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馮光遠真的輸了嗎?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5-10-03 07:41:23
如果你聽不懂馮光遠一開始為什麼扯憲法
那表示你的程度和吳宗憲是同一等級
秀才要和大兵講道理真的是很辛苦
我講給你聽好了
馮講憲法和刑法
就是告訴吳宗憲說講吳放屁是憲法保障的權利
根本不需要跟吳道歉
這很難懂?
馮在中場一直很安靜
是因為吳宗憲開始就耍無賴流氓作風
威脅大家要拆麥走人
好歹馮要尊重一下節目主持人讓節目做下去才不再出聲
至於旁邊那個誰誰誰
居然講抄襲是理所當然一點也不臉紅
台灣的節目去死一死好了
幸好我從來不去看那種節目
※ 引述《Nicher (rehciN)》之銘言:
: ※ 引述《rwhung (畫一隻雞)》之銘言:
: : 我是覺得馮光遠文筆很好,但是講話就差了點。
: 馮光遠根本只耍嘴皮 不講道理的
: 吳宗憲我個人不太欣賞 但是明顯的他邏輯甩開馮一段的
: 人家吳宗憲上來就問他為什麼要說放屁
: 他老人家就開始自言自語扯憲法 我看了都笑了
: 是他聽不懂人家在問甚麼 還是自知理虧開始扯一堆不相干的憲法?
: 公然侮辱 人家用民法就可以告你了 只不過要你道歉還在那邊辯
: 喜歡學文人一樣爭一口氣 可惜自己根本沒有辯才 褲子直接在節目上被沖走
: 後面他大概有20分鐘都沒說話 我覺得這樣挺好的 再說也是丟臉
: 講到綜藝節目就一直在那邊說美國演員 美國脫口秀Saturday night life
: 英文越用越多好像他說的多就高人一等 那種節目就是拿實事跟政治
: 就康熙的嚴肅版而已 難道要在台灣節目上面討論美國時事跟政治才有賣點嗎?
: 再說辯論就是要說的簡單 你在那邊用一堆台灣不太看的節目
: 光這種舉動就根本只是個外行人在賣弄 說難聽點愛賣弄愛炫耀的人可多了
: 馮老可能連李蒨蓉都比不上 至少人家當了阿帕契姊
: 你就只蹲在看守所吃香蕉
: 說甚麼台灣綜藝沒創意
: 看人家中國把American got talent跟American ninja warriors全部照抄
: 台灣還不是照樣在看 台灣連模仿人家都交不起授權金
: 不是巧婦難為是甚麼? 本來就是錢的問題啊
: : 但如果對手是演藝界的名嘴相比,那真得沒得比。
: 才不是因為演藝名嘴
: 馮一直以來只展現出一個能力
: 就是用低級用語挑釁對方吸引注意以後 開始自說自話來激怒對方 就這樣而已
: 對方生氣並不是因為辯不過他 而是因為這人裝的像讀書人 但跟他講理講不通的
: 他就一個只會嘲諷 但是坦不住的坦克 根本靠不住 所以沒人要跟他出團
: 一但要真的選舉或是活動的時候 他每次都做8080的砲灰而已
: : 至於吳宗憲,他是綜藝天王啊!
: 吳的節目到後來都只有在講遊走邊界的黃色笑話跟羞辱來賓
: 尤其女生 可是問題是誰在看他的節目讓老闆們照樣要給他主持?
: 你去改變他不如改變收視群 好啦好啦 我知道甚麼都可以推給689跟馬英9
作者: peacenice (陽明山下智久)   2015-10-03 07:44:00
你會被批為馮粉唷
作者: ihatekobe (我恨柯比見吧...統合多兀)   2015-10-03 07:47:00
辯贏就是厲害 辯輸就是別人耍流氓,都你在講。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5-10-03 07:48:00
言論自由還是有受到約束的 法律是道德最低的標準才有罰則但是馮自己把自己的道德貼在道德最低標準的線上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5-10-03 07:49:00
我以為馮才是比較會耍油條的那個尊重主持人?我是不信啦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5-10-03 07:50:00
整天拿憲法跟法條遊走在言論範圍的界線上 格調之低怎選立委
作者: tsaicc (cc)   2015-10-03 07:53:00
只准吳酸人,不准人酸吳
作者: enel1111 (私法制裁者)   2015-10-03 07:53:00
馮不過懂法律 遊走法律邊緣嗆人 格調很高喔
作者: tsaicc (cc)   2015-10-03 07:55:00
就是嗆吳拿走大部份錢讓後台沒錢製作好節目
作者: CostDown (BigBoss)   2015-10-03 07:57:00
拆麥走人 不錄了不錄了 不是節目效果嗎 領錢來了再不爽也會撐到最後
作者: ringal (皓呆)   2015-10-03 07:59:00
零分 下一位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5-10-03 07:59:00
100多台還有和尚唸精給你聽
作者: LOCELOT (LIQUID OCELOT)   2015-10-03 08:01:00
省玉琳那個臨摹書法的說法真的很無言,學生練習寫書法跟可以,但書法模仿大師拿出來賣錢或參加比賽被抓包還義正
作者: hohoman   2015-10-03 08:05:00
特殊性關係連結男妓,對事不對人? 很懂憲法,怎成更生人?.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5-10-03 08:06:00
這篇才是有特定立場 法律是人的道德的最後一道底線 如果凡事都要靠法來約束自己那真的是有點沒品了 最近越來越對馮這種耍嘴皮子的行為有點反感 這不是爽不爽的問題 這是做人品格的問題
作者: stoneray (istoneray)   2015-10-03 08:08:00
贊同luke 大!
作者: LightWorker (六藝君子)   2015-10-03 08:12:00
所以如果說neoma是ㄧ個可笑的蠢蛋,也受憲法言論自
作者: XArcherX (萬軍無兵)   2015-10-03 08:12:00
我真的不知道放屁兩字可以拿憲法來解釋= =
作者: XArcherX (萬軍無兵)   2015-10-03 08:13:00
直接道歉是很難?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10-03 08:25:00
放屁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10-03 08:33:00
人家說你放屁也是憲法保障的?
作者: kanpfer (Undying Love)   2015-10-03 08:35:00
馮回臉書討拍
作者: eemail (eemail)   2015-10-03 08:36:00
從政治界來看馮就是吳宗憲等級 但現在碰上正牌的 而且不是從政治界來看
作者: goldhan (劍冰清)   2015-10-03 08:37:00
大家是期待聽你講出罵放屁是基於什麼樣的道理,結果扯憲法,這樣說樓主懂沒,基本上我也能只留放屁兩字
作者: OrangePlusXD (橘子)   2015-10-03 08:44:00
放屁 法律有保障言論自由呀 所以對人不用尊重?被不熟的人嗆你爽不爽?
作者: hickay (要有原則)   2015-10-03 08:49:00
放屁就是嗆人,不要鬼扯淡到什麼法律馮中場安靜,是覺得憲哥有理,無從反駁。
作者: jason91818 (jason)   2015-10-03 08:55:00
馮就水準不夠,被電爽的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10-03 09:10:00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但是不能無限上綱 有事嗎?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5-10-03 09:15:00
連耍個嘴皮子都拿憲法出來擋,當立委大概就是這調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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