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長願與入侵公署學生見面
中時電子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表示,將在7月30日假武陵高中、中興高中、 高師大附中及宜蘭高中舉辦
4場高中課綱微調座談會,預計8月上旬再規畫「部長時間」,以抽籤方式邀請其中
20名學生參加,面對面溝通。此外,教育部長吳思華(上圖,中央社)也願與入侵
公署的學生會面。
教部表示,為讓高中生了解並參與座談實況,「部長時間」將網路直播,不在現場
同學可由與會同學提問。
教育部表示,如入侵公署學生表達意願,將請學校協助安排與部長對談,第一批以
高中生優先。倘若學生能認知自己入侵公署是一個脫序的行為,基於教育立場,教
育部會以最大善意處理後續事宜。
不過,教育部表示,仍會對學生提告。據了解,教育部一開始就不想告未成年的學
生,但因為檢察官說必須「包裹提告」,不能有的告、有的不告,否則就要撤告,
教育部最後選擇了提告。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29001330-260102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5-07-29 04:31:00口交臉2.0
作者:
blue999 (FLY)
2015-07-29 04:31:00犯法就該告 是不能告是不是? 阿 不就學生好大 zzz
作者:
fhsh115 (fhsh115)
2015-07-29 04:35:00打手閉嘴
作者:
chris7 (喉頭一甜)
2015-07-29 04:39:00中時電子報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29 04:40:00
阿不就好委屈不論有沒有犯法都能告阿 只是要告就告 在那邊裝可憐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7-29 04:42:00所以你還是提告啦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29 04:42:00
裝委屈 裝不願意告幹麻? 他媽的婊子還想立牌坊喔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5-07-29 04:46:00依大明律令 擅闖公署理當論斬 公公特別開恩 刁民還不叩謝
作者:
wak (默艾)
2015-07-29 04:49:00對報社說願意見面 看到學生時會不會馬上走人 說學生不願? XD
作者:
acergame5 (acergame5)
2015-07-29 04:50:00少了三個字"在法院"
作者: cfesun 2015-07-29 04:52:00
快告啊,狗思華。要被切割還在傻
婊子立牌坊?你指綠狗吧?又要當英雄,違法被抓又耍孬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7-29 04:56:00樓上對這諺語的掌握度偏離了 請多讀書
作者: henry9 (H.L) 2015-07-29 04:58:00
見了面,碎碎唸,不撤告,真是賤。 下次見面,在法院?
不如說是顏色偏離了,請多讀毛語錄,當個綠狗紅衛兵,如何?
作者: lin821 2015-07-29 05:00:00
法院見啊 順便帶上那幾個說高中生是isis的垃圾立委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7-29 05:00:00==============違法教長願與入侵公署學生見面=============阿不就哈棒棒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7-29 05:02:00要告就告阿 發現很難起訴現在要搞哀兵喔?
作者: henry9 (H.L) 2015-07-29 05:04:00
應該是假仙一下,然後繼續提告,KMT都玩這招...=.=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07-29 05:40:00這時間點才辦 是怎樣?我辦幾場讓你們發洩一下 我姑且聽
作者:
RustyNail (Via Veritas Vita)
2015-07-29 05:46:00要告就告,矯情個什麼勁?
作者:
han72 2015-07-29 06:01:00所以這次公開不是為了討論,是要逼學生公開認錯,幹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5-07-29 06:05:00「哼 乖乖來本宮面前認錯謝罪 或可免你小子一死」
作者:
ojizz4u (磨洞王)
2015-07-29 06:25:00明年等著看
作者:
osape (oo)
2015-07-29 06:28:00總統要贏,從此以後立委一定不能讓KMT過半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07-29 06:29:00無恥的吳思華當教育部長,是台灣的悲哀
作者: higenki086 (TTTM) 2015-07-29 07:26:00
口交臉2.0
作者: sam90205 (虫虫) 2015-07-29 07:31:00
噓教育部
作者: Holyland 2015-07-29 07:34:00
狗官自以為很大,有罪的都學生啦!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07-29 07:44:00挖肏 那要不要學生橫列兩旁下跪請安啊
作者: masice 2015-07-29 07:45:00
所以檢察官是誰
作者:
gamertwo (呀~! Stress!)
2015-07-29 07:50:00濕滑:見面是把學生當人看 但還是要告死你們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7-29 07:56:00
幹你娘
作者:
mrYiDa (豆皮豆腐豆仔豆芽)
2015-07-29 08:07:00跟人講人話 跟你不用講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5-07-29 08:19:00台灣社會真的病了!強行闖入本來就該關到死以下開放609家給人民半夜闖入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7-29 08:46:00江宜樺,你看到了嗎?超越你的天才終於出現了!! 幹!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7-29 09:00:00打手!加重侮辱罪~
作者: MrNext 2015-07-29 09:30:00
還沒衝進去 不見 衝進去 要見了 是只要見"犯人" 不見學生?
作者:
misspo (長官好)
2015-07-29 10:06:00噁心死了 二面手法用不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