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監察院的功能是甚麼?

作者: Kovainen (卡瓦寧)   2015-08-08 00:32:50
※ 引述《s4001 (風羽)》之銘言:
: ※ 引述《stareggs (Daily)》之銘言:
: : 看到監察院彈劾某市長之後才發現我們有5院 我一直以為只有3院
: : 既然監察院這麼有正義感
: : 為何當初苗栗的議會跟市長在亂搞的時候不介入呢?
: : 你有介入就不會搞到公務員發不出薪水吧
: : 既然都這兩個地方都有議會的問題?
: : 那某市長點出問題 監察院怎麼不去針對議會跟有雙重賄選的議長?
: : 反而彈劾市長?
: : 該市長也有說 那個賄選的議長審完他就會進入議會
: : 那解決問的方法應該是加速那個議長的程序 讓該市長早日進議會吧?
: : 監察院到底他真正的功能是甚麼?
: 其實監察院在憲法上是蠻有功能的準司法機關
: 也因此
: 成為了各為政客必爭的地方 想盡辦法要讓它無效化
: 所以要讓這個院真正發揮作用
: 還是該讓它回歸國外上下議院的狀態
: 以限制參選人資格的方式來做直接民選
: 並且還要規定不得偵查自己代表區域
: 以避嫌
: 不過...這樣子就會出現有趣的現象
: 每個縣市除了要選出代表自己縣市的縣市長外
: 還要選出自己縣市對國家的監督人XD
: 但...這樣也是對人民最好的
可以看一下五五憲草裡
有關於監察院職權的條文
第八十七條  監察院為中央政府行使監察權之最高機關,掌理彈劾懲戒審計
,對國民大會負其責任。
第八十八條  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依法向各院各部各委員會提出質詢。
第八十九條  監察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九十條  監察委員由各省、蒙古、西藏、及僑居國外國民所選出之國民代表各預選
二人,提請國民大會選舉之,其人選不以國民代表為限。
第九十一條  監察委員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九十二條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員違法或失職時,經監察委員一人以上之提
議,五人以上之審查決定,提出彈劾案,但對於總統副總統及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
院長副院長之彈劾案,須有監察委員十人以上之提議,全體監察委員二分一以上之審查決
定,始得提出。
第九十三條  對於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之彈劾案,依前
條規定成立後,應向國民大會提出之,在國民大會開會期間,應請國民代表依法召集臨時
國民大會,為罷免與否之決議。
第九十四條  監察委員於院內之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
第九十五條  監察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監察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第九十六條  監察委員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執行業務。
第九十七條  監察委員之選舉及監察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在五五憲草架構下
監察院是政府機關的一部份
對國民大會負責
監察委員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
而這也是較符合孫文的主張
現在會變成這樣的下場
就是因為要對其負責的機關-國民大會
被修憲凍結了
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產生
完全失去立場的中立
只能成為總統的副傭
沒有懲戒權
等於糾舉彈劾一點效力都沒
自然淪為可有可無的機構
這一切都是因為當初修憲沒有謹慎考量
忽略「權能區分」
以及後來凍結國民大會的惡果
或許將來有機會修憲
應該要把國民大會恢復
並由國民大會來選舉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才對
這樣才能對五院落實監督制衡
確實發揮「權能區分」的精神
作者: KBlawyer (鍵盤律師)   2015-08-08 00:34:00
國民大會是因為中國幅員廣大聯絡不易才設計的台灣需不需要這種制度 需要在討論
作者: leo1990910 (魯刺客 Leo l'assassino)   2015-08-08 00:36:00
結果都是由媒體跟社會團體擔任監察院的工作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8-08 00:36:00
想到國民大會我只記得一群吊尿袋坐輪椅的老賊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0:36:00
不如監察跟立法一樣直選好了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8-08 00:37:00
那國大代表又要怎麼產生?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08-08 00:37:00
感謝張君勵跟林紀東那群老屁眼阿,五權憲法硬套內閣制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0:37:00
透過國民大會選立委太間接了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5-08-08 00:39:00
那選立委選拔權不要給國民大會就好阿!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08-08 00:39:00
有國大的話其他選舉皆可廢 只要掌握國大就是掌握國家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5-08-08 00:40:00
每次修憲要把制衡機關與分權機關裁撤掉 都說可以省多少公帑,結果讓權力不能制衡監督 造成貪腐損失更多
作者: MetalRose (金屬玫瑰)   2015-08-08 00:41:00
幹嘛走回頭路 = =
作者: revera1992 (feel it in my finger)   2015-08-08 00:41:00
濫察院
作者: MetalRose (金屬玫瑰)   2015-08-08 00:42:00
國民大會是因為中國人民太多(水準又太低)用以代替民意的機構你覺得現階段台灣地小人少,教育也普及,還需要國大?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0:43:00
幹嘛間接民主阿...直接民主不是更好? 不信任選民?
作者: Maiar (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5-08-08 00:45:00
廢掉它就好了 三權分立即可 搞五權沒意義
作者: silentsoccer (醬油拌麵)   2015-08-08 00:49:00
上一個8年沒修憲廢掉,一個8年不夠再給8年夠了嗎?也
作者: s4001 (風羽)   2015-08-08 00:49:00
監院 立法兩者全民選其實就可以了.....
作者: silentsoccer (醬油拌麵)   2015-08-08 00:50:00
不用修啦,乾脆頒布新憲就好
作者: MetalRose (金屬玫瑰)   2015-08-08 00:50:00
如果人民真的照你這樣講的話,那選出來的國大代表還是蔡正元那種啊,有差嗎?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0:51:00
沒被罷免成功是因為門檻太高... 這正是需要修的部分創制、複決權也是因為門檻太高阿....事實告訴你 就算是區域立委也是只從黨意
作者: s4001 (風羽)   2015-08-08 01:02:00
結果國大代表還是各黨推薦....(默)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1:02:00
看立委表決就知道了 幾乎沒在跑票的反而是不分區出來的台聯小黨團最貼近人民的聲音
作者: s4001 (風羽)   2015-08-08 01:05:00
結果..立委大亂鬥只是換個單位變成國大代大亂鬥..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1:07:00
最重要的還是要努力監督國會...不管是直接或間接民主但我覺得直接民主政客才會接近人民的聲音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8-08 01:10:00
監察權還給立法院,考試權還給行政院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1:14:00
間接民主賄選對象會變少 貪腐更嚴重
作者: s4001 (風羽)   2015-08-08 01:19:00
同理 立法權不在各黨中央 某黨委員還是怕黨紀怕得要死..而且要收買10個人跟10000個人是有有很大差異的因為人多嘴雜秘密越難守得住是不變得道理
作者: longlongint (華哥爾)   2015-08-08 01:26:00
蒙古跟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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