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jingri (韋æ©_L)
2015-07-16 06:31:4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吳敦義隨扈子肇逃 監院通過彈劾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7月14日17:02
(更新:新增監委受訪內容、照片)
副總統吳敦義隨扈李清淵之子、桃園市南雅派出所前警員李文億肇逃,監察院今
舉行記者會表示以9票對4票,通過監委王美玉及仉桂美對李文億的彈劾案。
此外,據透露,監委當初提案的名單有李文億、南雅派出所前正副所長張育霖及
楚慶權、大華所前警員馮世豪等四人,但審查會採共識決,部分監委認為除李外
,其餘三人犯罪事證不足、刑事責任不能和刑事責任畫上等號,因此今天只通過
彈劾李文億一人。
據監委透露,在調查此案時,也曾一併調查李清淵,但李並無行政違失。不過相
較檢方起訴時認為張育霖、楚慶權、馮世豪等三人違法藏匿李文億外,監委經調
查並認為此三人涉嫌包庇李文億,並協助李湮滅肇事監視影像等,對審查會最後
只彈劾李文億一人,不願具名監委顯得無奈,表示「不滿意、但必須接受」。
王美玉說,李文億在今年元旦晚上開車載四歲女兒行經蘆竹區,逆向撞死騎車的
醒吾科大三年級學生王佳函,但李男為圖自保、並未下車關切及報警救人,反而
立刻逃離現場,造成王佳函當場重傷不治。李事後還聯繫張育霖、楚慶權、馮世
豪等協助藏匿,其中李先和馮世豪在修車廠商量對策1小時,之後四人甚至在楚
慶權住處商議對策近3小時,在案發18個小時後,因李犯行曝光後才出面向警局
投案。
王美玉表示,李文億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違規逆向超車,導致嚴重車禍後,
未予以報警,反而加速逃逸,實在有違職守,將移送公懲會處理。仉桂美說,雖
然警方在檢方起訴後,依法已將李文億移送到公懲會處理,但是依據監察法,監
委獨立行使調查權,所以監委仍會將李文億移送公懲會,交由公懲會併案處理。
(陳雅芃/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4:42
更新時間 :17:02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14/647734/
5.備註: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5-07-16 06:33:00死者家屬大概都被封嘴
作者: Miki5566 (蘆洲宋智孝) 2015-07-16 06:33:00
我還以為是白敦義被彈劾 害我高興一下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15-07-16 06:36:00新的公懲法適用嗎?
作者: wuklean 2015-07-16 06:46:00
不懂這硬要講吳的意義何在 隨扈之子 之女 之父 之母 之妻多的是 要寫幾篇???
作者: CCNK 2015-07-16 06:50:00
彈劾←有什麼實質作用嗎?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07-16 07:03:00刑事責任不能跟刑事責任畫上等號?靠北,他在說什麼?
作者: giggstw (giggs) 2015-07-16 07:19:00
彈劾會痛嗎?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07-16 07:23:00
比彈gg還痛一些些
作者: w76530 2015-07-16 07:30:00
這種集體才能做到的事只推一個人負責....爛監委
作者:
maxsky (大天)
2015-07-16 07:37:00彈劾可以幹嘛??
作者: Agliny (silent) 2015-07-16 07:59:00
看來首先把又相關人等以罪證不足排除,找個不相關的人送去審判在無罪判決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07-16 08:13:00刑事責任不能和刑事責任畫上等號←這是什麼?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7-16 08:20:00硬要講吳的意義何在? 現在歹頑霉體腥聞妓者是啥德行水準沒看過嗎?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7-16 08:20:00垃圾政黨 違法亂紀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5-07-16 08:32:00
少說也關個五年先
作者: j68345517 (阿斗) 2015-07-16 08:33:00
煙滅證據不彈劾
作者:
yu0117 (Yu)
2015-07-16 08:45:00然後呢?
作者:
myrzr ( )
2015-07-16 09:03:00不是政要的隨扈能做到這地步?用點腦好嗎?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5-07-16 09:20:00監委該做為不作才來說不滿意可接受 狗屁理由 尸位素餐就滾下台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5-07-16 09:31:00現在記者都不用校稿就對了~~很好啊!!