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鄙視賣春卻追星AV女優 法官用判決諷矛盾

作者: lio226 (尼奏開!)   2016-05-01 11:25:11
有這個觀念很好啊! 但法官是法官! 不是立委!
台灣賣淫之所以價格超貴
就是因為違法
依刑法第231條規定,可處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現在法官出來帶風向輕判旅館業者、馬伕、應召女共12人 然後勒?
幹拎娘 價格還不是一樣貴 違法者又輕判 完全是爽到業者
然後ADSL有把關嗎? 梅毒 淋病有像AV女優一樣 嚴格檢驗嘛?
現在又在那邊自由心證 講這些幹話帶風向
難怪一堆法官對殺人犯說 有教化之可能
司法真是爛到爆! 完全沒有標準可言 都給你講好了
司法就是要公正啦! 不是給你開無敵自由心證
作者: Feuerbach (費爾巴哈)   2016-05-01 11:26:00
公正要怎麼認定?
作者: gsmzxcvbnm   2016-05-01 11:27:00
FB風向與這裡不同,別想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6-05-01 11:27:00
感覺現在是反過來 司法官想引導人民觀念 成天判些有的沒的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05-01 11:27:00
這是地方政府為選票不敢設性專區 關法官屁事
作者: XXXXHORSE   2016-05-01 11:28:00
在室吼
作者: stgem (lead the way)   2016-05-01 11:28:00
不要自由心證那就交給電腦判吧,條件輸入一下就好.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05-01 11:28:00
你說的都是因為有人假掰偽善 結果為了選票沒人敢設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6-05-01 11:30:00
那表示反對的人多呀 要說假掰偽善 應該是少數非主流才是吧?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05-01 11:31:00
剛好古早明朝有類似事件 一堆官員反對開放海禁 結果私下都在偷偷海貿賺錢 禁海反而對它們有利於是朝廷收不到海貿的錢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6-05-01 11:33:00
法官就活在象牙塔裡啊,不然怎麽現在要推司法改革?
作者: then911   2016-05-01 11:34:00
跟ADSL有什麽關係?
作者: XXXXHORSE   2016-05-01 11:40:00
台灣adsl有一半是男同 而且五年內新增的案例約八成是男同 你說性工作者散播adsl 是指男同大都是性工作者嗎?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6-05-01 11:46:00
都是性工作者傳給嫖客der,全推給她們。
作者: Guevera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6-05-01 11:47:00
這些人是有adsl喔 是有需要__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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