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世均(帳號:scepiorome)在八卦板文章"[新聞] 巴黎大屠殺 官方證實巴塔克蘭
劇院內118人死"下方之推文,因對around14357的發言有所誤解,認為around14357推文之
lsls為未讀書之人所發表之言論,因此出言不遜,復對其後續澄清無視並持續指責,忽略
網路討論應就議題本身,而非針對發言者本人進行冒犯言論,以免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
此外,本人亦對誤認around14357為來自中國的網民,對其要求回到天涯等等之發言
實屬不妥。不論發言者來自中國與否,於網路上發言皆應秉持理性客觀之態度,如此除了
是維護台灣網路文化的水準,也是歡迎任何來自台灣以外的朋友之友善態度。本人在上段
提及之推文,實為臺灣網友對外發言表現之不良示範,望所有網友能夠以本人之推文為借
鏡,自此之後能維持台灣人的基本網路禮儀,以作為對外交流之表率管道。
有鑑於本人發言對around14357之不妥,本人願意就個人行為進行彌補。因上述文章
內之推文涉及穆斯林與中國人,因此本人將依around14357要求,對新住民提供協助的團體「
法鼓山人文社會基金會」捐款新臺幣一千元整,以對新住民融入社會盡一份力。
此致
王世均(scepiorome) 2015年11月14日筆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5-11-14 22:43:00哈哈哈哈 你看看你
作者:
gensokyo (野生の離島)
2015-11-14 22:43:00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作者:
TBBT5566 (生活大爆炸)
2015-11-14 22:43:00世均 明天打球 你當球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5-11-14 22:43:00
知錯能改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15-11-14 22:43:00明天打球 你帶球耶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5-11-14 22:44:00為什麼要賣九大
作者:
xinghh (xinghh)
2015-11-14 22:44:00捐錢的收據呢?
作者:
DLHZ ( )
2015-11-14 22:44:00年輕人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4 22:44:00世均打球阿 你帶球
作者:
C00L (固古無故褲酷骨)
2015-11-14 22:44:00喂世均嗎明天臺大打球你當球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14 22:44:00世均 下次不口以醬喔
作者: revive25 (愛我,趁青春年少) 2015-11-14 22:44:00
OK的
作者: PRSDGF (好的循環) 2015-11-14 22:44:00
所以說囉
作者: kodato (無非) 2015-11-14 22:45:00
你看看你 ^O^@m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11-14 22:45:00XDDDDDDDDD
作者:
boomb (playtwo)
2015-11-14 22:45:00嘿嘿
作者:
newtyper (廢文無產階級者)
2015-11-14 22:45:00世均 明天看球賽 你帶球
作者: ryan100100 (蟲的傳人) 2015-11-14 22:45:00
世鈞打球嚕 球你帶
作者:
z80680613 (é¾ç¥žå¤©åŠ)
2015-11-14 22:45:00作者:
yamacha (蝦小)
2015-11-14 22:46:00Uccu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5-11-14 22:46:00支持新住民 不錯喔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11-14 22:46:00知道自己錯就好 能改正才有用也對自己才有幫助 去吧
作者:
chej 2015-11-14 22:46:00哪篇啊
作者:
dropboss (午安哥(づ′・ω・)づ)
2015-11-14 22:46:00吃鍋貼啊
作者: Big78 2015-11-14 22:46:00
世均 明天台大籃球場見 你負責洗球就好
作者:
adi5566 (阿滴5566)
2015-11-14 22:47:00王世均 要聽話
作者:
s6416 (jing)
2015-11-14 2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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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5-11-14 22:47:00今天的文而以馬上就提告喔?
作者:
p72910 (總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11-14 22:47:00在嘴阿 阿不是很邱?
作者:
asd2260123 (å—éƒ¨å¤§è‘‰æ–‡çµ„å¤œæ ¡è‚¥å®…)
2015-11-14 22:47:00世均 明天打球 你當球
作者: taimu (?) 2015-11-14 22:47:00
世均 就跟你說要聽話齁
作者:
TheZealot (TheZealot)
2015-11-14 22:48:00哈哈 uccu 活該
作者:
gh34163 (這。)
2015-11-14 22:48:00(σ′▽‵)′▽‵)σ哈哈哈哈~UCCU
作者:
m0ark121 (ALICE)
2015-11-14 22:48:00世均 禮拜一考試坐我旁邊 罩一下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5-11-14 22:49:00我要去看看那篇有沒有罵我的
再嗆啊 馬的 原po在那篇真的是有夠嗆 你再嗆嘛你
作者:
djyunjie (奉公守法好國民)
2015-11-14 22:49:00世均 文筆不錯呦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1-14 22:50:00最近跟洪曉蕾離婚就跩上天啦?
