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賣波多野悠遊卡 柯文哲、戴季全挨告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5-09-01 11:39:36
噓 JoeStrummer: 哇靠,大眾都沒注意到,ㄧ下就被你Google到了,厲害! 09/01 11:33
→ JoeStrummer: 隨便找篇文章剪ㄧ段出來,也能馬上立論,好強... 09/01 11:35
好啦!再幫你找別的資料,乖哦!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40824-qKgx
國營門檻高 官股不過半難監督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一般企業的董監事毋須持股50%,對於公司運作、人
事去留就有龐大影響力,官方持股卻要達50%才算國營事業,顯然已脫離社會現實。」公
民監督國會聯盟指出,官方持股即使高達30%,並擁有實際的人士指派權,按照現行法律
卻能規避立法院監督。對此,立委周倪安認為,應通盤檢討官股投資狀況,整理有多少類
似的企業機構。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指出,「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若政府資本達50%,才被視為國營企業
需受立法院監督,但如退輔會投資的欣欣天然氣,官方持股僅有30%,因此預算書不需送
交立法院,退輔會卻擁有絕對的人事安排權。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賴建寰表示,其實「國營事業法」另有規定,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
總經理、董事長,立委有權要求報告、備詢,但因為需安排專案報告,除非出了意外或重
大變故,否則極少有立委針對公司運作、管理狀況質詢。
「商業上能實質控制一家公司,並不需要持股50%,那些大企業手上的股票可能只有個位
數,卻能左右公司的管理與營運,」南台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羅承宗認為,國營事業的標準
過於寬鬆,導致民營機構實質上染上官營色彩,預算書卻又毋須經過民意機關監督。
羅承宗說,辜家加上友好外資股權不過4成,卻已是難以撼動的大股東,因此即使「持股
未過半」,一樣有公司營運能產生極大影響力,過半門檻的認定有違當前的社會認知,應
該從政府是否能「控制」公司的角度實質,或調低預算法54條的門檻,讓國營事業無法規
避監督。
立委周倪安說, 50%的認定方式是全球通例,要降低成40%、30%恐怕難達共識,她認
為其中最大問題在於,官方持股持分的民營企業的資訊透明性,缺乏完整的明細整理,因
此在氣爆之前,鮮有人知退輔會投資欣欣天然氣,而當這些企業涉及公共安全、利益時,
容易形成政府有權掌控,民意機關卻又無法監督的窘境。她認為,國營事業的通盤檢討有
其必要性,門檻還有協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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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新聞夠清楚了吧!
50%以上的持股才算國營企業,才受議會監督。
但現實上只要持股夠不用過半,政府就有影響力,但卻可不受議會監督。
看那些官股不過半的公司有多少.....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9-01 11:41:00
本來就很尷尬 最大股東但沒過半到底是怎樣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9-01 11:42:00
最大股東誰說一定要過半?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9-01 11:43:00
受教了,這篇新聞超清楚,我也來Googleㄧ下~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9-01 11:44:00
我哪裡說最大股東就一定要過半...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09-01 11:44:00
最大股東未過半蠻正常的 中華電信最大股東交通部35.29%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09-01 11:44:00
就當初這樣設計 迴避監督啊 結果議員現在喊辛酸的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9-01 11:45:00
請問ㄧ下您怎麼看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條第3項?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09-01 11:45:00
當初怎不抗議退回 現在才罵個鬼 超沒專業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9-01 11:47:00
現有規定是立法院得要求董事長報告預算及營運狀況要找資料不要只找新聞啦,回去翻法條,完整論述嘛!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5-09-01 11:48:00
第3條第3項就是持股過半才算國營企業 不懂你在問啥所以你翻法條出來說明確有其事呀 那謝謝你哦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9-01 11:49:00
你講的是第3條第1項第3款,連這都不懂?
作者: bingjoongwu (鹿角)   2015-09-01 11:51:00
降低認定比例最慘的是國民黨,ex欣欣瓦斯...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9-01 11:55:00
政府資本超過50%才算國營事業,第3條第1項第3款阿!你連條文的款項都不知道怎麼分辨,不用討論了。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5-09-01 11:56:00
所以沒問題呀.....噗! 你真是有趣的人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9-01 11:58:00
J和W不是同立場的嗎??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5-09-01 11:59:00
立場? 其實我完全不懂他在弄啥但蠻有趣的 這就算同立場呀 XD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9-01 12:00:00
這個議題我沒有研究,向w大致歉,佔用版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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