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11-29 16:36:3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頂新案舉證責任無限上綱 彰檢反擊地院
3.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地院頂新飼料油案被告魏應充等人一審宣判全無罪,連日來引發社會動盪,地院因判
決結果飽受外界質疑,但彰化地檢署也挨批舉證不力,承辦檢察官已著手趕製上訴書,今
天彰檢也發新聞稿,抨擊院方對檢方提出的相關證人都未採信,只採對被告有利證人,且
檢方無限上綱的舉證責任。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地院對檢方課以無限上綱的舉證責任,甚至要求證
明到豬隻健康程度,無視於越南官方直接行文告知大幸福公司不具食用油生產資格,僅能
出口飼料油,強調檢方已盡舉證責任,會加速上訴腳步。對於檢方的評論,彰化地院發言
人王義閔說,相關意見都已在判決書中載明,稍晚也會以新聞稿形式對外說明。(俞泊霖
/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新聞稿全文如下:
1.目前食藥署及學者專家們都認為食安法第三條第一款所規範的食品是包含原料,所以只
要是來路不明的原料都是食安法的規範範圍內,不能進入食品加工程序內。而不是如頂新
所說,規範只針對成品。針對成品的那部分只是衛生標準,但食安法的規定,是從原料到
製程到成品,到貯存販賣,一直到消費者手中。不能只把有數字的標準認成是規定,因此
也絕不是僅靠檢驗結果來認定。
2.姑且不論鑑定人王耀祖原本即為被告精煉設備的供應商及維修商,與被告具有商業上之
利害關係,其鑑定立場並不客觀中立,但即便如此,他和朱燕華對於不合格的原料不能進
入食品加工鏈一事,則與本署聲請之專業鑑定人之立場一致。法院片面擷取精煉設備可以
將出產之產品達到符合衛生標準之說法,卻忽略所有之專家證人一致均認為精鍊的前提是
合格的原料,原料不佳,會造成精鍊條件嚴苛,導致精鍊過程中出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
,是不在一般正常生產的成品檢驗項目內,亦無法完全透過精煉程序去除的。
3、本署要再三強調:食源性危害是無法透過精煉程序來處理及控制的。
4、本案一審判決無罪的理由,是法院對檢方科以無限上綱的舉證責任,要求證明到豬隻
健康程度,無視於越南官方直接行文告知大幸福公司不具食用油生產資格,僅能出口飼料
油。比對法院交保裁定及判決,並未有何心證上的變動,是法院一始即接受對方食安法並
未對原料油有規範之說法,後續再多的蒐證均無意義,也未被考慮。即便後來檢方指出檢
驗報告中出現幽靈貨櫃等進口文件明顯不實涉嫌偽造文書罪嫌,法院亦置之不論。主管機
關也不斷告訴法院成品那部分只是衛生標準,但是食安法的規定是從原料到製程到成品,
法院卻仍採最嚴格的狹義法律解釋,解釋成國家油脂法令欠缺,亦加凸顯法院認事用法的
不當。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lF6H1f
5.備註:
有沒有檢察官不自負舉證責任,想叫法官幫忙處理被告卻反被法官打臉,
最後還要發新聞稿哭哭討拍繼續把黑鍋和輿論壓力推法官的八卦?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11-29 16:37:00二審應該也是無罪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11-29 16:37:00風向對了一切都對了阿 檢察官瀆職怪法官?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5-11-29 16:37:00兩邊不要再演了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11-29 16:37:00現在辦案靠的是民氣,不是證據,懂?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11-29 16:38:00還陰謀論 KMTER 關係好咧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5-11-29 16:38:00檢察官不自負舉證責任 那要檢察官幹嘛
作者: DOSR 2015-11-29 16:39:00
反正就是把球丟來丟去拖時間.最後不了了之.行政部門也常用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5-11-29 16:40:00現在演到那了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5-11-29 16:40:00有人法棺講的就全信 當法棺都沒問題嗎?
作者: orginally (死宰宰) 2015-11-29 16:40:00
不然要法院負舉證責任?
作者:
Vett (Vett)
2015-11-29 16:41:00檢察官說得很明白啊 照我給的證據判啊 你不照怪我喔?!
作者: deeplythink (deeplythink) 2015-11-29 16:42:00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5-11-29 16:50:00
快加入慈濟啊!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11-29 16:55:00還在演
作者:
f124 (....)
2015-11-29 16:56:00法官心證一成 你拿什麼證據都沒用拉
作者: zhayii (yii~) 2015-11-29 16:59:00
噓檢察官哭哭討拍
作者: xiaoya (小楨楨) 2015-11-29 17:08:00
自己辦事不認真...怪誰??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11-29 17:14:00法官是對的 心證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