作者: SEEDA (喜德) 2015-11-14 22:51:00
世均比上次啥保險業務有GUTS多了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5-11-14 22:51:00
太急了,等到對方真的告了再道歉就好了
作者: KweParker (最帥工具人) 2015-11-14 22:51:00
世均下次別那麼衝動
作者: blustery888 2015-11-14 22:51:00
世均 長大了~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5-11-14 22:51:00UCCU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11-14 22:51:00XD 幹,笑死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張Monster)
2015-11-14 22:51:00落井下石是酸民的行為 世均 哥哥給你拍拍
作者:
dannpptt (87小帥弟)
2015-11-14 22:52:00世均 你太衝動惹
作者:
elle ( )
2015-11-14 22:52:00所以你真的跟洪曉蕾離婚囉
作者: ogisun 2015-11-14 22:52:00
世均沒關係 明天大家就忘了有這回事了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5-11-14 22:52:00看到推文了,真的哈哈哈哈哈
作者:
chej 2015-11-14 22:52:00原來你有罵人@@ 我想說叫人滾回天涯論壇也有事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11-14 22:53:00道歉露出胸部是常識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5-11-14 22:53:00
世均 你就是不聽勸
IS打成1S也沒啥 宅宅也常故意打成它它 看不懂嗆成那樣
作者:
Kitakami (在妳身上揉來揉去)
2015-11-14 22:54:00XDDDD
作者:
p72910 (總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11-14 22:55:00捐一千塊是當人家乞丐哦 媽的 要捐就捐10萬
作者:
XDDDD5566 (我絕對沒偷吃實驗室點心)
2015-11-14 22:55:00給你拍拍 反正有些人就是被人拿飛彈瞄準 還不准別人仇視中國人 只怪你太衝動而已
作者:
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
2015-11-14 22:56:00世均 你只要告下面推文的 就可以扳回一城了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5-11-14 22:57:00這樣就告,
作者:
yongb (火系見習魔法師 )
2015-11-14 22:57:00真的有告嗎?
作者:
bazz (╮(﹀_﹀")╭)
2015-11-14 22:58:00敢作敢當,給推
作者: nomimono (飲料) 2015-11-14 22:58:00
世均打球啊
作者: h4321oem (Butler) 2015-11-14 22:58:00
你誰阿
作者:
aadsl (aaids)
2015-11-14 22:59:00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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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dama ( )
2015-11-14 23:00:00Hi 世均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1-14 23:03:00看了那篇的始末 真的上法庭你未必會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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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1-14 23:04:00警察真閒啊
作者:
d59203z (桃花流水心自閑)
2015-11-14 23:05:00其實也不用這麼怕啦 看了一下那篇 沒這麼容易告成的
公然侮辱告不告的成 看運氣 也有法官是只要被害人感到不爽 就會判有罪的
作者:
CYL009 (MK)
2015-11-14 23:06:00哈哈 兩造雙方都被Shauds誘導惹 真正贏家是Shauds!!!
作者: PlayPtt (α+β=γ) 2015-11-14 23:07:00
世均..明天要對波多黎各..您要先發嗎?
作者:
kuma52 (熊熊)
2015-11-14 23:07:00♂煞气a世均♂
但真正要告又是另外一回事,因為很多人只是嘴巴講講,真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1-14 23:08:00不過算了 你歉也道了 錢也捐了
作者: morevg2427 (燒鵝) 2015-11-14 23:10:00
哈哈哈 你看看你
作者:
bloodruru (心在哪 答案就在哪)
2015-11-14 23:10:00沒關係啦 都是小事 學會教訓總比鬧大了好~
作者: yoyo2479975 (油麵) 2015-11-14 23:10:00
hi 世均
作者:
laiyuhao (很黃很暴力)
2015-11-14 23:11:00以後吱吱再說支那人就告死他
作者: Probie ( ) 2015-11-14 23:16:00
以後發言多收集點資料,就會發現是不是需要講這麼多了
~( ̄▽ ̄)~(_△_)~( ̄▽ ̄)~(_△_)~( ̄▽ ̄)~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5-11-14 23:21:00
世均 要不要一起吃宵夜阿
作者: Probie ( ) 2015-11-14 23:22:00
這樣有人也能高潮,真不簡單
作者:
fallen01 (優質不OP)
2015-11-14 23:23:00世均 HI
作者: labulato 2015-11-14 23:26:00
推文是嗆了點 但看不出告點 有鍵盤律師可以分析一下嗎?
作者:
NOVA (NOVA)
2015-11-14 23:26:00UCCU
我覺得還好而已 沒很嗆啊 但是道歉文還是覺得很好笑
這應該告不成吧 這樣都告的成那一堆嗆五樓奈米屌的早就被告到翻了吧
年輕人~你還太嫩...剛看了 告不成 構成要件太薄弱= =
作者:
JGatsby (′・ω・`)
2015-11-14 23:37:00世均打球嗎
作者: yehtakfc 2015-11-14 23:39:00
UCCU XD
作者:
axvbn (低調)
2015-11-14 23:49:00世均明天打球 你當球
給上面的某幾位 開版對我的言論之中最足以被以公然侮辱罪起訴的是罵我"眼殘" 大家可以在網路查看看就有因在網路罵人腦殘而被檢方起訴的例子。不是說在網路的話就可以不用負責任,希望大家能理性討論。
作者:
ORK 2015-11-15 00:06:00年輕人太衝動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15-11-15 00:07:00告不成啦 世均不用怕
作者:
ORK 2015-11-15 00:09:00腦殘跟眼殘是同樣的嗎?
作者:
Shauds (修特斯)
2015-11-15 00:09:00要告快去告 不要再那邊說一堆有的沒的XDDD
上次我推文沒指名說人黨工 也被嗆要告我 啥都能告 笑死
作者:
ila9970 (ILa)
2015-11-15 00:15:00學個教訓尊重人也好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15-11-15 00:15:00年輕人就是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