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罵女「欠錢不還的豬」 債主虧更大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49歲張姓女子在2007年借了12萬元給游姓女性友人,游女還了3萬元後,遲遲不還餘
款,張女前年在游女暱稱「煖煖」的LINE動態消息上PO文,指她是「欠錢不還的豬」,被
台中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張女罰金5000元。
2013年4月25日,張女公然在游女LINE動態消息上PO文「欠錢不還,還假清高,前無古人
,只有假裝人的豬,欠錢不還的豬」而挨告,但張女辯稱,她留言時,沒有指名道姓,且
之前向游女追討債務時,游女自己說「不好意思」、「對不起」、「你怎麼說我罵我都沒
有關係」,張女因此主張就算內文指的是游女,游女也已經說過可以。
不過游女友人出庭證稱,一看「煖煖」就知道說的是游女,法官也認為雖游女曾說過「你
怎麼說我罵我都沒有關係」,但並沒有說可以任意謾罵她是「豬」,因此判有罪。(鄧玉
瑩/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zXQWb4
5.備註:
夜裡哭哭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5-12-01 14:37:00ob'_'ov:
你這個欠錢不還的馬英九、吳敦義、郝龍斌、王如玄、朱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12-01 14:37:00說他是馬英九就好啦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5-12-01 14:38:00妳這個九間玄女 ~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12-01 14:39:00最後ㄧ段法官神邏輯?
你怎麼說我罵我都沒有關係但並沒有說可以任意謾罵是豬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15-12-01 14:41:00法官又在自由心證...唉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12-01 14:42:002F...太過份了
作者:
m2488663 (碧潭西岸辺露伴)
2015-12-01 14:44:00這判法和吃什麼都可以但是不能滷肉飯炒麵麵線同樣道理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5-12-01 14:44:00最後一段的邏輯......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較猛)
2015-12-01 14:44:00二樓已檢舉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5-12-01 14:44:00怎麼罵都沒有關係但不可以罵豬? 三小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5-12-01 14:45:00法官真的亂判 豬跟欠錢有什麼關係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5-12-01 14:45:00告游女背信罪啦 累死恐龍法官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2-01 14:45:00這時候無罪推定就不見了
作者: voyhanxu 2015-12-01 14:47:00
可惜是張女,如果是朱女罵那句就無罪了
作者: MacOSX10 2015-12-01 14:49:00
法院認證的豬
作者:
PLS1312 (安安問號驚嘆號)
2015-12-01 14:52:00法官這邏輯?
作者:
Amilous ( )
2015-12-01 14:56:00你怎麼說我罵我都沒有關係但並沒有說可以任意謾罵是笨蛋是腦殘 是垃圾 那到底能罵什麼?
作者: flicker36 2015-12-01 14:59:00
欠錢拖了八年還真不簡單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12-01 15:14:00罰五千,剩下八萬還是要還有些人借錢一個臉,還錢又一個臉沒事,都沒錢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