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前陣子通過的海巡署組織法裡,新增了海事安全維護,
不過海岸巡防法裡的海上救難和海洋災害救護都消失了....
覺得這是件很重要的事 (除非你能保證永遠不會發生船難)
需要大家一起關心!
[現行的海岸巡防法]
中華民國89年1月26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890001849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5條
第四條 巡防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 海岸管制區之管制及安全維護事項。
二、 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事項。
三、 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
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事項。
四、 海域及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事項。
五、 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事項。
六、 海洋事務研究發展事項。
七、 執行事項:
(一) 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事項。
(二) 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事項。
(三) 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
(四) 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
[今年六月三讀通過的海巡署組織法]
總統令 第 7200 號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7051 號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 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公布
第 一 條 海洋委員會為辦理海域及海岸巡防業務,特設海巡署 (以下簡稱本署)。
第 二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海洋權益維護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二、海事安全維護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三、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及通商口岸人員 之安全檢查。
四、海域至海岸、河口、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及其他犯罪調查。
五、公海上對中華民國船舶或依國際協定得登檢之外 國船舶之登臨、檢查及犯罪調查。
六、海域與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
七、海域及海岸之安全調查。
八、海岸管制區之安全維護。
九、海巡人員教育訓練之督導、協調及推動。
十、其他海岸巡防事項。
既然海巡署之後不管海上救難和海洋災害救護,那發生意外的時候是誰要來救人?
是截至103年6月底,各機關總編制員額17,992人,但實際員額僅13,313人的消防署?
或者有其他即將成立的組織,要擔負這項重責大任呢?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5-07-26 00:10:003樓奈米屌需要被救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07-26 00:10:00海巡又更爽啦
作者: onkyo (onkyo) 2015-07-26 00:10:00
給對岸救?
作者:
XDDDD5566 (我絕對沒偷吃實驗室點心)
2015-07-26 00:10:00還好肥宅都不出門的 不須要被救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5-07-26 00:11:00兩棲救護車
作者:
s910 (s910)
2015-07-26 00:11:00別人又不是救難單位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07-26 00:11:00立委在幹嘛?
作者: bigyam0207 (小森森) 2015-07-26 00:11:00
那誰救呀
作者:
jiern (jiern)
2015-07-26 00:14:00海事安全維護之執行就已經包括海上救難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7-26 00:16:00yes
作者:
DALUGI (大陸雞)
2015-07-26 00:18:00海猿會幫忙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5-07-26 00:19:00有教授會叫海巡拖船回去啊
作者:
ulli (烏里)
2015-07-26 00:20:00剩的交給海軍啊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7-26 00:23:00
不就換句話說罷了 有啥大驚小怪.......文字都都變成"海事安全"而以...
作者:
Ryan823 (想當當)
2015-07-26 00:26:00所以這篇是造謠文????
做xx遊輪不都有錢人,怎麼可以不救,勝文掉下去一定去救,漁民就算了
作者: sai77715 2015-07-26 00:31:00
不太可能 海巡署一直想增加存在感 不可能再更dororo化
你先搞懂"海事安全維護"的內容好嗎海事安全維護這六個字 賦予海巡署更大的權力 相對也給予更多的任務 加油好嗎 看不懂法條 也不要急急忙忙的見獵心喜
作者: monkeyrace (MONKEY) 2015-07-26 01:28:00
如果你認為消防署13313人太少沒辦法負擔海上救難海巡署實際負責海上救難的洋總局 只有兩千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