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ncku (魯蛇小弟)
2015-09-04 14:23:16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南市警超商內開槍逮毒品通緝犯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安平區4日凌晨3時許聞槍響,警員黃柏憲執行超商巡察時,發現正要進入超商的1
男1女形跡可疑,拿起小電腦查兩人乘坐的轎車,發現車主莊竣傑身分為通緝犯,衝進超
商逮人,莊嫌見形跡敗露不僅拒捕,更試圖攻擊員警逃脫,黃警開槍擊中嫌犯右手腕,他
才乖乖就逮。
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尤其是在鬼月,32歲的莊竣傑是毒品通緝犯,凌晨開車載著陳
姓妻子外出,經過超商時,他獨自下車買東西,竟碰上巡查的員警從超商走出來,只好假
裝若無其事走進超商,與警方擦身而過。
但細心的黃姓警員察覺對方神色有異,暗中拿起小電腦查詢兩人乘坐的黑色轎車,果然顯
示車主是通緝犯身分,他立刻向同事使眼色,進入超商內逮人。
「你是不是莊竣傑?」警方示意詢問,莊嫌突感錯愕,但仍點頭,警方隨即告知他有案在
身,要他一起回警所,他聞言瞬間拔腿就想逃出超商,遭警方阻止,只好退進超商內,與
警對峙30秒。
黃警拔槍要對方趴下,但莊嫌竟選擇攻擊警察,試圖逃逸。黃警見到歹徒向同事腹部揮拳
,情急之下開1槍,子彈擦過莊嫌右手腕,他中槍後才乖乖就逮。
車上的陳姓妻子見狀下車察看,還不停為丈夫辯駁,警方控制現場呼叫支援,隨即在兩人
的車上查獲一把長槍,部分毒品與吸食器,陳女包包內也遭查獲K他命。
警匪在超商內發生搏鬥、開槍過程雖短短數分鐘,卻已嚇壞店員,超商外一群還在咖啡椅
聊天的客人全程目睹,也瞬間呆住。
毒鴛鴦難逃法網,莊嫌右手腕輕傷,上銬後先送往醫院擦藥,陳女則遭警方帶回警所製作
筆錄。
4.完整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04001163-260402
5.備註:
對方沒有刀也沒有槍
警察可以這樣隨意開槍打人嗎??
何況是在超商內開槍
萬一開槍不小心打死人 或是流彈打到一般民眾 誰要負責??
有沒有警察不管比例原則 可以隨意開槍打人的八卦??
作者:
freemail (freemail)
2014-09-04 14:23:00台南!
作者:
molunptt (2016唯一支持聖文參選)
2015-09-04 14:26:00先往他肚子開一槍才是爽啦 幹 垃圾毒蟲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輝)
2015-09-04 14:28:00要是給他跑出去拿到長槍,還不殺翻整間超商的人?
作者: Liking (MP魂) 2015-09-04 14:28:00
你最厲害啦
這種情況下射擊非要害部位,其實不覺得有逾越比例原則
作者: kenro 2015-09-04 14:30:00
車上還有長槍 警察真的很驚險少在那不懂就亂下評語 莫名其妙
作者:
Ken7553 (陳信)
2015-09-04 14:32:00開的好,真實犯罪本來不該有人權,今天沒控制好讓他傷害其他無辜民眾的話才是遺憾
作者:
TPNEW (Peisky)
2015-09-04 14:33:00你又知道當下他會不會從口袋掏出小刀
作者:
crea1214 ( Vanilla~*)
2015-09-04 14:34:00"隨意開槍"?? 你邏輯有問題?? 你怎知道警察沒確認再
作者:
zueipao (童顏巨魯)
2015-09-04 14:36:00一槍斃了省事
作者: MacOSX10 2015-09-04 14:40:00
應該朝他懶趴射下去
作者: a1357a (青屎大) 2015-09-04 14:50:00
為什麼不用登革熱攻擊嫌犯?不符合比例原則!
作者: highfour (想不到暱稱) 2015-09-04 14:51:00
完全不覺得警察有執法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