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5-12-01 15:32:38※ 引述《andy2011 (andy2011)》之銘言:
: 小二女手工書賣同學 老師要媽媽制止結果...
: 也有網友覺得金額很小根本沒差,「在合作社買東西就有交易行為」、「那小學園遊會又
: 怎麼說呢」、「老師只是怕事而已啦,支持媽媽」、「只要對方的家長也同意自己小朋友
: 的購買行為就OK耶」、「媽媽回得很好」。(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那些說小學生可以做生意的,都忘了學校這個平台基本上不是用來做生意的。
別說小學,大學生要用校園資源來發展個人生意的,都會被質疑用學術資源營利了。
當年無名小站,如果它還用學術網路,學校能容許它對外營利嗎?
更別說黑道可以利用小學生,在校園賣愛心筆了。
說老師怕事,那也給老師足夠的人力好嗎?
一個老師要管30個小孩,管他們的五育就已經夠辛苦了。現在還要輔導他們從事
金錢交易,讓他們學習做生意。人家證交所都有抽證交稅,老師管小孩交易,
也沒有稅可以抽。但是一旦發生交易糾紛,所有責任還不是全部導師扛?
作者: mimimaomao (這個嘴巴打得親切) 2015-12-01 15:34:00
中肯
作者:
guohuo 2015-12-01 15:35:00老師: 不關我的事 謝謝指教
不是我混為一談 是他內文就有無名小站 無名小站是小學生?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2-01 15:37:00媽媽應該輔導女兒在學校以外的地方開公司…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2-01 15:38:00公司的客源是小學生這樣是可以避開一些爭議…14歲以下沒有行為能力買賣的行為是要家長監督…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12-01 15:40:00小學生直接上網賣原味內褲不就好了 保證大賣(誤
作者: mimimaomao (這個嘴巴打得親切) 2015-12-01 15:40:00
大學生做都有爭議 何況小學生?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2-01 15:41:00如果由媽媽成立公司給其它家長在學校外買給孩子爭議較小
作者: mimimaomao (這個嘴巴打得親切) 2015-12-01 15:43:00
Mrschiu說的意思沒錯 但應是未滿7歲
作者: mayjan 2015-12-01 15:44:00
教育體系教出一堆死白痴 這還有什麼問題
作者:
MT0114 (Martin)
2015-12-01 15:51:00都是同學帶壞的 我家孩子很乖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作者:
kee32 (終於畢業了)
2015-12-01 16:09:00反正老師就是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