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人魔鄭捷判賠855萬元 但得全民埋單

作者: B0858B   2015-10-10 18:26:57
看到這新聞,肯定會有法律專業人士發牢騷說鄉民不懂法
說法律就是這麼定的,成年人賠阿賠,就是不用父母連帶賠償
那麼,就來談修法如何?
法律不朔及既往沒關係,鄭捷這一次就當作買經驗
(雖然大家都不想有此經驗)
修法,替下一次做準備
(嗄?您說沒有下一次??您再說一次)
就修嘛
比方說
即便這個人成年,但假如其生活費絕大部分來自父母
那麼,當下這個人幹了什麼重大事件,要賠錢
父母必須負連帶責任
此時專業人士就會說了
「那生活費有一半來自父母,一半來自自己打工賺錢呢?」
制定有困難時,大不了就放過這種人不會嗎?
就算放過這種人,僅將生活費極端依靠父母的人納入範圍,也比現在好
法律專業人士,不知您同不同意?
作者: shippai   2015-10-10 18:29:00
先把他槍斃 其他暫時無感
作者: a7610783 (a7610783)   2015-10-10 18:30:00
不同意,我贊成賣掉這個畜牲的所有器官,不足再討論父母賠償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10-10 18:31:00
連坐法阿 我當時是贊同的 只是一堆人跳出來反對
作者: gplove (MISON)   2015-10-10 18:34:00
就導入鞭刑,看還有沒有這麼多勇者阿
作者: pedestrianA (只是個路人)   2015-10-10 18:36:00
下鄉勞改還比較好 可以促進生產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5-10-10 18:41:00
人交出來,讓這些受害家屬處置
作者: sc321 (sc321)   2015-10-10 18:42:00
簡單 父母"雇用"就解決了 那不是生活費喔 是薪水
作者: Hu5566 (∴本多家筆頭奉先∵ )   2015-10-10 18:44:00
國民黨 呂忠及 正傑
作者: CLinna ( )   2015-10-10 18:54:00
他爺爺奶奶 教過書的老師 巷口買的便當店 也一起賠好不好?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0-10 18:57:00
賣器官賠+1 父母也沒錢難道要祖父母賠?不如誅三族好了
作者: chaoliu (眼睛快闔上)   2015-10-10 19:00:00
誅9族喔你 古代人思維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15-10-10 19:02:00
上一篇推文說父母要出來賠的 怎麼都不見了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5-10-10 19:05:00
那你規定20為完全行為人有何義意呢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10-10 19:10:00
他大概也會同意他爸媽為了避免他危害社會把他關在家裡吧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10-10 19:14:00
ㄋ還在當媽寶逆? 都20歲 還在媽媽十塊?
作者: citywind (~~~~~~鯰魚~~~~~~)   2015-10-10 19:16:00
噓說賣器官的人,這跟中共有什麼差別。不是賠償就可以合理化賣器官的事實
作者: a7610783 (a7610783)   2015-10-10 19:33:00
不然你要他做勞力?他大可擺爛不做,你也不能不給他飯吃,再來他就算肯做勞力,那點可憐的錢他自己都不夠用,還奢望他賠什麼?不賣器官那好啊,看他砍被害人幾刀,家屬就還幾刀,他父母強制第一席觀看
作者: kdy (K大)   2015-10-10 19:55:00
法律免賠,但是可以學日本用道德逼父母出來賠
作者: oooooee   2015-10-10 20:07:00
那無父無母的,隔代教養的家庭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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