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會不會下標題啊 說記者無知還真是有夠無知
大法官從來不會對具體案件作解釋 受到違憲審查的是抽象法規好不好
啊法律宣告無效又怎樣 地主聲請再審???
馬的公法組的站出來講一下 每一個被徵收的地主都能據以聲請再審嗎????
只有有去聲請大法官解釋的那幾個才有資格不是嗎??
不然哪那麼好康 別人出錢出力去打官司聲請解釋你來搭便車喔
柯文哲你再腿軟啊 每次都只會嚇嚇人 幾個月後一樣一點屁都不敢放
早被看破手腳了
※ 引述《ccl007 (.......)》之銘言:
: 美河市徵地違憲 北市遭求償200多億
: 捷運小碧潭站附近的聯開案「美河市」爭議,大法官昨天做出釋憲解釋,認定市府在1991
: 年間,開始徵收民地依據的「徵地三法」違憲,即起失效。針對這樣的結果,美河市的原
: 地主們認為是遲來的正義,將向北市府求償,初估總金額超過200多億元;而市長柯文哲
: 對此表示,會再和相關單位開會研議。
: 台北市捷運局為了興建捷運新店線,從1991年開始,大量徵收小碧潭站附近的土地。但有
: 地主發現,其中有1萬9千多坪土地,從捷運用地變成美河市的建地,相當不滿。地主們經
: 過多年上訴,還聲請釋憲,大法官昨天作出解釋,認定市府徵地依據的「徵地三法」違憲
: ,即起失效。
: ==大法官書記處 處長 李玉卿==
: 如此允許主管機關
: 為土地開發之目的
: 依法報請徵收
: 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土地
: 在此範圍內
: 不符合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
: 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
: 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
: 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 不再適用
: 針對結果,原地主們認為是遲來的正義。
: ==聲音來源:美河市原地主 蘇高雪嬌==
: 北市政府
: 違法徵收了這麼多的土地
: 你要怎麼賠償 以那些房
: 他蓋起來的那些房價什麼
: 我們有做一個評估 要向他求償
: 原地主們表示,當初賤賣土地,但建商卻轉手賣豪宅,現在就算無法拆屋還地,也會繼續
: 求償。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活動時回應,賠償金額恐高達上百億,不是小數目
: ,因此要再和相關單位研議。
: ==台北市長 柯文哲==
: 想一下 想起來腳就發軟
: 那個 這麼大的金額
: 是要怎麼應付 我要想想看
: 這個 真的要回去
: 好好算一算 到底要怎麼應對
: 而開發商日勝生集團表示,當初完全依法開發並已經交屋,因此不受影響。至於捷運工程
: 局則說明,後續要如何處理,會視最後的審議結果決定。
: 記者 曹晏郡 劉漢麟 台北報導
: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307061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dDETd7Q9qw
: 兩百多億元!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9-26 19:08:00不能嗎?那以後釋憲不就只有聲請釋憲的人才能適用新解釋
作者:
F93935 (å¸¥æ°£å°æ›¸ç”Ÿ)
2015-09-26 19:10:00法律不溯及既往 那以前被徵收的有算賠償嗎我記得張金鶚文林苑時說法律不溯及既往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15-09-26 19:13:00應該是說已經完成的不適用 若是還在進行中或是有爭議的 應該要從新從輕 適用更有利於地主的方案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5-09-26 19:32:00是的 裁判確定、執行完畢的無法再改 不然法院審以前舊案就審不完了。目前尚在進行中的才適用新DB
作者:
ikimo (ikimo)
2015-09-26 19:33:00從以前就是有聲請釋憲的人有適用,其他已經完成的案件是無法適用的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15-09-26 19:36:00完成的過程有瑕疵的超多的
作者:
ccl007 (.......)
2015-09-26 19:45:002014/03~2014/05 美河市案地主共182人聲請釋憲 Zzzz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