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小聯聲明:反對廢除《刑法》227
2015年11月10日12:44
上個月底在台北舉行的同志運動大遊行,參與團體「貧窮同志參政團」提出廢除《刑法》
第227條與未成年人性交、猥褻罪,引發熱烈討論。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
宋全娟發出聲明表示「社會規範,總有界線」,該會認為應該保護孩子身心健全發展,反
對廢除《刑法》第227條。
《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未滿14歲者性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猥褻行為處
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猥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性交未遂犯也要罰。
北市國小聯認為,社會有諸多對於未成年人禁止的規範,例如未成年人不能吸煙、飲酒等
,這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而非剝奪他們的自主權。《刑法》第227條也是
保護,並非剝奪。(蔡永彬/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0/72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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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規範 總有界限!
越來越多人看不下去的樣子 好像很難護航了(?)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4-11-12 11:46:00ㄏㄏ
作者:
racksold (廣東四大狀師-舉人方唐鏡)
2014-11-12 11:46:005樓被10個比利海靈頓輪姦
作者:
Nazion95 (Akira)
2015-11-12 11:47:00蘿莉控?
作者:
shadeel (123)
2015-11-12 11:47:00家長會閉嘴啦 通常都是黑手集團或有背景的撐腰
作者:
myIDis7 (個字)
2015-11-12 11:47:00先去了解一下廢除人的看法吧 一堆人云亦云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11-12 11:47:00廢這條幹麻? 這麼想幹人小孩? 幹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5-11-12 11:48:00五樓被10個愛滋甲輪
作者:
zxzxcv (.....)
2015-11-12 11:48:00蘿莉控表示:
作者:
shadeel (123)
2015-11-12 11:48:00先去了解別人真正的訴求 不要跟腦殘一起跳針啊
作者:
z5582143 (KaTsura)
2015-11-12 11:48:00PTA~~~~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5-11-12 11:49:00廢除本來就太粗暴 兩小無猜應想更細膩的方式處理
作者:
pigjunkx (垃圾豬來也)
2015-11-12 11:49:00一個不是主訴求的東西就這樣被抓出來作文章...
作者:
shem (法克魷)
2015-11-12 11:50:00甲甲想幹小正太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5-11-12 11:50:00誰叫同性戀團體要做大布條綁在宣傳車上滿街跑?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1-12 11:50:00同性戀都能結婚成家捐血遊行了 還在死守什麼社會規範 假道學
作者: pieceiori 2015-11-12 11:50:00
要求廢除就欠幹 希望不是這意思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5-11-12 11:51:00同性戀成家 跟兩小無猜 是兩個不同的議題 同性戀團體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5-11-12 11:52:00明明就知道 這樣粗暴地硬搞 很容易被做文章 真得很蠢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12 11:53:00還以為國小生聯名
作者: kenro 2015-11-12 11:53:00
其實也沒人鳥這些廢物 真敢強推就準備被轟死
作者:
samhou6 (好人™ ~SAM~)
2015-11-12 11:53:00我要成家! 我要領養小孩! 我要廢除刑法227! 恩.....好像想到了什麼.....(抖
廢除有錯嗎?廢掉就會被幹翻??哪來的神邏輯???順便支持通姦除罪化
搞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胡亂開戰場就會變成廢盟第二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1-12 11:55:00以前板上挺同鄉民猛酸某id舔女童 結果現同志爭廢刑法227 XD強姦 性騷擾也該除罪化
作者:
whizz (澄)
2015-11-12 11:56:00甲甲真噁心 連法律最後界限都想染指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