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Sinker (強力伸卡球)》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同志遊行訴求年齡不設限 社福:連兒童都
: 時間: Sun Nov 1 04:19:17 2015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同志遊行訴求年齡不設限 社福:連兒童都性解放 毀壞下一代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5-10-31 16:30
: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此次同志遊行的訴求為「解放暗櫃、青春自主、年齡不設限」
: ,引發眾多家長及兒童保護社福團體的不滿,強調連電影都要分級,就是要保護兒童,若
: 情慾連兒童都要被解放,是毀壞下一代,呼籲台灣不要開倒車。
: → meredith001: 甲甲不是一直靠么別人舔女童 怎麼又要年齡不設限 11/01 04:21
: 推 kageo101: 有沒有只是說年齡不設限就會想到未成年性交的八卦? 11/01 04:39
: → kageo101: 怎麼想到性交而不是面對自己性向? 11/01 04:41
: → kageo101: 呃...青春作主怎麼了?哪裡有問題? 11/01 04:56
不是指未成年性交
那你解釋解釋這次同志遊行的標語是甚麼意思啊!!
http://i.imgur.com/XWjJXmm.jpg
自由 自主多元
解放身體自由
兒少性無罪
廢除刑法227
刑法227條是甚麼?
不就是未成年性交的處罰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來看一次推文
推 kageo101: 有沒有只是說年齡不設限就會想到未成年性交的八卦? 11/01 04:39
→ kageo101: 怎麼想到性交而不是面對自己性向? 11/01 04:41
因為這就是同志們在同志大遊行舉出來的標語
別在凹了
很難看
這次同志遊行訴求之一,合法舔男童 無誤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11-01 08:35:00反正不要散播歡樂同時散播愛..........滋就好 隨便啦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8:36:00同志大遊行各種團體都能參加,估計八萬人,結果護家盟還是只能抓個激進派主張做文章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01 08:36:00連性向正常的小男孩屁眼都不放過 好可怕
牠們不會看這篇啦 這會不斷跳針扣你恐同歧視跟不理性帽子而已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11-01 08:37:00甲恐怖
作者:
butmyass (灑利與爵克)
2015-11-01 08:44:004f是在切割嗎?真支持同志的話 就要出來大力唾棄這種人吧只會在那說 那是激進派個案喔與我無關 反而難看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11-01 08:46:00這篇好喔 有圖有證據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1-01 08:47:00噁心 這些戀童該死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8:48:00這是切割嗎?女權也有分婦權派和性權派,因為較激進主張的團體參加了遊行,所以所有同性戀都支持這種主張才是先入為主吧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1-01 08:48:00試想一下你的幼稚園或小一小二的孩子 被這些噁心的戀童闢垃圾給誘拐去嘿咻 然後說性自主 你他媽雜碎
你們甲甲都把這弄到遊行三大主軸了還跳針少數人切割不是這樣的吧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8:52:00這述求就是垃圾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8:54:00我是不清楚這團體的完整主張,但看他們臉書是指未成年合意性交也違法這件事,雖然我覺得實務執行很困難,尤其每年都被護家盟拍完標題就丟出來鞭另外年齡不設限是在呼應這訴求是在開玩笑嗎?在大街上走路的遊行設年齡限制幹嘛?反正抹上性色彩就能合理抹黑遊行也不是只在同運見到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8:59:00甲甲面對自己真正的慾望很困難?爲啥切割閃躲?
作者:
siathy (中臺英德日法俄印)
2015-11-01 09:00:00嗯嗯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01:00抹性色彩的不是同志自己抹的嗎標題與宣傳同志打的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03:00發現把自己抹腥了怪別人 這不好吧對小男孩有性慾 也請看法律 要犯法請自行負責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9:04:00切割?護家盟挑出其中一個團體的主張,無視其他團體的訴求,這才叫切割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05:00切割的定義你又定義啦XDDDD自己的立場發現不對,太腥了馬上丟掉這不是切割 說是別人切割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9:06:00這就跟某些媒體要特地猛打劉喬安跟太陽花學運是一樣的道理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06:00切割的東西看看是誰身上的好嗎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08:00越扯越多不能掩蓋你對此現象的不敢面對承擔這叫甚麼切割?不是主軸之一嗎。不要急教你 你用以偏概全還好些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10:00不過這種事前小眾高潮 事後在大眾前畏縮 也不意外了把自己搞腥還怪別人冤枉你們,不是很高潮嗎?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19:00那張圖解釋ㄧ下吧 227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9:20:00文字稿青春自主講的是衣著打扮、職業形象、行為舉止的多元,但顯然護家盟只能想到性行為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21:00社會對年長同志有甚麼刻板印象與限制?假議題?
作者:
butmyass (灑利與爵克)
2015-11-01 09:21:00遊行主張很好啊沒什麼問題 那麼G大對激進派廢227看法呢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9:24:00那張圖要解釋什麼?就參與的其中一個團體的主張XD 但認為他是主辦單位,然後整場遊行是為了這個主題而辦也太護家盟邏輯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01 09:26:00蔡康永誰歧視咯?別把自己的平庸怪給同志身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9:29:00前幾年甲板就有吵過要不要讓這種訴求參加同志遊行,而且戰很大,但最後好像是因為言論自由之類的原因還是沒有禁止,同性戀也是普通人,也是會有各種不同想法的好嗎?就跟基督徒也是有開明派和護家盟那種XD
作者:
swow (planet)
2015-11-01 09:33:00有種東西叫以偏概全,照你說法一個遊行的訴求豈不上千個?只拿上千分之幾的訴求來大做文章,頗ㄏ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9:40:00我查了一下法規,該團體訴求應該是指廢除與未成年合意性交也違法這件事(雖然兩個都未成年有兩小無猜條例),而且也沒提到要修其他強暴脅迫方式的法律。不過我個人不贊成直接廢除,因為我不贊成「成年與未成年的合意性交」這部分,因為牽涉到的層面太廣以上回應butmyass
作者:
swow (planet)
2015-11-01 09:44:00Mayinggo 該訴求與我無關,我又何必回應?如我前述所說,一個遊行有上千訴求,難道每個都需要表態回應這麼好奇歡迎去詢問該團體訴求阿,什麼都不知道就在抹黑造謠這樣的嘴臉跟護家盟真是臭味相投阿 (笑)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1-01 09:46:00他們的想法應該就是這樣,因為他們把同性戀當成一個集合體,裡面每個人都是一樣的想法XD
作者:
butmyass (灑利與爵克)
2015-11-01 09:56:00了解 感謝Greein
作者:
srewq (南瓜)
2015-11-01 10:21:00你拿的那篇新聞已經有"金錢利誘"這幾個關鍵字了,已經算是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11-01 10:22:00噁心的甲甲,只要跟他們理念不同他們就會一直說你恐同
作者:
srewq (南瓜)
2015-11-01 10:23:00性交易的部分,至於該案例是否還有強迫誘騙的部分,就看法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11-01 10:24:00可以google 未成年合意性交,這應該是可以討論的議題
作者:
srewq (南瓜)
2015-11-01 10:24:00關怎麼認定了
作者:
srewq (南瓜)
2015-11-01 10:27:00而該法條是指 只要你跟未成年有性交行為 管你是不是交往很久 反正只要相幹的雙方其中一方沒有十八歲 你就先去坐牢是只要 "性交" 而不管你是合議 誘騙 強迫 都一體同罪這個才是為什麼想要廢除該法的原因個人認無诶應該是廢除該法 然後再從強制性交罪那邊去加重受害者是未成年時該加重懲處=而不是像你這樣擴大解釋為合法舔男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