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個條件我就願意統了
給台灣三個月時間 派人去中國運東西
這三個月時間當中
只要是屬於政府的
不管是外匯 武器 政府文件 礦產物資 古蹟文物
台灣都可以拿走 運回台灣
三個月之後 兩岸統一
然後台灣就可以宣布全中國的新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
定都台北
內蒙還給蒙古國 西藏獨立然後比四川青海割給西藏
新疆獨立 各民族可以自由劃地獨立
所有參加過共產黨的人民不具備國民資格
降為奴隸 財產凍結充入國庫
平均計算之後分配給台灣每一個人
奴隸則發配各新獨立國家幫忙建設
有意見的人歡迎組義和團游泳過來讓海巡弟兄練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