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sca (hi)
2015-11-13 14:59:54刑法227根本假掰條款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來 我們來看個歷史事件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1023/2149998/
2005.10.14 中國時報
顏清標16歲么兒帶種 好事近
陳世宗/沙鹿報導
十八歲結婚、卅六歲當阿公的無黨籍立委顏清標,他唸高一才十六歲的么兒顏嘉儀顯然遺
傳到他早婚的基因,訂本月廿二日文定。
新娘子蘇毓涵是顏嘉儀同校同學,已懷有兩個月身孕。顏家低調卻隆重籌備這門親事,喜
餅訂七種口味六百六十盒外,服務處旁正在蓋新厝,準備年底娶新娘當新房。
準媳婦懷身孕 帶長孫挑喜餅
現年才四十六歲的立委顏清標,十年前,當時十八歲的大兒子顏寬恆娶媳婦,他號稱是最
年輕的「阿公」,兩個老婆為他生有四男一女,怎麼也沒想到,第二個要結婚的竟然是才
十六歲的么兒,疼愛子女的他說,只要兒子喜歡他就高興,更何況準兒媳長得漂亮又落落
大方。
顏清標新親家來頭不小,原本是旅澳的華僑,九二一震災後全家才搬回埔里定居,目前經
營瓦斯分裝場,新娘有三位姊妹,身為長女的她,從國小五年級起就和顏嘉儀同校,國中
、高中又唸同一所學校,近水樓台、日久生情,兩年前小倆口正式交往,顏清標及太太侯
麗娟得知後,認為男女間正常的交往,並未反對。
直到上月間,顏嘉儀才告知父母親女友已懷有身孕,顏清標聽到後一則喜、一則憂,喜的
是有乃父之風,憂的是孩子真的還太小,才高一就學中怎麼能生小孩。女方因有害喜的情
形,取得家長同意後先辦休學,雙方家長在「奉孫之命」下,開始商談籌備小倆口的婚事
。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11-13 15:05:00這條的確是該修而不該廢
作者: jimmy00520 2015-11-13 15:05:00
那麼多法不修 修這個幹嘛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11-13 15:04:00這條法基本上跟同性戀根本無關 一堆眼殘的在起鬨
作者:
alex01 (愛 立刻 濕)
2015-11-13 15:03:00如果這種鳥法案沒了,老子就不要生小孩,根本他媽危險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3 15:02:00同性戀廢除227不意外 早就說同性戀是一種疾病!
作者: Gerridae (漂飄) 2015-11-13 15:02:00
比起廢除 需要的是修訂吧?
作者:
win13 (開機中)
2015-11-13 15:01:00拿家長同意的護航家長不同意的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15-11-13 15:05:00因為飆車族很多又很會闖紅燈 就乾脆廢除相關罰則 神邏輯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5:07:00把小孩子的監護權降低到16歲,父母不用負責,請修吧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3 15:07:00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07:001F是在亂崩潰什麼? 真的很好笑
作者:
YMSH205 (^^)
2015-11-13 15:08:00227的案子和顏的關係在那...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08:00喔 少數甲甲支持就跟同性戀有關 頭殼裝屎嗎?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5:09:00要嘛,全面下修成人權利為16歲,要不然是鬼叫什麼?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5:11:00因為鬼父沒出來遊行啊~~~等鬼父出來照罵啊
作者:
YMSH205 (^^)
2015-11-13 15:11:00這種同捆遊行以後還是少參加....
那是因為你沒看到227-1條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12:00你怎麼不去甲板看多少人反 還多數咧?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5:14:00遊行官方出鎚,而且是每年有爭議性的主題,豬隊友
作者:
barlin (barlinckamc)
2015-11-13 15:16:00有227-1 = =
作者: Nerv 2015-11-13 15:19:00
你好好把227條跟補充條文讀完很難嗎?
作者:
whccpl (喵派)
2015-11-13 15:31:00你看過法條嗎?
作者: mayjan 2015-11-13 15:37:00
現在小孩發育那麼好 還要16歲才能性交
作者:
gnidnic (gnidnic)
2015-11-13 15:39:00XD 227-1就是為227設個權衡的機制啊。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11-13 15:46:00227-1就是兩小無猜條款 連這條也要廢?老實說 T 醫生你如果真的認為自己對 要不要當面跟你的老師柯市長講 以免他又誤會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