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殺 全民激憤
每個人都非常難過而且看不下去
甚至很多鄉民表示想揍他 想執行他的死刑等等
小魯不禁心想 這幾次殺人會引起軒然大波 跟被害者屬性有關嗎?
如果今天他隨機殺人砍的是一個毒販
大家還會想搶去揍他嗎?
那麼殺十個人就比殺一個人更令大家憤怒嗎?
又或者如果他隨機砍人 結果人沒死 大家還會一樣關注嗎?
作者: wtfman (小宇) 2016-03-30 11:07:00
如果你六顆星 軍隊就會來殺你了
所以說...這就是法律的核心啊 一堆學說不是亂講的
作者:
ainor (><)
2016-03-30 11:08:00這不是廢話?
作者:
toshbio (toshbio)
2016-03-30 11:08:00當然有差……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3-30 11:09:00不然要法律跟法官幹嘛?
法律講的是發生的事實侵害了甚麼價值的法益, 以及有沒有將行為合法的理由就是構成要件該當(事實之發生), 罪責(應負何代價)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3-30 11:15:00當然會阿 如果他殺了廢死盟的成員 我就覺得他應該不用判死
違法性(有沒有令行為不違法的事由, 好比神經病之類)
而現行刑法裡有因為"比較讓人生氣"而有較高罪責的大概是殺害直系血親吧雖然很多條文都有加重條件, 但我印象中就這一條比較不需要客觀理由
作者: pipi7878 2016-03-30 11:19:00
老蔣:耳朵癢癢的
之前是只有列入尊親屬, 之前好像有說要把卑親屬也列y入, 後續如何我就沒關心了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6-03-30 11:22:00有差 真無法控制不會刻意挑弱小的挑弱小不可能沒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