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5-08-19 07:04:31※ 引述《posen2012 (posen)》之銘言:
今天把例子換成一個性侵害學生的老師
在三審確定前
他還是老師
學校就不可以解聘
應該讓他繼續在學校教書領薪水,你的女兒要繼續給他教
這邏輯不是很奇怪嗎(笑)
無罪推定原則的理論基礎是刑罰是最嚴重的處罰
所以必須要用最慎重的態度面對
反推如果非刑罰的不利益處分就可以因狀況便宜行事
: 李全教若真的有問題
: 也是司法去制裁他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在三審定讞前他仍然保有道德的正當性
: 毋庸置疑 現在這個時空背景下
: 他就是議長 即便賴不想承認
: 他就是人民選出來的議長
: 但是賴清德真的民氣用過頭
: 變成民焠亂政
: 不進議會本來就是違法的
: 你做一件違法的事去指責別人違法
: 大家想想看
: 這跟以前有則新聞
: 一名男子不服有人在捷運上喝珍奶
: 於是擋住捷運的門引起軒然大波
: 這不是異曲同工嗎?
: 鬧彆扭 私人私下怎麼糾結我想沒人在乎
: 但是你把這鬥人戲碼以市長之姿搬到整個社會
: 撕裂的不是李全教個人
: 而是整個社會
: 身為永和市民的我真心認為
: 賴清德真的不適合當市長
:
作者:
ange09 (玖)
2015-08-19 07:05:00樓下支持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5-08-19 07:07:00台灣對於一些違法的人採取無罪推定 造成漏網之魚
作者: buddar 2015-08-19 07:11:00
李全叫拖延時間不敢接受法官審判就是心理有鬼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5-08-19 07:13:00簡單說: 宋楚瑜支持李全教,來換取李全教以及台南地區藍營
作者:
hunt1 (dkas;ldkas)
2015-08-19 07:14:00性侵害跟賄選是兩回事,拿來比喻不正確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5-08-19 07:15:00宋楚瑜什麼看不下去,出來說公道話,那全是假的。
作者:
hunt1 (dkas;ldkas)
2015-08-19 07:15:00別人告我偷竊,在還沒定罪之前,確實無罪阿
作者:
inwuge (秋風)
2015-08-19 07:21:00未審先判?
很奇怪 但法律本來就是這樣運作你民眾闖紅燈哪怕你是生小孩 警察當下都有權利阻止你
作者:
birdyman (豬頭笨鳥人)
2015-08-19 07:23:00===全世界都是無罪推定好嗎? 某樓是426===
作者: jinsky (寨主) 2015-08-19 07:24:00
扁維拉沒定罪之前,是收押個屁啊?
作者:
pkparty (pkparty)
2015-08-19 07:47:00只有政治正確沒有程序正義觀念,台灣人的悲哀電車癡漢是現行犯,不知道有什麼好爭議的?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5-08-19 08:02:00對阿,只要女生大喊有色狼,你就是現行犯,潮有效率der
作者:
billmin (hahaha)
2015-08-19 08:37:00好啦好啦 起訴就有罪拉...
作者:
soulgel (æ©ä¸»å…¬ä¿ä½‘平安)
2015-08-19 08:49:00你這例子很怪 現在是一審還未定
亂舉例也舉好一點 不然我告你性侵 你不就去自殺比較快
作者:
cyher (瞇瞇眼兒)
2015-08-19 09:56:00賴清德被支那賤畜李全教插兩次肛門,我就贊成賴甲甲不用去議會備詢,反正在家裡兩個賤畜都就交流過了嘛XDDD
作者:
markweng (台南上班族)
2015-08-19 10:09:00不喜歡宋,他是一個很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