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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吸毒又詐欺 惡律師被除名
律師劉人瑋被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除名。翻攝自台中律師公會手冊
2015年08月14日12:20
律師劉人瑋(31歲)因有吸毒、家暴等前科,又冒充警察、網路誘同性戀者詐取財物,被台
中地院裁定判刑1年9月,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開會決議劉人瑋的行為已嚴重損及律師名譽
,今依《律師法》規定解除他的律師資格。
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劉人瑋與妻於2013年婚後,妻子才發現他有吸毒惡習、暴力傾
向,不到3個月妻子因有憂鬱、焦慮症狀而逃回桃園娘家,劉竟不斷傳恐嚇簡訊,又在網
站上寫「老婆不如狗」影射張女對感情不忠、性行為開放等毀損張女名譽的文字,被依恐
嚇、誹謗等罪判刑10月。
另劉人瑋曾於2013年間有吸毒觀察勒戒紀錄,又於2014年2月在新北市被查獲攜帶及吸食
安非他命,也被判刑3月。
2014年3月1日劉人瑋與楊男,以電話誘騙陳姓同性戀男子外出「嘿咻」,陳依約出面後,
被楊用手銬銬住,劉假冒是警察,誆稱同性戀是犯法必須法辦,經陳男哀求,劉要他拿出
身上證件、行動電話及現金1600元,才放走陳。但劉、楊兩人分贓不均,楊男攔下警車求
助,劉人瑋也不甘示弱,反控楊搶奪(不起訴),經調查,才查出劉冒充警察及詐騙案,
被判私行拘禁6月、詐欺6月。
這5罪經台中地院法官裁定,劉人瑋應執行1年9月。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開會決議,認為
劉身為律師,應知吸毒、冒充警察、詐欺等行為已經嚴重損及律師名譽,仍為一己之私,
故意犯罪而被判刑,因此決議除名。(鄧玉瑩/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