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me007 (Moda)》之銘言:
: 不好意思…大半夜讓大家議論紛紛…
: 我們是連鎖小吃店
: 賣熟食品,他的工作其實就是把熟食品弄熱而已
: 所以他的工作根本毫無技術可言啊
: 只是高溫工作環境而已(廚房哪間可以吹冷氣?!)
: 以下是line貼圖
: http://imgur.com/CKpr73d
: http://imgur.com/7GMjCVE
: http://imgur.com/RUATEgo
: 因為我一直不想跟他浪費時間在這沒意義的話題上
: 所以他才傳 我再拖時間 就要公諸媒體(會有記者要抄?)
: 最後一張貼圖他就沒再回我了
先說整串看下來我相信原PO只是人太好
但並不能否定以下的可能性
這家店的是C先生開的(但掛名在原PO上) 本金是由原PO先代墊
協議以獲利跟每月C先生的還款來償還本金
但最終C先生覺得自己每月還的錢越還越少 錢越欠越多就跟原PO撕破臉
店跟租約全都是掛在原PO身上 所以沒辦法採取法律途徑的C先生只能把事情鬧大
而這讓原PO很困擾
原PO也很害怕事情曝光 所以LINE貼圖感覺有所保留
當然這只是我的腦補
作者:
dodosteve (Hayashi Eriha)
2015-10-10 06:42:00原PO出名義原PO出錢...這家店就叫原PO開的吧.
作者:
SinUpSexy (é’ã„ç©ºã®æœªæ¥ã¸â™ª)
2015-10-10 06:44:00C開的為什麼他不自己掛名?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5-10-10 06:45:00要公開就公開啊 原原po根本就站得住腳 反觀另一位
作者: baboc 2015-10-10 06:48:00
看起來就是"還本金是現在每月的盈餘去還開店借的錢,等還"等還完開店欠款後,C先生就可以每月分50%盈餘。但是C先生認為還清欠款前的盈餘他也有份,所以他就說他也在還本金。所以雙方認知有差距,如果沒有簽約的話,把所有證據備妥,諮詢律師吧"
應該是原原po認為回本後再分紅 該員工認為要立即分紅
作者:
dodosteve (Hayashi Eriha)
2015-10-10 07:02:00利潤被獨佔也是C先生思慮不周吧?我不知道本金多少,可是絕不可能誇張到50%利潤還本息永遠還不完,又不是高利貸不出錢不出名義(不負責)又想爽賺,借雞生蛋也不是這樣.
作者:
ertip (...)
2015-10-10 07:05:00名義上出錢 上法院還有得打的 這樣就沒得玩還要律師幹嘛
我一直不懂一個想吃掉別人公司,怎麼會想把所有內容公諸於世?這更不合常理,通常是被吃的才會想公諸於世討公道吧?
作者:
ertip (...)
2015-10-10 07:07:00出人也是投資 阿基師跟你開店你全出 獲利一半一半你要不要
作者:
gypan (Kratos)
2015-10-10 07:28:00說真的 就算是你說的這樣 風險都另一方扛那店跟本不算他開 做的好再想吃掉也太…
這是一間連鎖加盟店,沒有什麼技術成分,有金源何必讓別人開自己掛名?
作者:
chose (蝴蝶依舊狂戀著?)
2015-10-10 08:24:00員工想吃我 的店 要看消費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