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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變博士生 砍女友判刑7年
中央社中央社 – 2015年9月8日 上午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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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男子李孟峰重考大學時不甘女友要分手,竟持刀險砍死
女友,他畏罪逃亡考上台大心理研究所博士班。法院認定他有教化可能,判刑7年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李男在民國88年重考大學時在補習班認識被害人,兩人交往後,女方因家
人反對而提議分手,李男在隔年3月相約到台北市南陽街租屋處談判,亮刀脅迫若分手要
亂刀殺死女方。女方藉口打電話給同學,趁機偷哭示警。
同學起疑而結伴到李男住處察看,李男持刀猛刺女友胸腹7刀,同學緊急破門奪刀,張女
送醫保住一命。全案審理期間,李男辯稱是張女衝過來才會挨刀;張女則指控李男用膠布
封口阻止她呼救,還說「妳貼上膠布好漂亮」。
法院一審判刑李男有期徒刑8年,他提起上訴,開始逃亡15年,直到今年4月才被警方逮捕
。高院審理發現,他被通緝期間不但讀完大學、取得台師大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碩士學
位,還在攻讀台大心理研究所博士班。
高院指,李男犯案時才19歲而容易衝動,但無法證明他有如一審認定的下藥迷昏被害人,
加上博士班教授寫信證明他勤學,代表他仍可教化改正,改判7年徒刑。案件上訴後,最
高法院駁回定讞。10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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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都好強呦~
不是神邏輯 就是開天眼
上次抄佛經就可代表有教化可能
這次教授寫推薦函(XDD)就有可能教化
書念得多一點就可教化改正???
要減刑也用好一點的理由
總覺得恐龍對白領犯罪都很好
一堆醫生A賤保費 也都緩刑
這次是因為人家念到112博班 又有教授推薦函
所以恐龍就另眼相待吧
要是像我這種死肥宅 沒臉沒腦袋沒學歷
應該就沒減刑的機會了吧~~~~~~~
#補掛#
剛剛有人站內我 說人犯還是課程的助教
查了一下應該是正確的資訊沒錯 https://goo.gl/G1qdmz
作者:
Hiatc (垂釣者)
2015-09-09 07:57:00真是唯有讀書高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9-09 07:58:00有教化可能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15-09-09 07:58:00所以不要一天到晚問讀書有什麼用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9-09 08:00:00成績好可以減刑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9-09 08:00:00第一段說「砍死」、「殺死」。第二段「送醫保住一命」。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09-09 08:01:00台大宅王 致敬對象?? 亮亮腦師表示: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9-09 08:02:00對不起,我看錯了。險砍死,揚言要殺死。
作者:
ev331 2015-09-09 08:02:00就沒死 又證明十幾年都沒犯 就這樣連王水都ok了 何況沒死的
作者: LYU123 (DA) 2015-09-09 08:02:00
當腐敗司法加上教育,從根爛起
作者:
ev331 2015-09-09 08:03:00為什麼呢 因為會讀書可以回饋的社會利益更大 end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5-09-09 08:03:00逃亡還可以一直念到博士 這叫逃亡!?
作者:
neyash (高加索硬派熟男搖不停)
2015-09-09 08:04:00第一段是寫險砍死
作者: livefish (jo) 2015-09-09 08:05:00
我吃葡萄有吐葡萄皮, 不知道這樣算是可教化的人才嗎
作者:
usebbs (ptt)
2015-09-09 08:05:00心理所博士班的教授幫他求情......真的不知道在幹嘛?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5-09-09 08:06:00萬般真下賤 讀書可減刑
作者:
ev331 2015-09-09 08:07:00就像有錢人比三級貧民戶可以捐更多的錢一樣的道理
我覺得鄉民也很厲害,隔著熒幕就知道被告沒有教化的可能
作者: qsccft123 2015-09-09 08:07:00
通緝期間還可以讀完大學念完碩士? 從上到下完全有問題啊 鬼島
作者:
ev331 2015-09-09 08:10:00事實啊 你以為在中東哦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9-09 08:18:00高知識份子,法官最愛,光台大兩字就可以減刑了
作者: sinoca (TAIWAN_SINOCA) 2015-09-09 08:22:00
教授,可是他殺人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9-09 08:25:00上次不是一個顛倒博士生變殺人犯就死邢 恐龍法官真多
作者: comedog (過來小狗狗) 2015-09-09 08:27:00
連判決書都沒看就說恐龍 標準9.2
作者:
CYL009 (MK)
2015-09-09 08:27:00太神啦 被通緝還可以去大學念書耶 警民沒有連線???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9-09 08:34:00合理啦,年輕+受害者沒死,過失(重)傷害罪而已
他原本就是殺人未遂,判刑8年,按照這15年的狀況減成7年看不出哪裡恐龍,又不是改判無罪
作者:
abcdeffg (ä½ å¿«æ¨‚æˆ‘ä¹Ÿå¿«æ¨‚)
2015-09-09 08:36:00鄭捷也考上了大學,依我看他也是可以教化減刑的理由百百種,麻煩不要拿最豪洨的出來很過分嗎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9-09 08:37:00沒錯 如果是八嘎炯 早就判15年了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9 08:38:00
通緝還可以註冊也算神了 是用假身份嗎?那學歷不作廢嗎?
因送醫保住一命影響殺人事實的判決結果,如果死了...
你才是開天眼吧…哪有人判決書都不看用新聞當酌減事由論證的,那法官給記者當就好啦
作者:
Harakiri (我的呼吸很三島由紀夫)
2015-09-09 08:46:00邏輯也有問題,你說沒教化可能就沒教化可能?你哪位?說法官自以為神,你也半斤八兩,還是你以為大家都這麼覺得就是對的?啊不就好正確?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9-09 08:49:00本來案件審理就是曠日廢時 如果他沒被羈押 警局也沒有發函各學校 那也不是這麼奇怪
作者:
kenbo (中央帕森斯)
2015-09-09 08:55:00廢物一個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5-09-09 09:09:00寫推薦的教授是哪位?好善良 以後女兒孫女遇到類似也可以?
作者: mioaria 2015-09-09 09:37:00
馬的 逃這麼久不加重 還能減…鬼島真有趣
作者: spook (on vas tirer on coup.) 2015-09-09 09:47:00
見鬼了
作者:
ebv 2015-09-09 09:57:00可教化真的是隨法官心證
有人要解釋逃亡15年還能念完書到底什麼概念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