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5-09-20 01:41:261.媒體來源: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徐弘庭嗆告網友 律師先篩選有勝算的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9-19 20:3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日前在議會向台北市長柯文哲質詢時,一句「
特殊性關係」引發爭議,不少網友還到徐弘庭臉書留言批判、謾罵。徐弘庭為此將對漫罵
三字經的網友提告,並且將平台式經濟學概念帶入訴訟,讓律師篩選有勝算留言再做處理
。
根據《蘋果》報導,徐弘庭表示,平台式經濟學也就是將臉書分區分工,再讓有意願協助
訴訟的律師先篩選有勝算的留言,再委任律師處理,目前已經有4、5家律師事務所與他聯
繫,未來會將臉書當成平台,分區塊,最快1至3個月將到地檢署或法院遞狀。
徐弘庭在17日上午要求,在他臉書粉絲頁罵髒話的網友24小時內刪文、道歉,否則將會提
告,而「最後通牒」在18日上午11點到期。不過,根據壹電視報導,由於留言的網友人數
眾多,徐會在一週之內先跟律師蒐集資料,才會對謾罵的網友正式提出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49949
5.備註:
我覺得他的效率有點糟耶。
有勝算的???哪一個啊!!!我TMD怎麼看都覺的你會輸啊
作者:
seysem (seysem)
2015-09-20 01:43:00老實說可以告的一大堆,很多網友愛亂罵又會怕被告
很多都可以告吧,一堆直接罵三字經的說實話批評可以但直接罵髒話真的沒品
作者:
ewayne (ec)
2015-09-20 01:46:00還要先找有勝算的喔?那以後就留徐弘庭沒勝算的髒話吧
作者:
b2305911 (HowardX)
2015-09-20 01:46:00不會藏個資的被告就真的活該
作者: motivic (Ian) 2015-09-20 01:46:00
離島的網友可以主動提告 勝算應不低
作者:
minirr (米瀰米)
2015-09-20 01:47:00要告快告不要每天放話
通保法11-1那條根本是來搞笑的,事實上警察還是能查看他要不要查而以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9-20 01:49:00這是把自己臉書當作告人的地方在經營嗎?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5-09-20 01:50:00等不及的被告其實可以私訊聯絡方式給他,相信一定優先處理
作者: Gallardo 2015-09-20 01:50:00
吱吱就不要刪、改留言喔 等被告就不要哭 XD
作者: shippai 2015-09-20 01:50:00
告贏又怎樣?名聲已臭 多少女生看到他 會想起他公然開黃腔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5-09-20 01:51:00現在珊應該是來不及了,都被備份了吧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5-09-20 01:51:00送你娘鹽巴,會被告嗎?
作者:
minirr (米瀰米)
2015-09-20 01:52:00要告快告,一句髒話賠個幾萬老娘還付得起啦操
作者:
yaya (喔耶比)
2015-09-20 01:54:00蓋營養
作者:
TrueX67 (夏日的季節)
2015-09-20 01:56:00史上最大訟棍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9-20 01:58:00很多都可以告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5-09-20 01:58:00建議有留過幹0糧之類的朋友主動私訊聯絡方式給議員,這樣心裡比較踏實,不用每天等警察來按鈴
直接飆髒話幾字經的不管罵誰都很糟糕吧碰到一個堅持要告,自己的發言自己負責了
作者:
fayeeer (我沒有暱稱)
2015-09-20 02:05:00怎麼不去告金小刀?
作者:
Kunoichi (ãã®ã„ã¡)
2015-09-20 02:09:00連律師費都不想出咧 有夠不要臉的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5-09-20 02:12:00一個告幾百個不是浪費社會資源是什麼?
作者: yiloca (琴之森) 2015-09-20 02:13:00
低能兒 FB會鳥你啊 腦殘蛆還以為告得成
根本告不成 連查資料都有困難了 FB總部不會鳥不用理
作者:
togs (= =")
2015-09-20 02:26:00好害怕唷 你慢慢過濾唷小朋友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5-09-20 02:32:00要告就全告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5-09-20 02:37:00借你娘鹽巴?
作者: wen0418 (阿文) 2015-09-20 02:43:00
到時候他就有一堆法院認證的頭銜了!期待!
作者:
gunya (拎北愛說拎北你管拎北)
2015-09-20 02:58:00所以是說馬金的律師很弱嗎?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5-09-20 03:11:00用推文接龍不知道有沒有法律效應?比如我說. 他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5-09-20 03:21:00不愧是大連律師艦隊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5-09-20 03:31:00
超爽DER~400件敗訴照樣有律師費拿
作者: Keng 2015-09-20 03:40:00
真的 就算告不成律師費照拿 爽賺
作者: fonzae (fonzae) 2015-09-20 04:43:00
在議會的嘴臉,卻承受不了網路批評這樣的人也能選上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09-20 05:34:00面對口無遮攔的網友 在別人fb用髒話謾罵 也該受到教訓了
作者: x650618 (海之子) 2015-09-20 05:49:00
真是夠了,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5-09-20 06:05:00等他告,没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