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5-07-16 18:45:42我覺得她搞錯了大家的愛心了
一來 大家捐錢不是要捐給受害者 是要捐給整件塵爆事情的開銷
所以 挪來當醫護人員的加班費或者相關醫療資源的補充並不用得到家屬的允許
二來 這些錢也不是受害者家屬的錢 沒有甚麼討不討回的問題
如果相關單位沒用在指定項目 也是對捐獻者負返還責任
三來 最倒楣的法扶律師 沒有不專業好嗎
並不是義務幫忙的都不專業 唐小姐不感恩就算了 還出言貶抑...
她真的是她朋友說的這種人嗎?
我不覺得就是了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5-07-16 18:46:00這些錢都是我的錢,那個台北、陽光都給我追回來。
作者:
cat1224 (王小貓)
2015-07-16 18:47:00噁心的女人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5-07-16 18:47:00
9.2也覺得馬英九英明阿
作者:
Inar (Inar)
2015-07-16 18:49:00他朋友是新北市政府阿
作者:
zz5887 (拉基索爾)
2015-07-16 18:55:00到時候就惱羞開始當訟棍告網友公然侮辱現在這種例子真的太多了
作者: isalin 2015-07-16 18:55:00
我覺得她不是特別聰明 但不聰明並不代表不自私她不了解法扶 不懂自己和政府的角色 不懂醫療運作
作者: isalin 2015-07-16 18:59:00
也不了解一般上會上善款的運用 好像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如果我是2.0我會覺得這樣的"代表"很好用猴教她怎麼講她就怎麼講 吸引了超大的炮火和版面
目前沒有法律要求,所有慈善機構要攤開財務讓大家看,所以要是受捐款10億, 抽個2億來當行政費用, 也是合理的法律沒有明訂呀~(所以...國民黨的慈善組織好像特別多?...)
法扶律師至少要執業兩年才可以當 她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PaPaYang (焚香、念經、不禱告) 2015-07-16 20:09:00
這種貪心的破麻看的懂人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