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atsemen (↑↑↓↓←→←→BA)
2015-10-02 12:09:4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警察臉紅紅、有酒氣」她投訴變被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警察臉紅紅、有酒氣」她投訴變被訴
聯合新聞網作者記者郭宣?、何炯榮╱彰化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10月2日 上午
2:37..
王姓女子今年初發生車禍,疑不滿到場處理的紀姓警員態度不佳,向警政署投訴紀「臉紅
紅、滿身酒氣」;紀姓警員被投訴約四十分鐘後,接受上級酒測值為零,自覺受辱提告。
檢察官認為王女意圖使紀警遭受調查及懲戒處分而誣告,昨依誣告罪嫌起訴王女。
五十四歲王女一月廿七日上午與貨車發生車禍,紀姓警員攜帶事故處理用具趕到現場處理
;王女不滿紀處理方式,當天下午一點廿九分打電話向警政署投訴,指控紀姓警員「滿身
酒氣,服務態度不佳」;紀在下午兩點十二分接受警分局督察組調查及酒測,酒測值為零
。
紀姓警員指出,處理完車禍問王女「有無需要服務的地方?」王女說「沒有、沒有」才離
開,沒想到她竟投訴他喝酒執勤,害他被長官調查及酒測;依法執勤竟被投訴,決定提告
阻止歪風。
王女庭訊時辯稱,發生事故很緊張,又覺得紀態度不好,滿臉通紅,事後才向警政署投訴
紀好像有喝酒的樣子,若員警飲酒,不宜出勤等話,不是誣告。
檢察官認為,紀姓警員處理車禍,與王女有近距離互動,王女應可聞到紀是否有酒氣。王
女向警政署申訴,故意讓紀接受調查、懲處,事後辯稱只是懷疑不足採信,有誣告之嫌。
>刑法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表示,民眾可透過合法管道維護權益,但不能編造不實情節讓員警被懲處,犯誣告最
的刑責不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警察臉紅紅-有酒氣-她投訴變被訴-183700934.html
https://goo.gl/UM8y2N
5.備註:
吃飯了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10-02 12:10:00三寶飯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0-02 12:10:00三寶飯
作者:
orangetv (勇敢的黑鮪魚)
2015-10-02 12:10:00真的是智缺三寶 被告活該
作者: roalan 2015-10-02 12:10:00
我正在吃雞腿飯 吃不下了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5-10-02 12:10:00爽!死三寶
作者: ilove360 2015-10-02 12:10:00
這警察這樣就覺得受辱? 吹一下怕啥?
作者:
ianian45 (準備考試的魯蛇)
2015-10-02 12:11:00水啦
作者:
GimO (Gimo)
2015-10-02 12:12:00白癡三寶 檢察官當然挺警察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02 12:12:00向警政署投訴的行為,適用「誣告」嗎?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5-10-02 12:13:00中午到了
作者:
belion (滅)
2015-10-02 12:13:00超讚的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10-02 12:13:00"疑不滿到場處理的紀姓警員態度不佳" 然後投訴有喝酒
作者:
easy101 (品客)
2015-10-02 12:13:00白木
向行政機關檢舉也構成,只不過極大部分機關不會與民爭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10-02 12:14:00三寶不意外
作者:
ask5566 (問56)
2015-10-02 12:14:00每天吃三寶飯 好膩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02 12:14:00謝謝panzerbug解答。
作者:
zz71 (zz71)
2015-10-02 12:15:00投訴? 誣告? 果然是鴿子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0-02 12:15:00三寶惱羞誣告 死好
作者:
bingodo (恐龍妹騎士)
2015-10-02 12:15:00爽
作者:
umaga1 (QQ)
2015-10-02 12:15:00有懲戒處分就算了 接受督察調查有可能被處分
而且ㄨ告要造假、說謊之類的,如果擴張解釋又會被罵侵
作者:
abcdeffg (ä½ å¿«æ¨‚æˆ‘ä¹Ÿå¿«æ¨‚)
2015-10-02 12:16:00中國風味的三寶飯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10-02 12:17:00這什麼道理?不能質疑警察喝酒?那一般百姓就要配合?
作者:
s880303 (媽林吉)
2015-10-02 12:18:00臉紅、說話大聲都可能成為沒誣告的證據 警察等著被煩死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5-10-02 12:18:00說實在的, 很難告成誣告. 又不是女的手上已握有警察酒測值
作者: loveswim (我愛夏天) 2015-10-02 12:18:00
起訴算什麼新聞
害人權,最近警權因為fb的漫畫宣傳有所提升,遇有臨檢不滿,嘲諷不犯法,放youtube討拍也不犯法,效果更好
作者:
wind93 (開心最重要~)
2015-10-02 12:19:00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