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24 08:29:24※ 引述《n8814123 (lucky)》之銘言:
: 美國是自由民主首屈一指的國家
什麼是自由?
什麼是民主?
民眾啊,權利主體是``人民``
不是國家
按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是人民賦予國家權力,而不是國家可以任意約束人民的權利
: 擅闖別人門口,屋主有權開槍
: 不知道美國的公家機關是不是也這樣有權開槍擅闖者
堡壘原則使源於羅馬法
立法理由為「一個人的家是他的堡壘;每個人的家是他最安全的避難所」。
保護的是人民的生命權跟財產權
``不是馬政府的自慰權``
另外再談,為何美國人每個人都可以合法擁槍
這要說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一支受規範的武力,乃確保自由國家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不可侵
犯。
這裡所說的武力是指武裝的人民,而這法條的精神可從立法者James Madison的著作
看出來
"聯邦論" 第46篇有段話, 意思是只有歐洲那些君主專制國家, 才會害怕人民擁有武器.
因此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又稱為天授槍權
「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被自然而然的寫入其中,於1791年批准正式生效。為了限制強
勢政府,防止政府權力膨脹進而侵犯公民權力,賦予公民反抗的武器,也是這條法案重要
內在精神
假設這事情發生在美國
照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這種強行非法通過課綱的行為,顯示出政府無視法院破壞公平正
義的天平,人民應該群起推翻
``該對狗官開槍的是人民``
: 不是帶風向,而是佔據別人家要好處
: 有正當管道阿
: 上次選舉我們不是大贏某黨?
: 可以訴求集合我們新選出來的人去發出我們人民聲音阿!
: 民意代表 縣鎮議員
: 今天反應沒用我們新選出來的不處理,
: 試問 都說某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 那現在為何還沒好
: 這問題很簡單阿
我覺得吼,你可能是把中國跟美國搞混了
俺個人是很喜歡中國啦
中國就是拳頭大,說了算
他媽的幾個屁民敢造反,直接跟仁波切一樣毒死,燒一燒骨灰倒進海裡,沒證據哭哭喔
還有什麼律師,搞維權,全家抓起來關啦,讚
所以俺把大部分的資金都丟進中國股市,超爽DER
上個做空的,墳墓上的草都比人高了
直接公安部進家裡抓做空,違背黨的意志就槍斃
P.S
1.這裡是台灣喔,不是美國,不適用憲法第二修正案
請不要真的跑去開槍....
2.五篇的廢文摳打都用完了,可以去睡了
作者: toraku88 (敵人就在本能寺) 2015-07-24 08:39:00
good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5-07-24 08:39:00美國政府有權力用違法的程序通過課綱,當然也有權力能對抗議的學生開槍但是美國政府應該(?)連這種程序違法的事都不會做吧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7-24 08:41:00沒錯 狗黨狗官以為自己在做皇帝
作者: pokota 2015-07-24 08:43:00
美國沒有全國性的課綱這種東西啊…==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5-07-24 08:45:00"有權力用違法的程序通過課綱" 你不覺得這聽起來很詭異嗎?
作者: pokota 2015-07-24 08:47:00
認真答 過了會被另外兩權制衡 最後無法執行在美國是不能違法的 一堆權力制衡可以阻止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5-07-24 08:51:00但是國民黨政府可以啊
作者: pokota 2015-07-24 08:52:00
城堡法案其實也沒那麼無敵 打官司還比較現實KMT當然可以啊 行政權獨大 還可以五權在握呢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7-24 08:59:00精闢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