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女告男友車上性侵 卻因這句話不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12月25日07:38
分手談判談到嘿咻,事後女友告男友性侵。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台北林姓男子為挽回提出分手的女友,開車載她到文山區
談判,2人卻在車上嘿咻,事後女友控告他性侵。
林男否認性侵,強調「我只是求她不要走...」,女方應訊時則脫口而出「他一直盧我,
想說趕快做一做,可以早點回家。」,檢方比對說詞,認為女方雖稱不想與林男發生性關
係,但並未明確拒絕,還透露「想趕快做一做」的訊息,認定雙方是合意性交,昨不起訴
。(張鈜閔/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uOZMVZ
5.備註:UCCU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5-12-25 11:36:00說真的 都答應了 不要事後又告來告去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2-25 11:36:00想趕快做一做 >/////<
作者: tmmtilc (我想當好人) 2015-12-25 11:36:00
Pu
靠杯 那被強姦的 假如說 就想自己被鬼壓床 趕快結束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15-12-25 11:36:00趕快做一做XD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12-25 11:37:00沒談攏?
那樣也算合意?雖然我仇女 不過這理由辦無罪超牽強 女生假如是想分手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2-25 11:38:00白痴喔 他是說男的一直"盧"她 盧她又不是強制她 XDD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2-25 11:38:00就是沒有明確不願意呀,這樣哪能算性侵。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2-25 11:39:00"他一直盧我" 這句才是關鍵 因為怕盧就給幹了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5-12-25 11:39:00原來真的有分手砲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5-12-25 11:39:00所以到底有沒有拒絕 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2-25 11:39:00要是因為恐懼,也該說因為怕對方對她不利吧。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12-25 11:39:00若真的要分手就別被約出去了 若是恐怖情人被殺掉就慘了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2-25 11:40:00台女真的爽 管你是交往 夫妻 還是一夜情 只要不爽都能告唷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5-12-25 11:40:00想說趕快做一做,可以早點回家 <---家務事來亂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2-25 11:40:00感覺是還有一點被強迫的意味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2-25 11:40:00不然你想想看如果不是有合意你肥宅路上盧女人 她會給你幹?
作者:
omage ( )
2015-12-25 11:40:00應該說這種案子本來就難認定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5-12-25 11:41:00趕快做一做 老娘等下還有事要忙啦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12-25 11:41:00這不是啥台女問題 根沒感情經驗的交往真的很魯小小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2-25 11:42:00不能這樣就定人罪吧。要不然對方覺得自己只是約而已,又看不出來對方很不爽,那就變性侵了?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12-25 11:43:00
台女...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12-25 11:43:00若是被約出去殺掉~~今天新聞就不會這樣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2-25 11:43:00這案可能男方也沒言語或行動上的強迫吧。
就女的願意或不願意 不能只藏心中 要明確表示出來 男的都開始做了 女的不表示任何意見 還講趕快做一做 這叫性侵嗎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2-25 11:46:00古美門開釋何謂強制!
證詞: 是用盧的->無威脅強迫之意--> 法院認證合意
================真的很可怕ㄟ===================
作者:
leoyeh (不統不獨 VS 既統又獨)
2015-12-25 11:47:00還有人在護航不是台女問題?這不是台女日常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2-25 11:47:00台女誣告性侵天天都看的到啊 好猛我看哪天PTT上推個咩修幹某都會被告性騷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