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lva (嗡嗡)
2015-07-16 08:00:58我一直以為那些十多億的捐款是捐給塵爆患者作為醫療及復健費用的,怎麼現在這些捐款的主體變成病患家屬了?
病患家屬主要是作為病患對外行意思表示及受理捐款的代理人,甚至沒有必要與病患有任何親緣關係,因為他的身分應該是病患的「代理人」,而不應該只是病患的「家屬」。
試想,一個病患如果相信他的朋友,比相信他的親人多一點,選擇他的朋友作代理人,他的親人難道還有權反對嗎?
最後,講個題外話。代理受領捐款,卻沒有轉交給患者,或用在患者身上,那算侵占吧!
有沒有受捐贈者不是塵爆患者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