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huki (不知火嵐)》之銘言:
: 來源:李承龍FB
: http://0rz.tw/Y7aZi
: 才有人在副校長FB留言說要闖進副校長辦公室,今天真的就有人說到做到了~!
: 有人知道民間網路新聞台是哪個單位嗎?
: 我覺得行政人員蠻雖小的,連這個都要出來坦XDDD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課綱學生闖進去的大義名份是:反對違法的黑箱課綱
這群人闖進去的大義名份呢?
只在乎行為,不在乎實質意義
高下立判
舉例:隨機殺人和殺一個十惡不赦之人
對阿,一樣都是殺人的行為
但大義名份差太多了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5-07-27 22:17:00大概是要打台獨份子吧
那些學生自認為是"反對違法的黑箱課綱",其他人可不這麼認為.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7-27 22:18:00只有9.2%不這麼認為吧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27 22:19:00沒唸過大學嗎 進教授辦公室要先約時間啊
作者:
jidda112 (討厭下雨天的愛人)
2015-07-27 22:20:00只有9.2%不這麼認為
這根本很明顯就是政黨對立,少扯什麼民意學生.9.2是馬總統支持度,支持國民黨不等於支持馬英九.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5-07-27 22:20:009.2不服的話 可以把法院燒掉呀
作者: AROD99 (a肉gogo) 2015-07-27 22:22:00
支持國民黨跟支持馬狗有差嗎????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7-27 22:22:00hi,黨工把fb跟yahoo那招也搬進來啦?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7-27 22:23:00我最中立,千錯萬錯都民進黨的錯
作者:
jidda112 (討厭下雨天的愛人)
2015-07-27 22:23:009.2神邏輯
作者:
jidda112 (討厭下雨天的愛人)
2015-07-27 22:24:00記者證拿出來啊?! 副校長違法在先了?
而且他還是響應副校長的話,新聞自由,在正當不過了.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5-07-27 22:25:00
這層太複雜了...智障沒有能力去理解的
那就回到我剛剛說的了阿,學生認為的"反黑箱課綱",不見
作者:
jk820824 (阿地留斯)
2015-07-27 22:25:00平等原則XDDDDDDDDDD誰創出來的智障原則阿
得其他人也認同阿,闖副校長室只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7-27 22:26:00裡面又沒新聞 也沒有涉及公共議題 沒事進去幹麻?
作者: answer1115 2015-07-27 22:26:00
學生可以闖?那抓人的畫面是特效嗎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5-07-27 22:26:00XDD
作者: answer1115 2015-07-27 22:27:00
講得好像學生有享受到不被抓的特權一樣 人一藍...
作者:
easonya (過客)
2015-07-27 22:27:00如果新版課綱得到大家的支持 幹嘛要黑箱?正大光明一點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7-27 22:27:009.2%還是快離開台灣 不要當害蟲
因為副校長自己講的沒道理阿,那只好用他的思考方式回應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5-07-27 22:28:00
KMT亂搞8年你都沒看到喔XDDDDD天啊~9.2怎都那麼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7-27 22:28:00副效長有說記者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闖入他辦公室嗎
作者: elsalee (AI) 2015-07-27 22:29:00
恨的牙養癢為什麼不罷免他 還一直支持他 不論他說什麼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7-27 22:29:00你根本就沒辦法跟人辯論 是還要硬拗什麼
作者:
tgbkkk (tgbkkk)
2015-07-27 22:29:00秀下限了
作者:
easonya (過客)
2015-07-27 22:29:009.2神奇的就是 狂跳針 被打臉 還是可以很無恥的辯駁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5-07-27 22:29:00你黃復興的?
作者: answer1115 2015-07-27 22:29:00
藍蛆闖有被警察怎樣嗎 其人之道個屁
作者:
jidda112 (討厭下雨天的愛人)
2015-07-27 22:29:009.2 似乎還是不懂
作者:
jk820824 (阿地留斯)
2015-07-27 22:29:00自己創出來的平等『原則』是大義喔,大義耶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7-27 22:29:00出現了!民進黨當選滅國論!接下來是哪招?
又在新聞自由,所以就說他是記者了嗎?記者證採訪證?小GG少在那邊跳啦,必要條件都不一樣怎推得出一樣的結論?還是你們9.2的邏輯跟別人長得不一樣?
作者:
jidda112 (討厭下雨天的愛人)
2015-07-27 22:34:009.2 ID正確哈哈 我也言論自由啊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7-27 22:35:00黨工就負責潑屎,潑完後就到下個討論串潑跟FBYahoo一樣
9.2真是蠢到不行,陳良基辦公室有什麼新聞可採訪?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5-07-27 22:50:00舉例錯誤,殺人就是殺人,跟你的動機無關
作者:
Szss (Not yet)
2015-07-27 22:55:00這就叫畫虎不成反類犬 跟風 最後沒事 倒打狗官一把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5-07-27 22:59:00
我是真的想到紅衛兵了...好可怕
根本沒有採訪對象......是要採訪誰........進去只是單純的侵入吧 裡面又沒人
作者: shrincault 2015-07-27 23:13:00
違法要等定讞才叫違法吧?還是像紅衫軍一樣?
作者: gyboy74 2015-07-27 23:13:00
平等原則?啥小?sm大別來這說給別人笑好嗎?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07-27 23:16:00用殺人來舉例…?
作者: tcboy (tcboy) 2015-07-27 23:27:00
大概是保衛黨(產)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5-07-27 23:36:00別人跳崖這些人也會跟著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