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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 打工徵旗袍妹 竟限C奶
2015年08月08日
【石秀華╱高雄報導】徵才限定C cup!打工資訊網站在臉書貼出急徵旗袍girl打工訊息,還開出身高160公分、C罩杯的條件;業者聲稱,穿旗袍身高高才好看,複製轉貼他人徵才訊息忘了修文,才會限C罩杯,已經撤文。但勞工局表示,該訊息已違反《就業服務法》,可罰30萬至150萬罰款。
po文男辯沒注意
臉書署名「大高雄臨時打工資訊網」,出現1則打工訊息急徵4名PG(Promotion Girl),內文除指定工作時要穿旗袍、當媒體簽到接待、貴賓帶位引導的工作內容外,還要求身高要160公分、C cup以上的條件,工作6小時薪資2500元。
許姓讀者向《蘋果》爆料,質疑該則徵才訊息有罩杯限制,應已違法。
記者找到張貼該則訊息的孫姓男子,孫男表示因承辦婚紗精品業活動,臨時要找PG,認為穿旗袍的女孩身材高比較好看,複製他人張貼的求才文章,一時沒想到應先修飾內文,就發出訊息,已知違反《就服法》,前晚將徵才訊息刪除。
高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長郭耿華表示,該則徵人訊息有身高及罩杯限制,《就服法》規定,僱主徵人不得刊登種族、宗教、黨派、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等歧視字眼。
涉歧視可罰150萬
郭耿華研判該訊息已涉及《就服法》中的容貌歧視,明顯阻卻他人找工作的權利。但因該則廣告僅有e-mail,要查到僱主有難度,若追查出僱主身分,評議通過可罰對方30萬至150萬罰款。
違法徵才須知
須知:
.勿刊登年齡、性別、性傾向、婚姻、容貌、五官及身障等限制字眼
.除報紙、人力銀行的求才廣告外,臉書、LINE或特定社群的通訊軟體也算公開徵才,小心觸法
.刊登求才廣告前,可參考勞動部或各勞工局就服法規範
罰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可處30萬至150萬元罰款
資料來源:高市勞工局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08-08 06:11:00北七 這種東西怎麼可以寫出來
作者:
j31404 (戈登主廚)
2015-08-08 06:11:00茶杯要C的
作者:
ev331 2015-08-08 06:11:00肥宅快去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5-08-08 06:11:00160叫高??
才C罩杯? 條件也太低了吧? C奶妹發傳單,我連理都不理咧
作者: drigo 2015-08-08 06:12:00
老闆要選妃大奶小隻馬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5-08-08 06:13:00我有C奶 但我是男的 ok嗎
作者:
ev331 2015-08-08 06:15:00他沒說陷女 偽娘裝一裝也可以上胸部放水果就好了
作者: lgw2001 (拒韓抗日小尖兵) 2015-08-08 06:17:00
太撤! 至少需D吧!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15-08-08 06:19:00
罰的比壓榨員工還高欸 ㄎㄎ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8-08 06:21:00女權團體>>>勞工團體
每個來面試,沒C直接叫你回家,這樣比較爽?比較沒歧視?幹你叫肥宅去穿旗袍阿
作者:
yeshi2 2015-08-08 06:30:00塞到C阿
作者:
superfourjc (ide比sata還貴....Orz)
2015-08-08 06:35:00推10f XD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5-08-08 06:43:00限女違法!
作者:
o2arfish (有點囧又不會太囧)
2015-08-08 06:46:00C罩杯不一定要女生才有阿
作者:
mdfachou (achou)
2015-08-08 06:57:00S大我們兩家應該蠻近的
作者: gn00573224 (山林隱居中) 2015-08-08 07:33:00
肥宅也有c
作者: kmshy (shy) 2015-08-08 07:50:00
出來賣的,面試再刷不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