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5-10-18 20:01:05※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存證信函為什麼不行?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若行的正坐的直哪怕被告?
: 更何況根本還沒告 只是寄個存證信函善意提醒
: 這樣就要被免職?
: 這樣也太誇張了吧
整件事情就是 證人轉被告啊 然後被告無罪釋放
這是個拼背景的案件 文化部政務次長邱于芸背景輸人
就好像你看到有人在殺人 強姦 跟警察檢舉
結果被當擾亂社會秩序 被抓去做牢 開罰單
然後警察跟犯案的人 說收斂點 不然他們不好做事
影響就是 其他路人就開始裝死 當成沒看到受害人求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