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旺中
2.完整新聞標題:
誤認是男友? 女在馬桶與狼嘿咻
3.完整新聞內文:
真的要看清楚身邊的是情郎還是色狼!基隆1名女大生,前年3月與友人前往基隆一家KTV
歡唱,期間她酒醉嘔吐,導致身上沾染嘔吐物,之後她被1名吳姓男子扶進廁所,女大生
指稱,她因誤認對方是男友而請他幫忙更衣,豈料遭對方在馬桶上性侵得逞。
女大生小寧(化名)供稱,她當時不勝酒力,隨即吐了自己一身,後來同行歡唱的18歲吳
男則說自己車廂內有衣服,可讓小寧更換,小寧不疑有他進而允諾。吳男拿了衣服將她扶
進包廂廁所後,小寧請吳男「幫忙脫衣服」,吳男將她的衣服脫掉後,竟色欲薰心,隨即
在馬桶上性侵對方,約30分鐘過後兩人才步出廁所。
後來小寧酒醒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驚覺自己遭到吳男性侵,後來在友人的陪同下報案
,而吳男到案時大聲喊冤,還要求警方「別讓我女友知道這件事!」
在地檢署偵查期間,雙方和解不成,吳男今年5月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時,小寧指自己
早已酒醉,一開始誤認吳男是男友,但之後發現對方並非男友後,因酒醉而無法抗拒,被
他在馬桶上性侵;而吳男辯稱,當天小寧的男友根本沒在現場,怎麼可能會有所誤認,並
指對方主動邀他幫忙脫衣,還跟他熱吻,才讓他認為「雙方情投意合」,才在馬桶上跟小
寧「愛愛」。
但審案法官認為,小寧可能因為酒醉,導致時空、空間錯亂,並認為男友就在身邊,而吳
男則是趁其不備,在對方神色迷離的狀況下,竟將對方衣褲脫去逕自發生性關係,最後依
趁機性交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提供勞動服務60小
時,同時需賠償女大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中時即時)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12003461-260402
5.備註:
作者:
Atwo (A兔)
2015-09-13 00:12:00跟下午的新聞說不太一樣啊 不是說尺寸不合才發現?
作者:
theword (111)
2015-09-13 00:12:00那麼臭還幹得下去 .............
作者:
kioh (NG中~)
2015-09-13 00:12:00鬼島法律不意外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5-09-13 00:13:00女的30分鐘還能沒發現
作者: ARodGodlike 2015-09-13 00:13:00
同時需賠償女大生30萬元 同時需賠償女大生30萬元
作者: ryan100100 (蟲的傳人) 2015-09-13 00:13:00
醒來發現是土屌 哭了
作者:
IDL (IDL)
2015-09-13 00:14:00有得爽又有得拿
作者:
kutkin ( )
2015-09-13 00:15:00崇右 經國 還是海大?
作者:
Kunoichi (ãã®ã„ã¡)
2015-09-13 00:16:00幹嘛噓5樓 你沒酒醉製造廣東粥嗎? 幹 真的很臭
作者:
twPenn (twPenn)
2015-09-13 00:16:00我還以為真的狼
作者:
Kunoichi (ãã®ã„ã¡)
2015-09-13 00:17:00不過這種有8成大概是事後沒喬好吧
作者:
kutkin ( )
2015-09-13 00:17:00這樣說啦 每個人的貞操本來價值就不同你不能每次都讓PUPU跟良家婦女等價....
作者:
ORK 2015-09-13 00:17:00是要PO幾次?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5-09-13 00:18:00這篇第三次看到了QQ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5-09-13 00:18:00
兩個都很...這種判不起訴讓他們會去自己吵最好
作者: kt040 2015-09-13 00:19:00
我以為只是一場豔遇 哪知道女的做完還要告XDDD
作者:
maesww (maesww)
2015-09-13 00:19:00崇
作者:
SuperUp (( ̄▽ ̄#)﹏﹏)
2015-09-13 00:20:00先驗尿 吸毒咖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5-09-13 00:20:00大家都沒注意到那個色狼有女友嗎? 人壞果然女人愛
作者:
SuperUp (( ̄▽ ̄#)﹏﹏)
2015-09-13 00:23:00這次都能告性侵成立...法官柳下惠?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9-13 00:32:00阿屋阿屋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