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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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06:52:05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恐怖男打爆女友還能交保 檢察官這樣說
3.完整新聞內文:
恐怖男打爆女友還能交保 檢察官這樣說
2015年09月10日06:18
恐怖情人!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台中市一名謝姓女子上周六到沈姓前男友住處搬東西,遭
沈拿木棍攻擊頭、手,還被塞進營業大冰箱內,陪同友人聽到她哀叫聲報警救人,仍造成
謝女頭、手撕裂傷及骨折,三天內動兩次手術,頭皮縫了近百針,檢方以傷害罪裁定沈男
十萬元交保。
讓謝家人在意的是,沈男被警逮捕移送,檢方卻裁定十萬元交保,放沈男自由,謝女女兒
驚恐說,沈男交保後對外放話:「殺一個也是殺,殺兩個也是殺!」讓她跟媽媽擔心遭遇
不測。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說,檢方已釐清案情,且沈男也認罪,非用刀械犯罪,
且謝女傷勢非重殘,才依傷害罪裁定十萬元交保,若再恐嚇被害人,當事人可報警,檢方
再考量沈男是否有再犯之虞及危險性,必要時向法院聲請羈押。(葉國吏/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TNdNc1
5.備註:
合理懷疑檢察官沒被人拿木棒打過 沒同理心
建議檢察官、法官上任前先接受職前訓練被人打三天 以後才不會搞一些恐龍事件
作者:
bryan21xxx (BryanZZZZZZZZZZZZZZ)
2015-09-10 06:53:00恐龍法官
一堆沒出過社會只會背法條的奶嘴法官奶嘴檢察官...意外險嗎?
作者: n0029480300 (NicK) 2015-09-10 07:02:00
恐龍檢察官
作者:
ERT312 (312)
2015-09-10 07:10:00如果哪天女的被打死了,檢:這男友當初也是你自己選擇的。攻擊頭部,就算沒打死,一樣可以用殺人未遂起訴。檢察官只用傷害罪,當然這是檢察官的裁量。可能逢百針,只是斷手斷腳的也不嚴重。
作者:
iiscon (となりのぶたく)
2015-09-10 07:14:00這下……木棒要賣到缺貨了
作者:
aerts 2015-09-10 07:17:00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
作者:
SoFanCy (fancy)
2015-09-10 07:23:00這女的一定會死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9-10 07:25:00又跟法官有屁關係了? 一二樓要回國中念公民課嗎ꤿ
作者:
crislin (絲絲)
2015-09-10 07:33:00決定先去買木棍了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5-09-10 07:34:00檢察官OS:人死了再來啦
作者:
shi21 (人蔘啊~)
2015-09-10 07:45:00恐龍法官 就不要哪天不小心出了一條人命
作者:
ainor (><)
2015-09-10 07:54:00打死後再來叫我
作者: w76530 2015-09-10 07:55:00
台灣法律人不意外
作者:
cscst (cscst)
2015-09-10 07:57:00不能怪法官,台灣法律本就是保護人渣非人民,即使很想槍斃他也不行,只能依法放人
作者:
zeyi (澤伊)
2015-09-10 08:19:00蠢貨鄉民
作者: dieinvisible (小wei) 2015-09-10 08:20:00
早就對司法沒有任何期待了
作者: wasabia (Hsin) 2015-09-10 08:24:00
無言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5-09-10 08:27:00家原好棒棒~
作者:
optima (馴獸師)
2015-09-10 08:28:00這檢察官可以去體驗看看再來說嘴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15-09-10 08:30:00什麼意外險
作者:
ahbean (東風未放曉泥乾)
2015-09-10 08:35:00怎麼不嗆立委不修法…是在腦殘什麼
作者: comedog (過來小狗狗) 2015-09-10 08:44:00
ㄧ堆87法條都不會看 可以押你以為他不想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