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lubT (å°å–¬)
2015-10-12 16:21:121.媒體來源: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餐廳賣「重組肉」挨告 不算詐欺不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淡水一間火鍋店,日前被一名萬姓男子指控「梅花豬肉片」是重組肉,憤而報警
處理,控告餐廳負責人詐欺並求償新台幣3680元,但最後地檢署及地方法院認定,餐廳
提供重組肉不構成詐欺,刑、民事均判萬男敗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餐廳進貨肉片品名為「調理組合肉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曾要求改正,應公告標示為「重組」肉品;檢方調查後發現,該肉品確實是豬肉,
僅漏未標示肉品型態,尚不構成詐欺,因此在刑事部分不起訴。
民事部分,士林地院表示,豬肉雖是重組肉,但店家消費一次368元能吃到飽,認為
不算「坑人」,判定餐廳免賠。
4.完整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72616
5.備註:只能說,不愧是□□。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4-10-12 16:21:00科學怪人表示欣慰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10-12 16:21:00
368吃到飽成本多少??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4-10-12 16:21:00這找判決書就會有詳細文了
作者:
coolda (cool)
2015-10-12 16:22:00這些都算標示不清? 呵呵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10-12 16:22:00去火鍋店吵這個 擺明想坑錢吧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5-10-12 16:22:00368你以為能吃到松版豬喔 笑死ww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5-10-12 16:23:00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10-12 16:23:00都要求公告標示還不做還不算詐欺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0-12 16:24:00本來就常見了
作者:
jonas736 (不過就是個阿宅工程師)
2015-10-12 16:24:00價錢也要算進去? 所以今天一客3000的組合肉才違法??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0-12 16:24:00恐龍
作者:
jonas736 (不過就是個阿宅工程師)
2015-10-12 16:25:00368不能是松板豬?? 價值是人定的....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10-12 16:26:00重組肉就重組肉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10-12 16:26:00
檢察官有權不起訴 就像有新聞快餓死的人偷東西吃檢察官也有不起訴的案例ㄧ堆
作者:
YMSH205 (^^)
2015-10-12 16:28:00這和法官有什麼關係拉XDDDDDDD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10-12 16:29:00包裝沒有標示重組肉跟詐欺是完全兩回事 你去餐廳吃飯會要店家拿包裝給你看?
作者: bj45566 2015-10-12 16:30:00
因為刑事不起訴但民事地院也免賠啊... 不過個人認為 368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10-12 16:31:00沒按照法規標示是一回事 要罰也不是用詐欺罰
作者: bj45566 2015-10-12 16:31:00
在淡水吃到飽卻還認為能吃到非重組肉的會不會太天真惹...
作者:
ccas (昆蟲ä¸ä¸€å®šæœƒé£›)
2015-10-12 16:31:00368確實吃不到高級肉,但是沒標示沒有處罰……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10-12 16:32:00他賣你豬肉片 實際上也是給你豬肉片 只不過是重組的這條新聞只是說不構成詐欺 有說沒標示沒處罰?
作者: bj45566 2015-10-12 16:33:00
樓上沒標示 368 吃到飽個人認為合理,若有標示"非重組肉"卻造假才該民事賠償吧... 畢竟店開在淡水耶,哪這麼好事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10-12 16:35:00法規上規定的應標示是在肉品包裝上 不是規定要標給客人看 不然誰去找哪家吃到飽有標我家是重組肉好了
作者: bj45566 2015-10-12 16:39:00
我是法律門外漢,但如果只違反衛生局規定應該打行政庭...民事庭最有名的金句不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嗎? @@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2 16:43:00打行政庭.... 是出來反串的嗎...
作者: bj45566 2015-10-12 16:52:00
我說我是法律門外漢啊~ 不負言責 XDDD
作者:
aniki66 (小市民)
2015-10-12 16:53:00沒告知 重組油 也不算是詐欺阿
作者: bj45566 2015-10-12 16:54:00
順便請教一下若衛生署規定該標重組肉店家沒標怎麼救濟?因為事主民刑庭都救濟失敗(敗訴+不起訴)... @@
作者:
iam0718 (999)
2015-10-12 16:57:00368要吃和牛嗎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2 16:57:0012月新法才有規定 沒標示要開罰3至300萬就算未來有開罰 你無法舉證你受到的損害 還是沒門他開罰也是繳到國庫 你自己也還是只能走民事跟勞基法類似 雇主違法要開罰 員工要討也要打民事法條賦予行政機關只有開罰的權利 無權要業者賠償你們之間利益的紛紛擾擾 仍舊要回歸民法的範疇
作者: bj45566 2015-10-12 17:04:00
謝謝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