力你去修啊
整天喊民意 現在多數民意跟理念不合就不是民意了啦叭叭
作者: rocketX (@_______________@NN) 2016-05-11 13:32:00
覺醒青年? 還在睡吧
作者: kerker3703 2016-05-11 13:35:00
我認為犯罪就該死刑 無論輕重 大家說好不好
作者:
owlman (★~Born To Be Epic~★)
2016-05-11 13:35:00純推提倡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其他腦補有點多 呵呵
作者:
OOUOO (\\悠悠//)
2016-05-11 13:35:00優文推
作者:
QQMMWA 2016-05-11 13:37:00林北最討厭文組整天在那講浪漫的好聽話
作者: andyhung 2016-05-11 13:37:00
魏楊楊
作者:
c93cj3 ( )
2016-05-11 13:38:00國家跟法律都沒有資格殺人 只有殺人犯有資格 結案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6-05-11 13:40:00鄭捷 隨機殺人超有效率~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6-05-11 13:40:00
看完可以噓了吧 不能言簡意賅嗎
作者:
gogga (虫虫)
2016-05-11 13:41:00養一個一年平均三萬多的肯定沒把健保人事成本估在內
作者: revive25 (愛我,趁青春年少) 2016-05-11 13:43:00
這樣你還要選嗎 洗洗睡吧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6-05-11 13:44:00要說生命權至上,那受害者?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5-11 13:46:00會用冤案算成本的真是笑死了,被殺的人的生命財產損失
作者: Misfits (水土不服樂團) 2016-05-11 13:47:00
邏輯有問題喔 自己假設一堆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5-11 13:47:00要不要也算進去? 這樣算死刑犯還負債咧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16-05-11 13:47:00看不懂哪裡有矛盾?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5-11 13:49:00這些人犯罪造成的社會成本浪費要不要一起算進來?一年產值不到1萬的還可以那麼大聲真是好笑
作者:
FenixShou (å±è±ªï¼ˆæˆ‘是蘿莉控))
2016-05-11 13:53:00仔細看完還滿有條理的
作者:
lml99 ( )
2016-05-11 13:55:00國家跟法律都沒有資格殺人 只有殺人犯有資格 結案
作者:
c93cj3 ( )
2016-05-11 13:56:00殺人犯就爛命一條 談什麼賠償 有能力養活自己就好棒棒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5-11 13:56:00講了一堆跟沒講差不多 去抗議比較實在拉
作者:
rayxg (序順不影響讀閱)
2016-05-11 14:01:00公沙洨,高知識份子都那麼弱嗎?
作者:
williamlo (williamlo)
2016-05-11 14:05:00推文一堆邏輯有問題的
作者:
chiguang (完美工具人)
2016-05-11 14:06:00現在是廢死徵文比賽?
作者:
ShaneK (夏恩)
2016-05-11 14:09:00魏揚你阿公看到你FB 他也要哭了
作者:
as349349 (as349349)
2016-05-11 14:11:00死刑依照刑法的應報理論 先解釋這個刑法上基本的原理原則是不合理的再來討論死刑寫在刑法裡的意義吧?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6-05-11 14:12:00太陽花失敗的罪人
作者: dcdc0810 (大頭) 2016-05-11 14:15:00
帶幾個回家教化...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6-05-11 14:19:00廢文
作者:
D49361128 (Kevin_Lin)
2016-05-11 14:20:00哈哈 不看內文 哈哈
作者: jwie731101 2016-05-11 14:22:00
今天報稅可以少養一位xx,心情愉快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5-11 14:34:00從推文來看有不少人適合去被中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