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22 (chen)
2015-10-04 14:37:23話說
老馮說
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
所以講別人說的話是放屁無罪
現在馮老的臉書上充滿這放屁文在罵他
雖說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但要是馮老一怒之下,跑去告刑法法庭呢?
說馮老在放屁的人,有罪嗎? 告不告的成?
總數有幾千筆,要是每筆收和解金兩萬,這次立委的經費就有了
※ 引述《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之銘言:
: ※ 引述《train60125 (少壯能幾時)》之銘言:
: : 試想一個情景
: : 今天莫名奇妙路上有個國中生見了你就嗆你看三小
: : 結果暗巷釘孤支被打得口鼻噴血
: : 回學校還跟同學說「其實是我懶得理他」
: : 這句話整個站不住腳啊
: : 戰是你先討戰的,旁邊的人喊聲說出八千看你們釘孤支,你也赴約了
: : 場子又是你比較熟,結果鼻青臉腫後才回頭用發文的說老子不想理你
: : 不想理的話你上去領八千幹嘛,很缺錢?
: : 領了八千不想理人,你有考慮過節目製作經費很少嗎?
: : 說不定因為你領了八千害工作人員便當只能吃50元的
: : 不就正是你自己說的那種人嗎?
作者: jbcc0315 (靜止的鐘) 2015-10-04 14:38:00
還好 他刪我文了 ^ ^
作者:
DL3 2015-10-04 14:38:00立委參選人言論可受公評 希望白毛二馬快去告 變止兀又變小刀
放他節目第一段講話的影片給檢察官看 就不可能起訴了他自己都認為說放屁受憲法保障 別人當然可以說他
作者: fsih (kiki) 2015-10-04 14:40:00
為了8080 被看破。為他掉2滴淚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獸三國作者.....)
2015-10-04 14:40:00針對公眾人物言論很難成罪啦 自己要和解的話就另一回事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0-04 14:43:00吱吱:反觀kmt 反觀馬啦!!!!
作者:
sosoma (因為你)
2015-10-04 14:44:00q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0-04 14:44:00時代力量代表人物:閃尿、放屁、奶昔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10-04 14:51:00所謂侮辱是要當事人自覺受貶抑,他自己都覺得沒問題了還要說什麼?
作者: lovenight39 2015-10-04 15:03:00
蛆蛆:還是我們中國內地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